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强化全区消防工作监督管理,推动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拟采购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通过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解决全区的安全隐患问题与技术需求,让全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专业、更高效、更省心。通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现代化、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1.开展消防督查督导
主要督查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系列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会议议定及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消防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街镇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消防监督委托执法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等。
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督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性督查,不定期开展暗访性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采取现场和书面两种方式及时进行交办,适时组织“回头看”督查。
2.提供专业建议参考
每周梳理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会关于消防工作系列会议、文件精神落实情况和消防安全工作专班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在工作专班周会上进行通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为工作专班部署安排当前工作提供意见建议供参考。
每月收集汇总街镇、园区、区直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综合工作专班督查督导情况形成工作简报,每月一期,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年度工作完成后,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报告。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协助组织日常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包括组织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开展公益讲座等。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宣传报道联动机制,每周共享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根据消防安全宣传开展的情况,利用区安委办宣传教育各类平台发布消防安全宣传知识和进行新闻宣传报道,每月至少进行1次报道,扩大消防安全教育宣传面,推介望城区经验做法。
4.服务领导带队检查
为区领导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带队检查、区应急管理局领导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带队检查提供专家服务,协助领导检查企业、排查隐患。
5.完成其他交办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的要求,协助完成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2024年2月2025年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提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报告。
(2)提交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3)提交督查部门、街镇、园区消防安全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
(4)提交督查过程抽查企业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5)提交日常消防安全巡查企业隐患分析报告。
(6)定期提交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及提醒。
(7)提交驻点人员定期汇报工作材料和年度工作总结。
六、验收标准:
1.验收说明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验收内容:以本项目采购合同、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成果文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3)验收程序及方式:根据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规定,采用简易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需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支付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
(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分两次支付给供应商。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是:
(3)合同签订1个月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消防安全技术服务费用为总合同金额的60%。
(4)供应商服务至合同到期后,将相关资料提交给采购人并通过验收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增值税票据;十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给供应商指定账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依据之一)。
(5)结算依据:本项目预算费用采用包干方式。项目费用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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