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新城区东河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安冬冬1384036330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新城区东河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征集主体

呼和浩特新城区东河项目-销售物业

征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御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御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2.1.1呼和浩特新城区东河项目智能化工程合同;

    2.1.2招标数量/规模:建筑面积13.57万平米,其中地上10.17万平米(住宅9.48万平米,商铺0.51万平米,幼儿园0.18万平米,地下3.4万平米

    2.1.3建设规模和主要设计特点:

    住宅1#~3#、5#~11#、建筑高度约53米,标准层层高2.9米,均为18层;

    S1商业建筑高度约10.5米,首层层高4.8米,二层层高4.2米,共二层;

    S2商业建筑高度约13.8米,首层层高4.8米,二层层高4.2米,三层层高3.3米,共三层;

2.1.4招标范围:综合布线系统、电视监控、电子巡更、停车场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及UPS电源系统;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哈拉沁路以东、丰州北路以南、规划路合围地块内
2.3服务期要求:

样板段施工期限暂定20219月1日--20219月20日;

大区施工期限暂定:2021925----20227月30日;

工程正式移交日期(竣工备案后60个日历天)暂定为:2022年9月30日。

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经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或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5 付款及结算方式:

2.5.1付款方式:

  1. 与业主签订本合同后,专业承包商须按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样本详见本合同附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第30日届满。如合同期限延长,则履约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同时根据预付款比例提供相应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为合同价款的5%,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业主收到相应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向专业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当专业承包商完成合同产值50%,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进度款;

  3. 当专业承包商完成合同产值70%,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50%作为进度款;

  4. 当专业承包商完成合同产值90%,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65%作为进度款;

  5. 工程完工且通过联动调试,经业主确认合格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75%作为进度款;

  6. 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监理、设计、总承包商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已完工程所对应合同价款的80%作为进度款;

  7. 整体工程竣工并向业主移交后,专业承包商提交竣工图和其他一切有关资料、结算书签订并提交包括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视项目实际情况)后,业主向专业承包商支付至经业主审批确认结算总价97%的进度款,结算总价的3%作为保修金由业主留存;

  8. 保修期开始计算后满两年、保修工作完成并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验收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且保修完成证书发出后14个日历天内,业主向专业承包商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的保修金

    2.5.2结算方式:

    总价包干合同的专业承包结算价款=合同固定总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违约金或扣款±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材料和设备价±合同范围调整±税金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两阶段合理低价法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成立年份:公司的成立年份不晚于20168

    2)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

    3) 平均年营业额近三年平均年营业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财务证明资料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4)资质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具备专业设计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并在有效期内。

    6类似项目经验3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地和实质上完成至少3个标的额不少于200万元,施工面积不少于10万平米的类似项目

    7)可派往评审人开发的项目经理:可派往招标人开发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公司的固定职员(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项目经理管理过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

    8)履约情况:3年的争端和诉讼已经全部按照该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申请人无新的上诉目前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御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联系人: 安冬冬 电话:13840363303

报名截止日期

2021-08-18 12: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冬冬 联系电话:13840363303

其他要求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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