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白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大楼15-16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6.6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qhs[2024]0818号
预算金额26.6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军13515290090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璇0527-888186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国家白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大楼15-16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白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大楼15-16楼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白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大楼15-16楼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SQHS[2024]0818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6.6963万元
(五)采购需求:国家白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大楼15-16楼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六)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具体设计阶段进度表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总工期不得超过60日历天。其中,第一、二阶段设计成果需在15日历天内完成。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00至2024年09月09日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
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9月13日15:0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6室
(三)响应文件接收人:梁璇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网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    址:宿迁市发展大道889号
联 系 人: 刘军
联系方式: 13515290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开元颐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方式: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璇
电   话:1990524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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