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两台500T门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mc(cx)-zb2024-03-107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韩兵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赵春雷021-311928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7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4-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两台500T门机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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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两台500T门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两台500T门机维修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4-03-107 1.2项目内容:两台500T门机维修项目; 1.3施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招标方指定区域内) 1.4施工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5天内施工完成,具体以招标方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及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提供特种设备维修资质【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级证书、动火证、焊工证,登高车证,安全证,起重指挥证。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例及以上; (5)近3年的财务报表(2021-2023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操作和技术维护人员对应的资质证明); (11)提供特种设备维修资质【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级证书、动火证、焊工证,登高车证,安全证,起重指挥证。 (12)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详见附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7日下午15点之前停止报名 地 址:中交供应链系统 联 系 人:赵春雷(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zhaochunlei@zpmc.com 电话:021-31192878 传真:021-58392698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邮箱报名(含电子版预审资料)。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赵春雷收),同步提供电子版成册预审资料。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投标前投标方需进行现场勘探,必须有业主代表签名现场勘探确认表,否则投标会被拒绝。现场勘探联系人:现场联系人:韩兵,联系电话:18016480531,邮箱:hanbing1@zpmc.com,请投标方在勘探前,提前一天联系对应联系人。 二O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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