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99.87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zhp-pt-2023-011
预算金额1299.87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77200819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ZHP-PT-2023-0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监理项目,位置位于:“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
道,即天津湾公园一刘庄桥一吉兆桥一天津湾公园,途经城市次干路:台儿庄路(台儿庄支
路路口一刘庄桥段)、海河东路(刘庄桥一大直沽六号路路口段)、海河东路(大直沽六号路
路口一春意桥段)、海河东路(春意桥一吉兆桥段)、台儿庄南路(春意桥一吉兆桥段)、台
儿庄南路(春意桥东侧 140m 处一春意桥西侧 170m 处段)、台儿庄南路(春意桥西侧 170m
处一海津大桥段)、台儿庄南路(海津大桥一台儿庄支路路口处),骑行路线全长15.80km。
道路沿河侧自行车道改造,主要包括现状自行车道路面改色、机非分界线改造、沿线部分段
落增设机非隔离护栏以及沿线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三管、
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
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人员资格要求 (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
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
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
“ 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提供职称证书应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且应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 年度或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
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号1号楼 905
招标代理部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号1号楼 905
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七、其他
受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委托,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项目监理服务实施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
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RZHP-PT-2023-011
二、项目内容
“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监理项目,位置位于“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即天津
湾公园一刘庄桥一吉兆桥一天津湾公园,途经城市次干路:台儿庄路(台儿庄支路路口一
刘庄桥段)、海河东路(刘庄桥一大直沽六号路路口段)、海河东路(大直沽六号路路口一
春意桥段)、海河东路(春意桥一吉兆桥段)、台儿庄南路(春意桥一吉兆桥段)、台儿庄南
路(春意桥东侧140m 处一春意桥西侧170m 处段)、台儿庄南路(春意桥西侧170m 处一海
津大桥段)、台儿庄南路(海津大桥一台儿庄支路路口处),骑行路线全长15.80km。道路沿
河侧自行车道改造,主要包括现状自行车道路面改色、机非分界线改造、沿线部分段落增设
机非隔离护栏以及沿线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三管、一协
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建安费为1299.87 万元,预算金额为建安费*2%,实际预算金额
以经市财评中心评审后出具的项目施工图预算评审报告中的建安费*2%为准。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
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
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
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人员资格要求 (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
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
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
“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提供职称证书应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且应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
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5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2:
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
号1号楼905 招标代理部)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 (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原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 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30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3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号1
号楼 905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工
2.联系电话:17720081926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3.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8376368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号1号楼 90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20081926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00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zhpzbdl@163.com
十、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
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润泽
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683763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号1号楼 905
联系人: 刘工、崔英楠、侯月文
电 话: 17720081926
电子邮件: rzhp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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