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维修加固及病害处治工程桥梁检测车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邵岩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4-883253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维修加固及病害处治工程桥梁检测车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维修加固及病害处治工程桥梁检测车租赁询比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维修加固及病害处治工程桥梁检测车租赁询比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占比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4年全省桥梁维修拟对鹤大、沈吉等17条高速公路520座桥梁进行耐久性和结构性维修,集中处治梁板裂缝、混凝土剥落、露筋锈蚀等病害;对营口互通外连线1号大桥、2号大桥上部结构进行加固维修,对本溪互通外连线1号大桥进行桥面铺装改造;对沈海夏家河大桥、奈营规划区高架桥、沈阳绕城后丁香大桥等15座重点桥梁进行预防性养护及提升维修;对大连湾特大桥病害严重的支座进行维修更换等。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上述公路桥梁的预防性养护及修复性养护施工。
2.2 采购范围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维修加固及病害处治工程桥梁检测车租赁服务,预计进场桥检车数量为12台。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功能

预计进场台数

预估台班数量

租赁要求

1

桥梁检测车

桁架式桥梁检测车;最大水平作业宽度大于等于22m;跨越护栏高度大于等于3.5米;跨越人行道宽度大于等于2.5米;工作平台最大承重800kg,前端最大载重400kg;年限为8年内车辆且技术性能良好,能够保证施工安全与施工进度

12台

900台班

进出场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设备维修费由供应商承担,租赁期间燃油由采购人负责。每台车辆配备有经验的操作手一名、司机一名(操作手具有桥检车操作证)。

2.4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辽宁省内(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法人资格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企业业绩

供应商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50万的同类型桥检车的租赁业绩。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3

主要车辆

1、自有车辆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自有桥检车数量不低于6台。
2、车辆技术要求:桁架式桥梁检测车;最大水平作业宽度大于等于22m;跨越护栏高度大于等于3.5米;跨越人行道宽度大于等于2.5米;工作平台最大承重800kg,前端最大载重400kg;年限为8年内车辆且技术性能良好,能够保证施工安全与施工进度。
注:1、供应商须提供拟租赁桥检车(自有车辆)的购买合同或者发票复印件或行驶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拟租赁桥检车(自有车辆)基本技术指标的技术支持资料。设备的技术指标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桥检车检测报告或车辆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或车辆厂家盖章证明资料中的数据为准。不符合基本技术指标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
3、供应商拟租赁桥检车(自有车辆)均必须具有车辆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不低于100万),需提供保险信息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6台设备的资料。

3.2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采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06-19 00:00至2024-06-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25 14:00。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邵岩
电话:024-67856538

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李先生、陈女士
电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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