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1893-003]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城际质量检测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防水材料质量检测服务砂常规检测石常规检测钢筋力学性能检测钢筋焊接力学性能检测钢筋机械接力学性能检测混凝土抗压检测混凝土抗渗混凝上抗渗砂浆抗压检测粉煤灰性能检测高炉矿渣外加剂性能检测速凝剂泵送剂防水剂膨胀剂钢纹线钢丝东钢丝束错夹具错具硬度简易土工试验弯沉试验国填土压实度检测管片螺栓力学性能检测聚合物改性沥青道路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桩基完整性检测管桩低应变检测椎基完整性检测灌注桩低应变检测CFC桃低应变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连续墙完整性检测错杆锁定力检测土钉锚杆验收试验锚杆锁定力检测轨道溶土洞注浆地基质量钻芯法桩的承载力检测桩的水平静载试验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钻孔桩基高应变检测基岩抽芯岩石钻芯桩基抽芯检测水泥桃钻芯检测砼抽芯轻型圆维动力触探试验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水平拼装渗漏混凝土管片锚栓拉拔试验铁轨螺欣道钉钻芯法强度检测芯样回弹法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结构尺寸检测构件厚度检测钢结构焊缝探伤网架螺栓球网架焊接球防腐涂层厚度检测焊接球节点螺栓球节点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紧固标准件螺栓拉力试验螺母保证荷载钢轨接头焊缝探伤钢结构网架烧度测量玻璃幕墙性能检测玻璃墙性能检测混凝土耐久性耐盐雾试验钢管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投标担保溶洞注浆检测桩基钻芯检测信息化系统混凝土配合比配合比验证砂浆配合比钢绞线锚夹具锚具硬度连接器回填土压实度检测沥青用粗集料沥青用细集料矿粉沥青混合料聚氨酯防水涂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土工布外贴式PVC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止水胶止水胶螺孔密封圈丁腈软木垫三元乙丙橡胶密封垫盾构管片密封垫CFG桩低应变检测水泥桩钻芯检测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植筋直螺杆铁轨螺旋道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测区抗滑移系数扭矩系数钢结构网架挠度测量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碱含量镀锌层厚度粘结面剪切强度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防火涂层厚度紧固力抗裂性单价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189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0-83155712
中标公司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2-1189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 0时0分~2022年5月23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否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否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否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10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10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10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1789.3542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1154.8427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950.2866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642.807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标段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 (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3 投标人自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且与本检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5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标段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 (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3 投标人自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且与本检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5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标段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 (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3 投标人自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且与本检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5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标段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 (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3 投标人自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且与本检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5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3日 9时30分 - 2022年5月2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26日 0时0分 - 2022年5月23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5月23日 9时15分 - 2022年5月23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主)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成)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联系人:王工
- 代理联系人:/
- 联系方式:020-83155712
- 代理联系方式:/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 监督电话:020-3818017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4.25.pdf招标公告4.25.pdf
- 控制价公布表.pdf控制价公布表.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资金落实证明.pdf资金落实证明.pdf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盖章版)4.25.pdf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盖章版)4.25.pdf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4.25.doc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4.25.doc
- SL202204240044-202204251803.GZZB
轨道
第章招标公告
城际会
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除质量检测项目招标
州至
心
公告
11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已由广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1】152号、穗发改投批【2021】153号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融资,招标人为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
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一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概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线
路全长约39.6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7座,1座线路所,预留联络线接入条件。最大
站间距9.0km(京溪路~白云东平),最小站间距3.0km(马鞍山公园~花城街),平均
站间距5.7km。全线设置车辆段一座,与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共享,设主变2座,
与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共用,全线接入既有陇枕控制中心。
(二)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概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线路全长约41.1km,
全地下敷设。设站10座,均为换乘站。最大站间距约6.6km(白云城市中心~方石),
最小站间距约1.3km(机场南~机场北),平均站间距约4.1km。全线设置车辆段一座,
与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共享,设主变2座,与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共用,
全线接入既有陇枕控制中心。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
项目投资估算: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330.55亿元、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
381.30亿元
2.2招标范围
质量检测标段划分: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
备注: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招标主体为广
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招标主体为广州芳白城
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含
同步实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主要内容如下:(一)见证取样检测包括如下内容:水泥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
土、砂浆强度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材料等。(二)专项检测包括如下内容:1.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
测、锚杆锁定力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混凝
土耐久性,管片螺栓镀锌层厚度、硬度、耐盐雾试验,钢管片防腐涂层厚度、附着力检
测)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
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
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各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检测招标控制价: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2090.7636万元、二标2352.1579万
元、三标2801.9772万元、四标11819358万元;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1789.3542万元、二标1154.8427万元、
三标950.2866万元、四标642.80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
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标段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具体检测
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
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
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
的项目负贵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
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
且与本检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
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
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
国家法律经营。
3.1.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
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
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
报。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
提供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
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
附件二。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
3年无行赔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
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赔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
声明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
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重方式。
4.3多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
本招标项目分八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各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方法如下:
①若某个投标申请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
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若某个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
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如该投标申请人为某标段唯一候选人,则该申请人将直
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
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
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0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若本批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10名时为招标失败。若本批次单个标段通过初步评审
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
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www.gzggzy.cn通过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
日时_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
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
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城轨采购网(网
址:https://www.mtrmart.com/2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年月时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年月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510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83155712
传真:
电子邮件:
wangpeng2@gzmtr.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联系人:何工
电话: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人:
电话:020-38180179
附件:
轨道发
、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有限地铁州地铁集团司书面拒绝投标和型
通
的名单白工
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人
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自城际就
交通有限
广州司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赔,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本公
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
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
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
的,或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七、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真实、有效。
八、如本公司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如出现投标报价有误的情况,按照招标文件中中标价格核准原则修正并签订补充
