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2023年度天津港新港航道港池泊位水深维护疏浚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秋霞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亢连颖022-257024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度天津港新港航道港池泊位水深维护疏浚专项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发【20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50%,其他资金50%,招标人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津港新港
2.2建设规模:对新港主航道47.5km、南北两侧小船航道17.11km及天津港港池泊位进行维护疏浚等专项养护。工程疏浚量495万方,其中航道部分疏浚量376万方,港池泊位部分疏浚量119万方。
2.3计划工期:暂定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计214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标段,对新港主航道47.5km(其中12+200~47+500段为30万吨级航道)、南北两侧小船航道17.11km进行维护疏浚等专项养护,工程疏浚量376万方;重点对30万吨级以上南26、南30码头对应港池泊位及其他泊位水域进行维护疏浚等专项养护及配套适航增深工作、水深浅点处理工作,工程疏浚量119万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以及施工通知单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①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②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③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1艘载货量(或载重吨)5000t以上或舱容4500m3 以上等级自航式耙吸挖泥船,并提供船舶证书或租赁合同(含船舶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材料能够证明该挖泥船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疏浚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安全经理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③安全员不少于3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经理、安全员不得兼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个标段。
3.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 21 日至2023年3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A036室,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前款3.1条所要求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另行通知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 (不采用)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不采用)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4月13 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和《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邮政编码:300461                                         
联系人:冯秋霞                                        
电话:022- 25707705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亢连颖
电话:022-25702471
传真:022-25708827
电子邮箱:gbzbzy@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 0302090409300016692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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