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辰溪县锦沅大道南段道路工程(K0+000-K0+840)EPC项目
金额
461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18.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益源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5580935768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7
公告正文

辰溪县锦沅大道南段道路工程(K0+000-K0+840EPC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辰溪县锦沅大道南段道路工程(K0+000-K0+840)EPC项目,已由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辰发改投资〔2020〕5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性投资。项目业主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益源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辰溪县锦沅大道南段道路工程(K0+000-K0+840)EPC项目;

1.2.2 建设地点:辰溪县城南新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南起辰州南路,北至城南大道,道路总长840米,设计时速40km/h,路幅宽度40.00米(3米自行车道+5.25米人行道+23.5米车行道+5.25米人行道+3米自行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给水、强电、弱电、照明、交安、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金额为4618.50万元。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9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设计: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等建设前期资料及对施工图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1.5 质量要求:采购:达到国家合格要求;

设计: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

施工:符合市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2.3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6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按照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7 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即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020年4月-2020年9月),社保在本单位建账时间为2020年4月1日前,否则做无效证件处理。

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9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网址查询)。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5.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需双锁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分别下载:首先插入牵头单位CA,登陆系统,点击需要投标报名的项目,然后拔掉牵头单位的CA,插入联合体单位CA,点击“读锁”,读取到联合体单位信息后,点击“添加”按钮,再点击报名即联合体报名成功。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0 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0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011271030分,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时/分。请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aihua.gov.cn/)、《辰溪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5-5259933。

9.其他

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9.1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开具保函的单位被列入“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示范企业目录”

9.2现金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

9.3提交方式:

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名: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10.联系方式

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辰溪县

人:杨先生

电  话:13677449282

代理机构:湖南益源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人:刘先生

电  话:15580935768

箱:27879731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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