协议;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被拒绝单位名称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 | 广州市家豪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泳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2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4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北京威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16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8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9 |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20 | 广东鼎峰基业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21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2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3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及其下属二级支行 |
25 | 广东利盾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
26 | 广东华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序号 | 被拒绝单位名称 |
27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8 | 韶关市曼原劳务有限公司 |
29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30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31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2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3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34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6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37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8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9 | 楚湘文(注册编号:144060701030) |
40 | 何凯朋(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351049) |
41 | 姜长峰(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51100502) |
42 | 孟凡强(助理工程师证书编号:鲁建安C(2015)1800102) |
43 | 韩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
附表11-3:公布表(质量检测项目)
广州东【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及四标
城际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子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州东至花都天贵务项目】一标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务项目】二标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三标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四标 | 合计(元) | 备注 |
招标控制价(元) | 20907636 | 23521579 | 28019772 | 11819358 | 84268345 |
城际【质量检测服城除【质量检测服城际【质量检测服城际【质量检测服合计(元)备注
道
道交
招标人: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芳村云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 | 券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二标 |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三标 |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四标 | 合计(元) | 备注 |
招标控制价(元) | 17893542 | 11548427 | 9502866 | 6428070 | 45372905 |
招标人: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 |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单位 | 广花招标数量 | 芳白招标数量 | 招标控制价单价(含税,元) | |
1.1 | 砂常规检测 | 含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含泥量、氧离子含量、泥块及有机物含量 | 组 | 2900 | 1800 | 720 | |
1.2 | 石常规检测 | 含压碎指标、级配、表观及堆积密度、含泥及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石子压碎指标试验 | 组 | 1800 | 2100 | 720 | |
1.3 |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 含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 | 组 | 7500 | 5000 | 540 | |
1.4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含届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断裂状态、重量偏差、弯曲试 | 根 | 30000 | 31200 | 24 | |
1.5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钢筋焊接力学性能检测 | 根 | 5000 | 28090 | 18 | |
1.6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钢筋机械接力学性能检测 | 根 | 25497 | 28114 | 18 | |
1.7 | 混凝土抗压检测 | 混凝土抗压检测 | 组 | 90000 | 54500 | 36 | |
1.8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6 | 组 | 130 | 176 | 300 | |
1.9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8 | 组 | 400 | 500 | 360 | |
1.10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10 | 组 | 2000 | 2200 | 420 | |
1.11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上抗渗P12 | 组 | 6000 | 6100 | 480 | |
1,12 | 混凝土配合比 | 配合比验证 | 组 | 1000 | 483 | 600 | |
1.13 | 砂浆抗压 | 砂浆抗压检测 | 组 | 1000 | 1151 | 30 | |
1.14 | 砂浆配合比 | 配合比验证 | 组 | 100 | 317 | 360 | |
1.15 | 粉煤灰性能检测 | 含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率、密度、三氧化硫含量、游离氧化钙含量、安定性 | 组 | 1000 | 528 | 990 | |
1.16 | 高炉矿渣 | 活性指数、密度、流动度比、含水量、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比表面彩 | 组 | 200 | 200 | 1350 | |
1.17 | 外加剂性能检测 | 含减水率、沁水率、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垢落度经时变化、含气量经时变化 | 组 | 300 | 350 | 1740 | |
1.18 | 速凝剂 | 净浆凝结时间、细度、抗压强度比、含水率、Id抗压强度 | 组 | 100 | 80 | 960 | |
1.19 | 泵送剂 | 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切落度经时变化、抗压强度比 | 组 | 2 | 17 | 1440 | |
1.20 | 防水剂 | 净浆安定性、抗压强度比、渗透高度比、吸水量比、凝结时间 | 组 | 5 | 17 | 1800 | |
1.21 | 膨胀剂 | 凝结时间、细度、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 组 | 50 | 34 | 1170 | |
1.22 | 钢纹线 | 钢纹线工艺性能、力学性能检验 | 组 | 7 | 200 | 450 | |
1.23 | 钢丝东 | 钢丝束工艺性能、力学性能检验 | 组 | 7 | 10 | 600 | |
1.24 | 错夹具 | 错具硬度 | 个 | 7 | 10 | 30 | |
1.25 | 错夹具 | 夹具硬度 | 个 | 7 | 10 | 30 | |
1.26 | 错夹具及连接器静载性能检验 | 组装件极限抗拉力、组装件总应变、组装件破坏形式、错具效率系数、夹具效率系数 | 孔 | 7 | 10 | 900 | |
1.27 | 简易土工试验 | 最大干密度 | 项 | 30 | 46 | 480 | |
1.28 | 简易土工试验 | 承载比(含击实试验) | 点 | 20 | 25 | 480 | |
1.29 | 简易土工试验 | 弯沉试验 | 点 | 300 | 150 | 33.6 | |
1.30 | 简易土工试验 | 国填土压实度检测 | 点 | 18000 | 18000 | 9 | |
1.31 | 管片螺栓 | 管片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批次 | 200 | 257 | 1080 | |
1.32 | 聚合物改性沥青 | 用于配合比(针入度、软化点、延度、密度(25C)) | 组 | 3 | 498 | ||
1.33 | 聚合物改性沥青 | 完整试验(针入度25℃、延度5℃、软化点、运动粘度、闪点、青溶解度、弹性恢复、储存稳定性(离析)老化试验(质量变化、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 组 | 3 | 2970 | ||
1.34 | 道路石油沥青 | 用于配合比(针入度、软化点、延度、密度(26℃)) | 组 | 3 | 2 | 438 | |
1.35 | 道路石油沥青 | 完整试验(针入度25710℃、15℃延度蜡含量、(质量变化、残留针入度比25℃、残留10℃、15℃延度) | 组 | 3 | 2 | 4878 | |
1.36 | 乳化沥青 | 常规试验(破乳速度、粒子电荷、残留分含量) | 组 | 3 | 2 | 420 |
22970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二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二标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单位 | 广花招标数量 | 芳自招标数量 | 招标控制价单价(含税,元) |
1.1 | 桩基完整性检测 | 管桩低应变检测 | 根 | 2190 | 10 | 180 |
1.2 | 椎基完整性检测 | 灌注桩低应变检测 | 根 | 8742 | 1415 | 300 |
1.3 | 桩基完整性检测 | CFC桃低应变检测 | 根 | 3114 | 300 | |
1.4 | 桩基完整性检测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剖面 | 8454 | 1204 | 366 |
1.5 | 连续墙完整性检测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剂面 | 2358 | 2635 | 366 |
1.6 | 错杆锁定力检测 | 土钉锚杆验收试验 | 根 | 20 | 0 | 2400 |
1.7 | 锚杆锁定力检测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500KN) | 根 | 30 | 10 | 2400 |
1.8 | 锚杆锁定力检测 | 土层岩层错杆验收试验(Q≤750KN) | 根 | 30 | 10 | 3600 |
1.9 | 锚杆锁定力检测 | 土层岩层错杆验收试验(Q≤1000KN) | 根 | 30 | 0 | 5400 |
1.10 | 锚杆锁定力检测 | 矿山法隧道支护错杆验收试验 | 根 | 101 | 89 | 3000 |
1.11 | 注浆地基质量钻芯法(含标准贯入试验) | 溶土洞注浆地基质量钻芯法(含标准贯入试验) | 米 | 轨道 | 55427.1 | 免交通有 |
交通有公
分
主国标人:
城际外道交通有限公制
招标人上州芳城际轨通交通有限公司
直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三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三标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单位 | 广花招标数量 | 芳白招标数量 | 招标控制价单价(含税,元) |
1.1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500kN | 点 | 523 | 495 | 4680 |
1.2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1000KN | 点 | 156 | 92 | 7320 |
1.3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3000KN | 点 | 16 | 154 | 10980 |
1.4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根 | 三1 | 38 | 10980 |
1.5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根 | 2 | 1 | 18300 |
1.6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10000KN | 根 | 22 | 16 | 29280 |
1.7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20000kN | 根 | 72 | 9 | 51240 |
1.8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25000KN | 根 | 2 | 二 | 64050 |
1.9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30000kN | 根 | 12 | 1 | 80063 |
1.10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40000kN | 根 | 31 | 125098 | |
1.11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D《800 | 根 | 8 | 5124 | |
1.12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800 | 根 | 25 | 二 | 6588 |
1.13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D>1000 | 根 | 84 | 二 | 8784 |
1.14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1000kN | 根 | 2 | 2 | 1350 |
1.15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根 | 2 | 3 | 1800 |
1.16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根 | 2 | 二 | 2400 |
1.17 | 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1000KN | 根 | 2 | 二 | 2700 |
1.18 | 钻孔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根 | 2 | 6 | 3600 |
1.19 | 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根 | 2 | 20 | 4800 |
1.20 | 基岩抽芯 | 岩石钻芯 | 孔米 | 1000 | 400 | 360 |
1.21 | 桩基抽芯检测 | 水泥桃钻芯检测 | 米 | 7280 | 7172 | 168 |
1.22 | 桩基抽芯检测 | 砼抽芯 | 米 | 44719 | 4540 | 240 |
1.23 | 地基土性状 | 轻型圆维动力触探试验等 | 点 | 1100 | 1100 | 270 |
1.24 | 地基土性状 |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 | 点 | 150 | 150 | |
1.25 | 地基土性状 | 标准贯入试验 | 点 | 7交 | 道交 |
招标人安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人州县白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四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四标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单位 | 广花招标数量 | 芳白招标数量 | 招标控制价单价(含税,元) |
1.1 |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构件 | 400 | 61 | 15000 | |
1.2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水平拼装 | 构件 | 43 | 55 | 2400 |
1.3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渗漏 | 块 | 43 | 55 | 2400 |
1.4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抗弯性能和抗拔性能 | 块 | 43 | 55 | 6000 |
1.5 | 锚栓、植筋和直螺杆 | 拉拔试验 | 根 | 3000 | 2761 | 720 |
1.6 | 铁轨螺欣道钉 | 拉拔试验 | 根 | 240 | 267 | 1080 |
1.7 | 钻芯法强度检测 | 芯样 | 30 | 63 | 300 | |
1.8 | 回弹法强度检测 | 测区 | 7000 | 6500 | 36 | |
1.9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钢筋分布和保护层厚度 | 构件 | 1000 | 800 | 300 |
1.10 | 结构尺寸检测 | 构件厚度检测 | 点 | 580 | 515 | 90 |
1.11 | 钢结构焊缝探伤 | 钢结构焊缝探伤(超声波、磁粉、渗透) | 米 | 2000 | 2000 | 90 |
1.12 | 网架螺栓球 | 网架螺栓球缺陷 | 个 | 1 | 10 | 120 |
1.13 | 网架焊接球质量 | 个 | 11 | 0 | 90 | |
1.14 | 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 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 构件 | 11 | 100 | 150 |
1.15 | 防火涂层厚度 | 防火涂层厚度 | 构件 | 1 | 100 | 150 |
1.16 | 焊接球节点 | 焊接球节点承载力(拉力和压力) | 组 | 1 | 10 | 1080 |
1.17 | 螺栓球节点 | 螺栓球节点承载力(拉力) | 组 | 1 | 10 | 540 |
1.18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抗滑移系数 | 组 | 11 | 10 | 720 |
