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蓄水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QCXSC-2023-016号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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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蓄水池建设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郭晴 | 联系电话 | 15293155880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6-14 17: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6-16 17:30:00 |
采购单位 | 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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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蓄水池建设工程001 | 001 | 工程-施工 | 1898600.0(元) |
公告内容
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蓄水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蓄水池建设工程,已由榆中县农业农村局以榆农业农村发[2023]23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 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蓄水池建设工程
3、工程地点: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
4、建设规模:新建1座容量为15000m³的矩形调蓄水,池深5m,以1:1.5向内侧放坡,池底长60m,池底宽40m,池顶长75m,池顶宽55m。改造1座容量 5000m³矩形调蓄水池,池深3.5m,以1:1.5向内侧放坡,池底长 39.5m,池底宽 29.5m,池顶长 50m,池顶宽40m。并配套附属设施。
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的施工。
6、资金来源:榆中县2023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及镇村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17日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最高限价189.8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或2022年;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近3年(2020年6月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标段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失信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06月14日17时30分至2023年06月16日17时30分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兰州市)”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2.网上报价时限:2023年06月14日17时30分至2023年06月16日17时30分。
3.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并上传至网络。
4.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报价,错填或漏填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中标结果以系统最终竞价结果为准。中标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
5.所有投标单位在项目竞价结束后 5 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 (一正一副)。
五、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系统竞价结果,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榆中县青城镇青城街26号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17797663229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 41 号
联系人:郭晴
联系电话:15293155880
附件信息
- 附件1: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农业蓄水池建设工程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