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综合服务类业务(汽车驾驶及其他服务)
(乌鲁木齐房产公寓段、文体活动站、离退休管理部)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Y2024WB-GK015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1 |
综合服务类业务(汽车驾驶及其他服务) (乌鲁木齐房产公寓段、文体活动站、离退休管理部)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
乌鲁木齐鸿泰德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塔林鼎尚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鸿运长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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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6日18时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卫部
邮政编码:830011
项目联系人: 彭一龙
电 话: 0991-79223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991-7876198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