1.19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扭矩系数 | 组 | 11 | 10 | 600 |
1.20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连接副紧固力 | 组 | 1 | 10 | 660 |
1.21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螺栓拉力试验 | 组 | 1 | 10 | 1080 |
1.22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螺母保证荷载 | 组 | 三 | 10 | 1080 |
1.23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硬度 | 个 | 11 | 10 | 4 |
1.24 | 钢轨接头焊缝探伤 | 钢轨接头焊缝探伤 | 个 | 10000 | 9000 | 120 |
1.25 | 钢结构网架烧度测量 | 钢结构网架烧度测量 | 个 | 11 | 10 | 1800 |
1.26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3.6m×4.2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件 | 3 | 2 | 16320 |
1.27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6m×4.8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件 | 3 | 2 | 21720 |
1.28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6m×8.4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3 | 2 | 31080 | |
1.29 | 玻璃墙性能检测6m×12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件 | 2 | 45240 | |
1.30 |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相溶性、剥离粘结性、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 | 项 | 6 | 5 | 3600 |
1.31 | 混凝土耐久性 | 硬化混凝土氯离子(试块送检) | 组 | 22 | 22 | 600 |
1.32 | 混凝土耐久性 | 拌合物氯离子(现场检测) | 组 | 22 | 22 | 1800 |
1.33 | 混凝土耐久性 | 快速氧离子迁移系数法(RCM法) | 组 | 22 | 22 | 3000 |
1.34 | 混凝土耐久性 | 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电通量法) | 组 | 22 | 22 | 3000 |
1.35 | 混凝土耐久性 | 抗裂性 | 组 | 22 | 22 | 2400 |
1.36 | 混凝土耐久性 | 抗碳化(28d) | 组 | 22 | 22 | 5040 |
1.37 | 混凝土耐久性 | 减含量 | 组 | 22 | 22 | 900 |
1.38 | 管片螺栓 | 镀锌层厚度 | 组 | 18 | 18 | 180 |
1.39 | 管片螺栓 | 硬度 | 组 | 18 | 18 | 30 |
1.40 | 管片螺栓 | 耐盐雾试验 | 小时 | 9000 | 9000 | |
1.41 | 钢管片 | 涂层厚度 | 组 | 3218 | 18 | |
1.42 | 钢管片 | 附着力 | 18 | 18 |
2245240
通
招标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上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
际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共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
明:
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
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
查处和公开通报。
交通
轨道
城际
花城西轨章交通有限公司
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
2022年110月
A
资金落实证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由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
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
资金+项目融资,特此说明。
道交通
道交
花城家轨道通有限公
芳城园轨道发通有限公司!
州
月
2022年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道交
通
招标人一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州芳自域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2
年月
目录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附件一:
附件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履约保证金
7.7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附件
第1节合同协议书
第2节合同条款
1.总则
2.项目概况
3.业主的义务权利与责任
4.检测单位的义务、权利与责任
5.成果的提交和验收
6.合同价格及调价原则
7.合同变更
8.履约担保
9.支付、归档与结算
10.违约责任
11.不可抗力因素下的合同履行
12.未尽事宜与争议
13.其它
第3节合同附件
附件一:中标通知书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
附件三:银行履约担保格式及保函延期承诺书格式
附件四:廉洁协议
附件五广州地铁集团信息化系统使用承诺函
附件六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
附件七:检测人员
附件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项目说明
二、检测范围及内容
三、服务内容
1.人员配置
2.计划管理
3.质量管理
4.支付、变更及结算管理
5.资料管理
6.知识管理
,4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廉洁承诺书
5.检测单位组织机构表
6.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二)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
7.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9.检测大纲
10.资格审查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检测项目情况表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五)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
(六)入库登记证明(格式自拟)
(七)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格式
11.须评审的其他资料(含工程项目所在地自有实验室、技术创新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5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已由广州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1】152号、穗发改投批【2021】153号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融资,招标人为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一)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概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线路
全长约39.6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7座,1座线路所,预留联络线接入条件。最大站间
距9.0km(京溪路~白云东平),最小站间距3.0km(马鞍山公园~花城街),平均站间距
5.7km。全线设置车辆段一座,与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共享,设主变2座,与芳村至白
云机场城际工程共用,全线接入既有陇枕控制中心。
(二)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概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线路全长约41.1km,全
地下敷设。设站10座,均为换乘站。最大站间距约6.6km(白云城市中心~方石),最小
站间距约1.3km(机场南~机场北),平均站间距约4.1km。全线设置车辆段一座,与广州
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共享,设主变2座,与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共用,全线接入
既有陇枕控制中心。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
项目投资估算: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330.55亿元、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381.30
亿元
,6
2.2招标范围
质量检测标段划分: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
备注: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招标主体为广州广
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招标主体为广州芳白城际轨
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含同
步实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主要内容如下:(一)见证取样检测包括如下内容:水泥物理
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
浆强度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材料等。(二)专项检测包括如下内容:1.地基基础
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
定力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
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混凝土耐久性,管片
螺栓镀锌层厚度、硬度、耐盐雾试验,钢管片防腐涂层厚度、附着力检测)3.建筑幕墙工程
检测(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
性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
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各
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检测招标控制价: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2090.7636万元、二标2352.1579万元、
三标2801.9772万元、四标1181.9358万元;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1789.3542万元、二标1154.8427万元、三
标950.2866万元、四标642.80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
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标段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具体检测项目详
见工程量清单)。
,7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
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
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
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
标文件。
3.1.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且与
本检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的
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
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
律经营。
3.1.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涵
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
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
提供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
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
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
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多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
本招标项目分八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各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方法如下:
①若某个投标申请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
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若某个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价
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如该投标申请人为某标段唯一候选人,则该申请人将直接被
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
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
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0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本
批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10名时为招标失败。若本批次单个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
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www.gzggzy.cn通过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
盘递交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
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
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9.检测大纲
检测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有效完成本项目的质量方针,包括目标和承诺;
三、投入本项目的组织结构框图;
四、各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岗位及其职责;
五、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六、试验检测工作申诉处理程序;
七、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
八、质量保证措施;
九、按期完成任务措施;
十、可提供的服务,包括如何解决试验检测过程中的问题,根据施工需要,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以
及为招标人工作需要提供的技术服务等;
十一、投标人可提出自己认为本工程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
十二、配合施工服务措施。
,140
10.资格审查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企业检测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 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 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 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 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
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检测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检测项目情况表
(类似工程的主要业绩)
(年月~年月)
号 | 序 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 | 试验检测 项目内容 | 招标人名称、地 址、电话 |
注:1、本表单位业绩指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试验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
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
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142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文化程 度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毕业时 间 | |||||
技术职称 | 从事试验检测 工作年限 | 从事试验检测 工作年限 | 拟在本 项目担 任的职 位 | ||||
名称 | 起讫时间 | 任 职 | 任 职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作内容 | |
个人简历 | |||||||
试验检测 主要经历 |
注:本表后附试主要验检测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等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号 | 姓 名 | 序 拟在本项 目中任职 | 毕业学 校、专业 | 学 历 | 职 称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试验检 测工作年限 | 备 注 |
注:若属外聘或返聘人员请注明。
(五)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145
(六)入库登记证明(格式自拟)
1.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登记的证明材料。
,146
(七)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格式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
