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二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锅炉配套SNCR系统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jlkr0905
预算金额
200万元
招标公司
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任海旭1556710986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杨月0431-81697018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9/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0
公告正文
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二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2024JLKR09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二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二工程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二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二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 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 担施工任务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 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 3.2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 承包项目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施工业 缋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 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环保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
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需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 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 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 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 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 化。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 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请携带以 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 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4)设计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书(5)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 时30分 冫 递交方式: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5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5室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二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对原有锅炉超低排放技术改造,1套锅炉配套SNCR系统。 2.3建设地点: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院内。 2,4计划工期:按实际合同签订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全部内容、设备购置、工程施工、项目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工程所需
材料设备采购。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程,竣工后锅炉尾部烟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2.7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 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执 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及《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 件); 3.2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 承包项目业缋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项目施工业 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缋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4 (1)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 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环保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 贲人或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需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 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 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 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 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 化。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 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四.获取文件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4〉设计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5)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5室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馋 免 7.1招标人信息 3 招标人: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 榆树市健康路吉海宾馆西侧 联系人:任海旭 联系电话:15567109863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5室 联系人:杨月 联系电话:0431-816970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吉海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榆树市健康路吉海宾馆西侧 联系人:任海旭 电 话:155671098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铠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5室 联系人: 杨月 电 话: 0431-8169701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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