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气象局的委托,对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计量检定系统(一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24312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气象局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计量检定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计量检定系统(一期)建设 | 1 | 项 | 922000元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2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体现项目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69259948@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发送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确认。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和时间发送报名资料,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
10.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
10.2交纳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10.3退还时间,项目终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气象局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215766556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67099399
地址:莲都区寿尔福路85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超群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气象局纪检组
联系人:刘女士 监督电话:13676506816
地址:莲都区寿尔福路85号
采购人:丽水市气象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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