出具日期: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
致:(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贵方)
招标编号:___________号标之投标担保
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本担保作为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按招标编号:__号招标邀请向贵
方提供_____(项目名称)之投标担保。
____(出具投标担保机构的名称)(以下简称本机构)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本机构第一
次收到贵方有关以下任一情况之书面通知后7日内,本机构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将无论投标人有何反对,
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以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贵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
写:)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放弃中标(含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价;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合同签订工作的;
(5)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适用于有招标代理
的项目);
(6)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7)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适用于电子标)。
本机构将在接到贵方第一次书面要求时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无须贵方证实此要求,本机构完全同
意担保自投标截止日起生效,并在其后天内(必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及贵方终止本担保前通
知本机构的由贵方与投标人同意之标书有效延长期内保持有效。
机构名称:
签名(或签章):(印刷姓名和职务)
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147
11.须评审的其他资料(含工程项目所在地自有实验室、技术创新等相关证明
材料,格式自拟)
,148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目 录
目 录2
第一卷6
第一章招标公告6
1. 招标条件6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9
6. 发布公告的媒介10
7. 联系方式10
附件一:12
附件二:1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1.1 招标项目概况30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30
1.3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30
1.4投标人资格要求30
1.5 费用承担31
1.6保密31
1.7 语言文字31
1.8计量单位32
1.9 踏勘现场32
1.10投标预备会32
1.11 分包32
1.12响应和偏差32
2. 招标文件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33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34
3. 投标文件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4
3.2 投标报价34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5
3.5 资格审查资料35
3.6 备选投标方案36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6
4. 投标37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7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37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7
5. 开标37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37
5.2 开标程序38
5.3 开标异议38
6. 评标38
6.1 评标委员会38
6.2 评标原则38
6.3 评标39
7. 合同授予39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39
7.2 评标结果异议39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39
7.4 定标39
7.5 中标通知39
7.6 履约保证金39
7.7 签订合同40
8.纪律和监督40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0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0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0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
8.5 投诉41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42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43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44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45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4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7
评标办法前附表47
初步评审48
详细评审50
1. 评标方法55
2. 评审标准55
2.1 初步评审标准55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5
3. 评标程序56
3.1 初步评审56
3.2 详细评审56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56
3.4 评标结果5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58
第1节 合同协议书59
第2节 合同条款61
1. 总则61
2. 项目概况62
3. 业主的义务权利与责任63
4. 检测单位的义务、权利与责任64
5. 成果的提交和验收66
6. 合同价格及调价原则66
7. 合同变更66
8. 履约担保66
9. 支付、归档与结算67
10. 违约责任68
11. 不可抗力因素下的合同履行69
12. 未尽事宜与争议69
13. 其它69
第3节 合同附件70
附件一:中标通知书70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71
附件三:银行履约担保格式及保函延期承诺书格式72
附件四:廉 洁 协 议74
附件五 广州地铁集团信息化系统使用承诺函77
附件六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80
附件七:检测人员88
附件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89
第二卷90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91
一、项目说明91
二、 检测范围及内容91
三、服务内容91
1.人员配置91
2.计划管理91
3.质量管理92
4. 支付、变更及结算管理92
5. 资料管理92
6.知识管理93
第三卷9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5
目录97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8
(一)投标函98
(二)投标函附录99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0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
4.廉洁承诺书102
5.检测单位组织机构表103
6. 工程量清单104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04
(二)工程量清单汇总表105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106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115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117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119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122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131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133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135
7.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138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139
9.检测大纲140
10.资格审查材料14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41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检测项目情况表142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143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144
(五)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145
(六)入库登记证明(格式自拟)146
(七)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格式147
11.须评审的其他资料(含工程项目所在地自有实验室、技术创新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48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 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 已由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穗发改投批【2021】152号、穗发改投批【2021】15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融资 ,招标人为 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一)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概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线路全长约39.6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7座,1座线路所,预留联络线接入条件。最大站间距9.0km(京溪路~白云东平),最小站间距3.0km(马鞍山公园~花城街),平均站间距5.7km。全线设置车辆段一座,与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共享,设主变2座,与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共用,全线接入既有陇枕控制中心。
(二)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概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线路全长约41.1km,全地下敷设。设站10座,均为换乘站。最大站间距约6.6km(白云城市中心~方石),最小站间距约1.3km(机场南~机场北),平均站间距约4.1km。全线设置车辆段一座,与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共享,设主变2座,与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共用,全线接入既有陇枕控制中心。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
项目投资估算: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330.55亿元、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 381.30亿元
2.2 招标范围
质量检测标段划分: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 。
备注: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招标主体为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招标主体为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主要内容如下:(一)见证取样检测包括如下内容: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材料等。(二)专项检测包括如下内容: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混凝土耐久性,管片螺栓镀锌层厚度、硬度、耐盐雾试验,钢管片防腐涂层厚度、附着力检测)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各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检测招标控制价: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2090.7636万元、二标2352.1579万元、三标2801.9772万元、四标1181.9358万元;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1789.3542万元、二标1154.8427万元、三标950.2866万元、四标642.80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对应标段检测内容所涉及的检测项目 (具体检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3 投标人自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且与本检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5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多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
本招标项目分 八 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各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方法如下:
①若某个投标申请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若某个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如该投标申请人为某标段唯一候选人,则该申请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0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本批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10名时为招标失败。若本批次单个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www.gzggzy.cn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510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0-83155712
传 真:
电子邮件: wangpeng2@gzmtr.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联系人: 何工
电话: 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人:
电话:020-38180179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或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七、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真实、有效。
八、如本公司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如出现投标报价有误的情况,按照招标文件中中标价格核准原则修正并签订补充协议;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广州市绿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 | 广州市家豪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泳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1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2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4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威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16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8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9 |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20 | 广东鼎峰基业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
21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2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3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及其下属二级支行 |
25 | 广东利盾电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
26 | 广东华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27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28 | 韶关市曼原劳务有限公司 |
29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30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31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2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3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34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6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37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8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9 | 楚湘文(注册编号:144060701030) |
