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临夏某单位后勤保障及附属配套集成化采购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6日24时
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临夏某单位后勤保障及附属配套集成化采购项目(二期)(项目编号:LXTT2024600)。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年12月1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各标段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2024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临夏某单位后勤保障及附属配套集成化采购项目(二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及报价如下:
标段2指挥大厅装修及机房建设
第一中标候选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4512688XN)
1.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4528813.38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13%,税金535002.32元,含税总价合计5063815.70元。(具体报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2.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服务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6.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8.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建泓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759730788)
1.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4253748.72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13%,税金532494.45元,含税总价合计4786243.17元。(具体报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服务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6.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8.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标段3后勤板块智能化建设
第一中标候选人:甘肃建投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720291141U)
1.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3752478.37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13%,税金425550.17元,含税总价合计4178028.54元(具体报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0日内完成。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服务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6.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8.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天幕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67228637991)
1.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3826393.88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13%,税金433932.43元,含税总价合计4260326.31元(具体报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服务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6.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8.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标段4景区出入道闸建设
第一中标候选人:甘肃极光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1MA71RH4G0E)
1.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1567992.12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13%,税金155942.88元,含税总价合计1723935.00元(具体报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服务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6.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8.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兰州镁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0704308154)
1.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合计1616945.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13%,税金161902.85元,含税总价合计1778847.85元(具体报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服务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6.项目负责人姓名:本项目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
8.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否决投标情况
标段2:无。
标段3:无。
标段4:甘肃九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
(四)其他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共4天。
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冯琳雅(招标人) 电子邮箱:fengly@chinatowercom.cn
路小康(招标代理) 投诉电话:0931-8152201
电子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163.com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