招标
光大永明人寿2025年度投资业务及其他重点业务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我司“关于2025年度投资业务及其他重点业务法律服务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邀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根据监管机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的相关政策规定,保险机构应当聘请专业机构提供项目尽职调查、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为满足监管要求和有效管控公司投资业务法律合规风险,现申请公司2025年度投资业务及其他重点业务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选聘。
采购内容:
拟选聘2025年度投资业务及其他重点业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1年。服务内容主要涉及为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业务、重大创新业务提供合法合规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或尽调报告、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审核法律文件、参与项目沟通、提供法律培训,以及为采购方提出的相关业务需求等提供服务。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应答方应提供两证);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应答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保险资金运用专业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应答方提供符合该项条件的盖章版声明)
(4)未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应答方无需应答)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xiongwei.shi@sleb.cn;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雄伟
联系电话:010-5912843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 邀请采购 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19日
附件:附件1.2-供应商信息表.xls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docx
我司“关于2025年度投资业务及其他重点业务法律服务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邀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根据监管机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的相关政策规定,保险机构应当聘请专业机构提供项目尽职调查、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为满足监管要求和有效管控公司投资业务法律合规风险,现申请公司2025年度投资业务及其他重点业务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选聘。
采购内容:
拟选聘2025年度投资业务及其他重点业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1年。服务内容主要涉及为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业务、重大创新业务提供合法合规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或尽调报告、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审核法律文件、参与项目沟通、提供法律培训,以及为采购方提出的相关业务需求等提供服务。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应答方应提供两证);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应答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保险资金运用专业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应答方提供符合该项条件的盖章版声明)
(4)未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应答方无需应答)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xiongwei.shi@sleb.cn;
项目报名联系人:史雄伟
联系电话:010-5912843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 邀请采购 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19日
附件:附件1.2-供应商信息表.xls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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