40 | 何凯朋(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351049) |
41 | 姜长峰(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51100502) |
42 | 孟凡强(助理工程师证书编号:鲁建安C(2015)1800102) |
43 | 韩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20-8315571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详见招标公告第2.1条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第1条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第2.2条 |
1.3.2 | 质量检测服务期限 | / |
1.3.3 | 质量标准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1.1条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1.3条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1.2条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1.4、3.1.5、3.3、3.4条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18)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补充说明如下: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以上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 年XX月XX日17:30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8日前停止质疑。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 (2)服务承诺; (3)检测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检测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具体内容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均须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各标段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不含税总价*6% |
3.2.3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报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2090.7636万元、二标2352.1579万元、三标2801.9772万元、四标1181.9358万元;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1789.3542万元、二标1154.8427万元、三标950.2866万元、四标642.8070万元。 (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对同一招标项目未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转账、现金、支票及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标段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供,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机会。各种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 采用转账、现金或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其有关指引,相关事宜请自行向其咨询;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账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收取方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由招标人收取,其原件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电子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递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复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电子印章)。 (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其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向其咨询;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账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收取方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人须确保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无效,将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法律法规处理。 (6)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前述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满足相应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金额不得低于前述投标保证金金额,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不要求 |
3.4.3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放弃中标(含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价;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合同签订工作的; 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 “正在检测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2)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资格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3)检测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的情况)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质量检测招标项目 标段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填入前附表第4.2.1条的时间)。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B) (新增)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 | 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若可推荐的单位不足3人时,按能推荐的最大数推荐。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城轨采购网 公示期限: 3 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补充说明: (1)招标人的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①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及其相应word格式或excel格式文档)刻入光盘(1份),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 ②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 ③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3)补救方案 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②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③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投标人存在 投标须知前附表3.4.4第1、3、6项 条款所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拒绝投标名单,并上报政府建设管理相关部门。 6)投标人存在 投标须知前附表3.4.4 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递交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无法兑付的,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拒绝投标名单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被作出限制投标和不得参与广州地铁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处理(即限制合作)的,视为不符合候选人条件,将按照评审结果依次上升递补,或重新招标。 |
10.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4 | 招标失败的处理 |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
10.5 | 价格核定原则 | 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核定,按以下原则予以修正: (1)若数量级有误,以核准的数量级为准; (2)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包干部分算术性错误调整原则: a、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所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 b、当工程量清单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一致时,以单价低的为准,若工程量清单单价低于单价分析表单价,则修正单价分析表。 c、单价包干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进行修正。当投标工程量大于招标工程量时,该项单价不变修正合价;当投标工程量小于招标工程量时,该项合价不变修正单价。 d、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包干项目的单位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修正该项的单位。 e.单价包干项目的累计金额计算错误时,以上述修正原则修改后的各子项为准,修正汇总项。 (4)总价包干部分算术性错误调整原则:当工程量清单汇总表的汇总金额与总价包干项目清单表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总价包干部分的金额为准;当总价包干项目清单表的汇总金额与各清单子项的累计金额不一致时,以总价包干项目清单表的汇总金额为准;各清单子项的合价与各清单子项的单价╳数量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子项的合价金额为准。 (5)对于非竞争性报价,如投标报价不一致,以招标人公布的为准,修正投标总报价,如果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总报价为准,如果超过投标报价的,以投标报价为准。 (6)修正工程量清单中各汇总项的累加错误,总价包干项目以汇总项为准,同比例修正各子项。 (7)按上述原则修正后,如修正的总报价高于投标报价的,维持投标报价,如修正总报价低于投标报价的,按修正总报价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 |
10.6 | 合同签订原则 | 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所辖线路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10.7 | 其他 | (1)投标人应认真对待投标书的真实性,投标书中所附的各种评分材料不允许有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则单项得分为零。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清单格式进行报价,除了标书清单报价,招标人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比如降价函、报价补充说明、优惠报价说明等等)。 (3)招标人和评标专家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或选择性报价的权力。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使招标人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离、选择性报价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4)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办理中标通知书的相关手续。 |
备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质量检测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检测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质量检测工程量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检测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招标人将在6个月至2年内将其列入参与本司管辖工程项目投标企业的拒绝名单,并上报政府建设管理相关部门;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6)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的合同价;
(7)经查实投标人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及交通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质量检测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检测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检测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检测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文件递交 | 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以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为准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以交易中心提供的格式为准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的《广州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为准。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检测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以详细评审中检测大纲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多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 本招标项目分八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各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方法如下: 1)若某个投标申请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若某个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如该投标申请人为某标段唯一候选人,则该申请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申请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0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本批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10名时为招标失败。若本批次单个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初步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相关事项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授权有效性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 | 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及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合同条款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交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单项报价均不超过相应招标控制价。 (2)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 (3)对同一招标项目未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 |
