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油气浓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ecg202410250029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油气浓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澄清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作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油气浓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ECG2024102500291/01)询比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澄清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油气浓度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澄清
该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一章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0-31 09:00--2024-11-2 09:00”,修改为“2024-10-31 09:00--2024-11-08 09:00”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1-04 09:00。采购人将于2024-11-05 17: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修改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1-09      09:00。采购人将于2024-11-11 17: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11-06 09:00”修改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11-12 09:0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一点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具备仪表或机电设备销售项目、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日本新宇宙的经销商授权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具备仪表或机电设备销售项目、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销商需提供授权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澄清并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9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末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采购澄清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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