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直补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宜兴市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直补资金项目(工程项目名称)
宜兴市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直补资金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直补资金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宜兴市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直补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兴市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直补资金项目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总体建设内容:①张渚镇茶亭村大长山组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麻石塘新建块石护岸200m、河埠2座,道路拓宽711㎡,龙口组新建太阳能路灯7盏,更换铸铁井盖12座。②张渚镇祝陵村祝陵组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场地道路硬化400㎡,新建菜地围墙30m,墙面出新1000㎡,彩绘150㎡。③张渚镇芙蓉村葛山组沟渠改造工程:新建砖砌沟渠,总长250m。④西渚镇横山村荷花塘组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村内入口新建荷塘月色雕塑1座,村入口及进村道路新建景观灯60盏,对部分民居外立面进行统一出新,面积约1500㎡。⑤太华镇云湖村楼下组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太华镇云湖村楼下组加铺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7133㎡。总投资金额:191.29万元。总工期:3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金额:191.2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5%。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5月-2023年7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2023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7)信用等级要求:为强化“一市一平台”建设,宜兴市本级及以下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全部纳入无锡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实行1年的信用过渡期(截至2023年度信用评定结果公布之日),过渡期内暂不应用2022年度信用评定结果,投标单位信用分统一计4分。详见2022年度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的公布。(网址:http://water.wuxi.gov.cn/doc/2023/04/14/3930888.shtml)
(8)其他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1/04/12/3253567.s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两阶段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1740000元 。
7.4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 系 人:刁昶皓
电 话:0510-87934944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鸿桥路801号701室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何曌、丁瑜
电 话:0510-81027990
传 真:0510-81027990
电子邮件:2472998001@qq.com
11.备注
2023年 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