3.1.3 | 初步评审 | 投标价核定原则 |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10.5价格核定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根据第三章3.2.3款规定,投标人得分 = 资信业绩得分(A)+ 检测大纲得分(B) + 投标报价得分(C)+ 其他评分因素得分(D) 资信业绩部分(A):满分 20 分 检测大纲部分(B):满分 25 分 投标报价(C):满分35分 其他评分因素(D):满分20 分,具体分值构成如下: 1)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有自有实验室满分15分; 2)技术创新能力满分 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X=(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 “评标价”为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信誉 |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10分) | 自2012年1月 1日至今完成单项检测合同额 300 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每个业绩计 1 分,最高 10 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5分) | 好: 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检测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不低于10名,高级或以上职称不低于5名,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省级安全质量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的人员不少于10人。单项分值 [5,4] 中: 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检测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不低于8名,高级或以上职称不低于4名,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省级安全质量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的人员不少于8人。单项分值(4,2) 差: 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检测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不低于6名,高级或以上职称不低于3名,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省级安全质量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的人员不少于6人。单项分值 [2,0]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设备配置 (5分) | 好: 设备数量足、配置种类充分、合适 ,主要设备落实,主要检测设备的自有率90~100%(含90%);单项分值 [5,4] 中: 设备数量较足、配置种类较充分、合适,主要设备落实,主要检测设备的自有率70~90%以上(不含90%,含70%);单项分值 (4,2) 差: 设备数量基本够、配置种类基本充分、合适,主要设备基本落实,主要检测设备的自有率70%以下。单项分值 [2,0] |
2.2.4(2) | 检测大纲评分标准 | 检测大纲 (25分) | 好: 检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检测方法可行,规范标准明确,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项目,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提供到场检测和提交报告时限服务保障承诺书(无格式要求)。单项分值 [25,20] 中: 检测方案较为详细、具体,内容较为齐全,检测方法较为可行,规范标准较为明确,能比较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项目,有较为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提供到场检测和报告提交时限服务保障承诺书(无格式要求)。单项分值 (20,10) 差: 检测方案不够详细、具体,内容不够齐全,检测方法不够可行,规范标准不够明确,不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检测项目,没有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提供到场检测和报告提交时限服务保障承诺书(无格式要求)。单项分值 [10,0]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偏差率 | 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得3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加1分,按插值法计算,最高加5分。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有 自有试验室 (15分) | 好: 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有自有试验室,试验室能力完备,单位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开办金额为准)1000万(含1000万)以上,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完全具备与监管系统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单项分值 [15,10] 中: 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有自有试验室,试验室能力基本完备。单位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开办金额为准)500万(含500万)-1000万(不含1000万),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基本具备与监管系统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单项分值 (10,5) 差: 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有自有试验室,试验室能力基本完备,单位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开办金额为准)500万以下(不含500万),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具备与监管系统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单项分值[ 5,0]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技术创新能力 (5分) | 好: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检测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检测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为投标人,数量排名1-5名为好。单项分值 [5,4] 中: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检测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检测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为投标人,数量排名6-10名为中。单项分值(4,2) 差: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检测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检测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为投标人,数量排名11名以后为差;单项分值[ 2,0] 没有的不得分。 备注:(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须提供相应的扫描件。 |
备注:
1、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程序中关于详细评审的补充说明
详细评审的评分因素(除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报价偏差率)得分依据“先定档、后评分”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详细评审项目规定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定档评议。
(2)每位评标专家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好 | 中 | 差 |
[3,2.5] | (2.5,1.5) | [1.5,1 ] |
(3)各评标专家根据评定的最终档次进行各自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须按最终档次重新打分。
(4)最后按评标办法第3.2条,对每一项评分因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出各项最终详细评审得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
第1节 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与 (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商定并签署。
鉴于业主拟修建 工程并通过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接受检测单位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 工程质量检测 标服务项目的含税总报价(增值税率为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看待:
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
本合同协议书;
合同条款;
合同附件;
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3.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
4. 考虑到业主将按合同规定向检测单位支付检测费,检测单位在此保证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检测技术服务。
5. 考虑到检测单位将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供检测技术服务,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检测单位支付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服务的报酬。
为此,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签章,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正式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合同结束。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4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 主: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
/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2节 合同条款
1. 总则
1.1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1.1.1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1.1.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检测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必要条件。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条件的工程。
1.1.1.2“业主”是指承担工程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检测业务的一方。
1.1.1.3“检测单位”指为业主服务的试验检测方。
1.1.1.4“项目检测机构”是指检测单位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检测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5“检测工程师(人员)”是指代表检测机构对本工程实施检测的专业人员。
1.1.1.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检测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或实体。
1.1.1.7“工程建设检测”包括正常的施工检测工作和附加工作。
1.1.1.8“日”是指任何一个昼夜的时间段。
1.1.1.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1.1.1.10“当地货币”是指人民币。
1.1.1.11“主要检测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专业检测工程师。
1.1.2 检测合同适用的法律与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条例、规章等。
1.1.3 检测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均用中文。
1.2 双方关系:业主将负责组建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及检测合同的二级管理机构的工作。项目检测机构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接受和服从业主项目管理机构的领导,检测单位对提供本服务的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承担责任。
1.3服务开始:检测单位在合同生效后,业主将发出要求检测单位开始检测服务的通知,检测单位应在通知的日期立即开始履行其服务。
1.4服务期限:检测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检测报告经终审验收通过结束。业主对工期的调整,检测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但属正常的检测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检测费用,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1.5合同的终止:在本协议的服务期满和业主对检测单位费用的支付完成后终止本合同。
1.6合同的修改:本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范围)的修改,只能以双方书面同意的方式进行。由于地铁施工过程的特殊性,业主有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力。
1.7授权代表:甲、乙双方应各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代表,解决检测服务期间的有关问题。
业主的指定代表:(或合同签订以后书面明确)
检测单位的指定代表:(或合同签订以后书面明确)
2. 项目概况
本次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共分为8个标段。各标段负责的线路、检测项目及工期情况如下表:
线路 | 标段 | 检测项目 | 工期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 | 一标 |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防水材料检验。 | 至全线工程竣工验收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 | 二标 | 1.桩基完整性检测(包括桩基低应变、超声波); 2.锚杆锁定力检测 3.溶洞注浆检测 | 至全线工程竣工验收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 | 三标 | 1.桩基承载力检测(包括静载、高应变检测); 2.桩基钻芯检测; 3.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 至全线工程竣工验收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 | 四标 | 1.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包括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耐久性,管片螺栓镀锌层厚度、硬度、耐盐雾试验,钢管片防腐涂层厚度、附着力检测)。 2. 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包括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至全线工程竣工验收 |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 | 一标 |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防水材料检验。 | 至全线工程竣工验收 |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 | 二标 | 1.桩基完整性检测(包括桩基低应变、超声波); 2.锚杆锁定力检测 3.溶洞注浆检测 | 至全线工程竣工验收 |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 | 三标 | 1.桩基承载力检测(包括静载、高应变检测); 2.桩基钻芯检测; 3.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 至全线工程竣工验收 |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含同步实施工程) | 四标 | 1.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包括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耐久性,管片螺栓镀锌层厚度、硬度、耐盐雾试验,钢管片防腐涂层厚度、附着力检测)。 2. 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包括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至全线工程竣工验收 |
本合同工作范围包括线路相关的全部工程(线路开通前的检测及线路开通后的后续尾工工程)。如果本合同实施期间,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本线路需要延长或增加站点及相应工程方案变化,在工程同步实施的情况下,本合同对应的范围应做相应调整。
3. 业主的义务权利与责任
3.1批准或认可试验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计划和工程量,开具本合同工作所需的证明文件,以利该单位开展工作。
3.2 提供试验检测工作开展所必须的批准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等资料。
3.3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工期、质量、人员、设备、仪器、检测过程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工作,有权要求责任方自费进行返工。
3.4有权根据设计、施工的需要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对此有异议,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按合同规定确定。
3.5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3.6 组织试验检测报告成果的审查和验收。
3.7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业主应要求相关承包商向试验检测单位提供开展检测工作所必须的工地现场条件和前期必须的准备配合工作。
3.8在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检测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9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业主代表,负责与项目试验检测单位联系。更换业主代表,要提前通知项目试验检测单位。
3.10 经业主进行业务测验和工作考核,对不能按照检测合同的规定履行检测合同的试验检测人员,业主有权要求更换;对违反检测合同对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检测人员,业主有权对其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到清退;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11 业主有权否定任何在本工程中试验检测工程师作出损害业主利益的决定和行为,并有权向试验检测工程师索赔或追究法律责任。
3.12 业主有权要求试验检测单位提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3.13 如检测单位随意更换检测人员,或不能有效地履行合同职责,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业主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1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或补充协议中业主应负责的其它责任。
4. 检测单位的义务、权利与责任
4.1检测单位应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检测服务。
4.2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代表联系。
4.3按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技术要求等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单位应独立地实施检测,承担检测操作试验等工作。
4.4编制检测工作大纲,并有针对性的对各工点具体检测工程数量进行核实,检测工程数量必须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对于超出规范规定要求的工作量的增减,检测单位应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方可实施检测。
4.5检测单位应接受业主的管理,并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对工期、质量、人员资格、设备、仪器和检测过程的监督。
4.6检测的质量及赔偿
(1)对检测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因检测单位过失或服务水平低下、检测数据错误而造成工程经济损失,业主有权要求检测单位赔偿;
(2)由于检测单位原因造成的扩大检测,由检测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向业主和相关承包商收取其他费用;
(3)由于检测单位不能按业主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完成检测工作,业主有权选择第三人进行检测,如第三人的检测费用高于中标单位投标价中相应部分的费用的,则该高出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如因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论多方存有异议,须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鉴定检测时,以鉴定检测的结论为准,若因本标段检测单位过失造成的检测错误,检测单位需负责第三方鉴定检测费用及工程经济损失。
4.7维护知识产权,除非业主同意,不得向业主之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成果的数据。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工程、本检测合同有关的资料。
4.8 检测单位承担的本合同任务,不得分包给第三方,经业主同意的除外。
4.9 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技术服务。
4.10检测单位应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资料。
4.11检测单位应到该工程承包商施工现场收取试样和材料见证取样,不得委托承包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送样。
4.12检测单位及其人员在服务期间只能获得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报酬,此外不得向业主或实施本工程的承包商索要额外的报酬,不得与承包商在本工程中发生经济活动。
4.13 检测单位必须如实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组织架构配备人员,若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业主将有权调整检测工作量,并按合同额20%收取违约金,同时上报市建委,予以不良业绩记录登记与通报。
4.14 检测单位必须在广州市自有实验室并取得广州市建委的认可文件。
4.15检测单位在投标书承诺的合同段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变动,业主要求更换的情况下除外。
4.16 检测单位还应保证工程收尾、工程整改、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可能发生的检测工作。
4.17 对业主支付的检测费用,检测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缴纳有关税款。
4.18 检测单位的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应服从承包商的统一管理,检测单位应对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4.19检测工作需按业主要求48小时内进行检测,并在相应规定的时间和业主指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不能影响工程其他工序的实施。若不能按相应规定的时间和业主要求的时间进行检测的,则每违约一次扣罚5000元。在完成检测后的3天内(或经业主许可在一定期限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对于不合格的结果,应立刻通知监理,并在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和业主。检测单位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技术数据负责,提交的检测试验报告应具有法定效力,符合工程验收要求。
4.20 正式检测报告的数量和提交方式:检测报告一式八份,在完成该项检测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六份(由监理工程师转交五份给施工单位),计量时向业主提交一份作为附件,待工程结算时向业主提交一份。
4.21 编制检测工作月报,归纳统计当月的检测情况,并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上报业主。
4.22检测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重要紧急信息报送、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办理反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遵守重要信息报告时限,规范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形式及内容,优化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加强对国家、省、市批示指示的办理反馈工作以及建立健全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机制。
5. 成果的提交和验收
5.1成果的提交:按每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工程进度及相关规范进行检测,并按工程进度要求提交检测报告。在合同验收前提交检测成果报告一式八份,光盘电子文件3份。
5.2 验收程序
(1)自审:检测单位自审(预审意见作为进度款申请附件)。
(2)验收:业主验收(验收意见作为合同结算证明文件)。
6. 合同价格及调价原则
6.1 本合同范围所有检测任务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格 元,税金 元(税率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合同总价相应调整
6.2 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按照批准的实际发生的检测工程量进行计费和结算。因工期调整导致检测时间的提前或延后,合同价格不作变更。
6.3合同价格是根据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本合同费用,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7. 合同变更
7.1 合同变更的依据:
在实施过程中,只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另有约定的,可进行合同变更:
(1)依据设计及检测规范新增的检测项目;
(2)单价包干项目的工程量超出工程量清单的部分;
(3)在工程同步实施时,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本线路需要延长、增加站点及工程方案变化引起的检测数量变化、新增项目等。
7.2 合同变更的原则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则沿用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
(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的,则双方协商确定综合单价。
7.4 变更执行
检测单位须遵循政府相关规定及业主制定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合同变更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手册等相关办法办理工程变更。合同执行期间政府如果出台新的要求或业主完善相关变更管理办法,检测单位须严格执行新要求及新的管理办法。
8. 履约担保
8.1在合同签订前,检测单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本合同的履约担保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
8.2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保函必须是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必须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银行保函的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
8.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及退还:在试验检测单位根据合同进行检测直至成果验收合格通知发出之前,履约担保将一直有效。
9. 支付、归档与结算
9.1检测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提交的正式检测成果报告为准),以及检测单位人员到位、检测工作质量、进度等综合考核情况,业主审批后支付经审核完成工程量的90%,具体按业主下达的考核办法实施。如果工程的形象进度与业主批准的工期计划相差半年以上时,业主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支付时间和金额作适当调整。
9.2.检测工作完成,所提交的检测成果资料经业主验收通过后,档案资料按业主要求完成归档,结算经结算终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终审部门审核金额的99%。余款待财务决算完成后支付。
9.3.支付方式按银行转帐。
9.4. 所有款项的支付应提出申请,并附证明材料,提供与计量金额一致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经业主审核后才办理支付手续。检测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0天内将发票交与业主。
9.5.本合同的最终结算以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9.6.检测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变更的办理,须在30天内上报合同结算。结算书报业主和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后,要配合业主和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做好核对结算数据、提供结算支持材料、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结算事宜。
9.7.业主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在审核结算过程中,口头通知检测单位前来核实结算金额、办理评审结果确认表等结算事宜,15天内检测单位不配合相关结算事宜的,由业主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再以书面函件催告(函件中说明业主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审核的结算金额), 检测单位在收到该书面催告函件30天内仍不配合办理相关结算事宜的,视为认可业主或政府结算审核部门的评审意见,其中政府结算审核部门出具的评审结果直接由其与业主两方确认,责任由检测单位承担,检测单位不得再对合同结算金额提出异议或请求鉴定。
9.8.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政府颁布了相应的管理规定,按政府新规定执行。
10. 违约责任
一、业主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业主不按合同履行职责,已支付的检测费用不得收回。
2.合同生效后,由于工程停建或因业主原因而需要终止合同的,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业主应向检测单位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检测费用。
3、检测单位须知悉本规程可能存在工期调整的风险,因工期调整导致检测时间发生变化的,业主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检测单位责任
1、若检测单位不按合同履行职责,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检测单位须赔偿业主的损失,包括业主重新招标费用、延误工期损失等。
2.检测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成果,每超过一周,向业主支付相当于该部分费用2‰的违约金,并且业主有权从应付给检测单位的费用中扣减违约费用及业主的损失费用。
3、若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成果质量不合要求,检测单位应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弥补过失,保证成果质量能够达到合同要求,需要返工检测的,费用检测单位承担。如因检测成果质量原因造成业主工程变更的(无论增加或减少),检测单位须赔偿工程变更费用的10%,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检测总价。造成业主其他损失的,检测单位全部承担,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4、检测单位应保证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资料,违反规定作假者,每次向业主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业主有权从应付给检测单位的费用中扣减违约费用及业主的损失费用。若检测单位不改正,业主可解除合同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
5、业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工作进展及质量情况,项目不能正常运作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业主可提出口头及书面警告,如达不到要求,检测单位须向业主支付最多达检测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并且业主有权从应付给检测单位的费用中扣减违约费用及业主的损失费用。
6、检测单位未达到本合同条款中第五条第六条任何一点要求或未按第四章、第五章技术要求工作的,情节较轻者,一经发现,须向业主支付1万元以上的违约金;未按技术要求进行工作而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须向业主支付相当于该项检测费用20%的违约金。业主有权从应付给检测单位的费用中扣减违约费用及业主的损失费用,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7、如检测单位未安排投标书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则按每人次1万元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每人次支付0.5万元违约金,并且业主有权从应付给检测单位的费用中扣减违约费用。单位未安排投标书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则按每如违约5人次以上者,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检测单位相关责任,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8、对不配合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第五条第一项的第3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者,检测单位每次向业主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业主有权从应付给检测单位的费用中扣减违约费用。不配合情形包括:阻挠、迟滞,以内部的管理制度限制查阅有关资料或限制对试件去向进行追索,提供虚假信息等。
11. 不可抗力因素下的合同履行
如果发生了双方都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自然灾荒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本合同应自动顺延履行,且双方不被视为违约,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终止或减少上述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一旦消失,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作违约论。
12. 未尽事宜与争议
12.1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本着以工程利益为重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由当事人及时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合同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技术讨论纪要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或争议,双方应协商及时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13. 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各方完成全部权利、义务之日止。
第3节 合同附件
附件一:中标通知书
格式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的《广州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
附件三:银行履约担保格式及保函延期承诺书格式
履约保函
(由银行出具)
(本文件作为合同格式文件,将在投标人中标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获中标,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此要求办理。)
开具日期:
保函编号:
致: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贵方)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中标人名称)就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订的_____ 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金额大小写),并以此约定如下:
(1) (中标人名称)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修改、补充等协议(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无论 (中标人名称)有任何反对,本行保证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在收到贵方第一次的表明 (中标人名称)违约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按贵方提出的上述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任何支付应为免税,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其它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函中扣除。
(3)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它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的责任,但本行的担保责任以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为限。
(4)本保函开具生效,直至该工程移交工程证书发出前一直有效,但本保函的有效期最晚不超过 年 月 日。
(5)本保函未经本行同意不得转让。
(6)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7)本保函的通知行为地铁集团选定的银行。
出证行名称:
签名(或签章):
(印刷姓名和职务)
公 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保函延期承诺书
关于 项目的保函
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就《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司委托的担保银行于 年 月 日,出具银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进度款保函)(保函编号: )。
我司在此承诺:在银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保函编号: )的到期日前1个月内,如合同约定的担保义务尚未执行完毕(/预付款尚未扣除完毕),我司必须重新自行办理续保手续,并出具有效的银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者,在保函到期日前1个月内,向贵司支付相当于保函金额的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
否则,贵司有权自保函到期之日起,从贵司与我司签订的上述合同最近一笔合同款中开始扣除相当于保函金额的保证金。当本次合同款项不足以扣除的,延续到下一次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直至扣足为止。同时,担保金的有效期,直到合同规定的履约担保义务完成为止。贵司在《 合同》所规定的履约担保义务到期日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担保金。
日期: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附件四:廉 洁 协 议
(合同签订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廉 洁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及《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等。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三)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受理举报方式,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发现另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另一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但任意一方不得无事实依据投诉。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姻亲,下同)、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下同)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喜庆活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借用乙方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乙方或关联方的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财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法律法规、甲方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安排甲方工作人员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乙方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售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买受住房、车辆等物品;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借钱款、住房、车辆等;乙方或关联方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财物。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
(七)乙方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财物。
(九)乙方不得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83106760;举报网站:广州地铁官方网站纪委网上举报;举报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乙方应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对乙方工作人员处理:
(1)由甲方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监督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2)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该工作人员 2年内不得继续从事甲方管辖项目工作。
(3)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管辖项目的管理。
2.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等,限制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由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拒不纠正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或不配合处理的,或在甲方采取处理后,再次出现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加重处理。乙方积极配合可从轻处理。
4.要求乙方对相关事项进行通报。
5.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追究乙方主合同其他违约责任。
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违约条款仅适用于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如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则按主合同的违约条款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若有)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相关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合同终止之日止。主合同执行过程中及主合同终止后,若发现及查实发生在主合同签订前或合同期内的不廉洁行为,甲乙双方可追溯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广州地铁集团信息化系统使用承诺函
《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
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
甲方:
作为贵司 工程的中标人,为了贯彻贵司“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要求,保证该工程的顺利推进,我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司自愿申请使用广州地铁集团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二、在工程开工前,按以下标准配备使用系统的必要资源,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一)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员:
1、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使用MS 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有工程管理或信息化管理经验。
3、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二)配置操作电脑及相关设备:
1、扫描仪、打印机、照相机、手机、电脑。
2、电脑推荐配置应为当期主流配置机型。
3、电脑应用软件:应安装IE、Google、360等主流浏览器;MS Office 、WPS等办公软件;rar、zip等文件解压软件;PDF文件查看软件;设计施工图纸查看软件;杀毒软件等。
4、在工作现场配置的网络可以访问互联网,保障网络带宽容量,推荐12M或以上。
三、保证按以下要求使用系统:
(一)在贵司指定场地使用系统,并自觉接受贵司检查、考核。
(二)遵纪守法,不利用系统散布违法言论、做危害国家、社会及贵司的行为。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贵司机密,不将系统的操作手册及项目资料传递给第三方。
(四)未经贵司许可,不更改IP和计算机名称。
(五)不恶意攻击系统的服务器。
(六)妥善保管个人的帐号和密码,不将帐号和密码告诉他人代替登录系统开展业务工作。
(七)不破译他人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不使用他人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私自阅读他人文件。
(八)不上传带有病毒或与业务无关的电子资料、文档和程序。
(九)关于信息安全,我司承诺做到如下几点:
我司承认贵司的资料为秘密资料。本协议中秘密资料包括由甲方向乙方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提供的关于技术和系统安全及其他方面的一切数据、报告、信息、翻译资料、预测和记录。
我司不以任何方式获取与项目或工作无关的贵司信息。
我司同意维护商业秘密资料的保密性,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信息,除非由于合作的需要在必要的程度上向其法律顾问、会计师及雇员透露。我司同意在披露有关信息前,正式知会该法律顾问、会计师和雇员有关信息的机密性以及此协议的内容及要求。我司同意商业秘密资料只作为评估及协商双方合作的用途。
我司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与项目无关的雇员或其他人知悉秘密资料,并使接受或使用秘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按照本协议履行保密协议,不泄漏或不正当使用秘密资料。我司对内部违反本保密协议给贵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为妥善保护秘密资料,我司使用秘密资料完毕,将秘密资料的书面载体(包括复印件、电子数据)悉数归还,或全部销毁。
如果我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公开本承诺函项下的秘密资料,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贵司告知公开秘密资料的基本情况,并配合贵司做好妥善安排或寻求法律救济。
对于我司在本承诺函生效之前或终止后,通过任何途径知悉或取得的有关贵司的重要信息,在本承诺函生效后,我司参照承诺函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我司在本承诺函中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承诺函所从属项目的中止或终止而解除,除非贵司书面同意我司免于承担本承诺函约定的保密义务。
涉及的贵司相关秘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机构设置、人员名单、运行机置、专利技术、项目合同、项目文档、工程文档、资金收支、系统网络架构、数据和安全架构、账号密码。
计算机及其它辅助产品、安全产品的型号、数量、配置、运行状态等资料。
应用系统名称、功能、业务类型、交易量、交易特征等信息。
现有网络拓扑结构及其相关资料。
业务流程、逻辑流程等资料。
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信息。
现有安全机制及安全系统。
与其它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
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
四、如有违反上述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我司愿意接受相关管理办法的处罚。
五、保证按以下要求组织、参与系统使用培训
(一)根据贵司要求,组织工程管理有关人员参加贵司提供的系统使用培训,并督促参加人员认真学习;
(二)为确保我司人员具备使用系统的能力,在发生我司更换人员等情况时,我司自费聘请讲师进行培训。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
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合同签订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1.目的
1.1为规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从事广州地铁项目管理的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适用的业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认定及实施的管理;对广州地铁控制保护区内工程活动的参建单位、分包商影响地铁安全、质量、廉洁、品牌等不诚信行为认定及实施的管理。集团公司负责招标、合同管理的合建、代建项目。
2.2 适用的部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总部、部、室、中心、大学)、集团公司工会、下属各全资投资企业。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并制定对应的管理标准文件。下属上市公司相关管理文件若与本制度规定不符,则以上市公司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为准。
3.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编制依据)
3.1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及供应商管理手册
3.2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4.管理原则
4.1 依法依规原则:本办法的编制严格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标准。
4.2 “三公”原则:将公平、公正及公开的管理原则覆盖至集团公司范围的合作企业管理、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
4.3 安全质量认定优先、处理从重原则: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处理遵循安全质量认定优先、处理从重原则。有安全、工程质量不诚信行为的,应在处理期内进行评估;经评估不合格的视为不诚信行为。
5.术语和定义
5.1 本办法所指的合作企业和个人,是指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合作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集成商、设计、咨询、监理、勘察单位、测量单位、检测单位、维保单位、服务单位、承租单位等与集团公司有合同关系、管理关系的另一方(含外单位委托我司代为管理的另一方),或投标响应单位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个人。广州地铁控制保护区内工程活动的参建单位、分包商视同本办法所指的合作企业和个人。
5.2本办法所指的分包商是指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项目的分包单位或广州地铁控制保护区内工程活动的分包单位,原则上所有分包单位均须由总包方/总承方形成分包商清单并报备集团公司,合同经办部门须形成分包管理台账。
5.3 本办法所指的总承包企业是指在总承包合同承包人中,联合体成员与其他联合体成员间不存在母子关系的,总承包企业为该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与其他联合体成员为母子关系,总承包企业为母公司。
5.4 不诚信行为包括安全不诚信行为、工程质量不诚信行为、履约评价不诚信行为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等四部分。
5.5 限制投标:即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项目的投标。
5.6 限制合作:即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合同、管理关系或以分包商身份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关项目。
6.管理机构及职责
6.1 法律合约部
6.1.1 是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管理、更新不诚信行为台帐,并在集团公司内网(法律合约部信息板块)发布。
6.1.2 统筹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的管理。
6.1.3 负责复核招投标、履约评价不诚信行为处理初步意见,按照程序报批。
6.1.4 负责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市交通运输局报备不诚信行为的处理结果;负责组织对合作企业和分包商进行不诚信行为处理期内的评估、按照程序报批。
6.2 安全监察部
6.2.1 负责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安全不诚信行为的管理。
6.2.2 负责就安全不诚信行为处理提出初步意见,按照程序报批。
6.2.3 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集团公司对安全不诚信行为的处理。
6.2.4负责明确安全不诚信行为;负责修订安全不诚信行为处理标准、处理程序。
6.2.5 负责协调处理安全不诚信行为处理异议。
6.2.6 负责统筹安全(含文明施工)方面评估标准的制定、完善,参与评估审核,并参与履约评价过程审核。
6.2.7 负责牵头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处理地保相关安全事件。
6.3 总工程师室
6.3.1 负责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工程质量不诚信行为的管理。
6.3.2 负责组织按集团公司程序对工程质量不诚信行为的事实、责任认定,就工程质量方面不诚信行为处理提出初步意见,按照程序报批。
6.3.3 负责明确工程质量不诚信行为。
6.3.4 负责修订工程质量不诚信行为处理标准、处理程序。
6.3.5 负责协调处理质量不诚信处理异议。
6.3.6 负责统筹工程质量方面评估标准的制定、完善,参与评估审核,并参与履约评价过程审核。
6.4 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6.4.1 负责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廉洁不诚信行为的管理。
6.4.2 负责复核廉洁方面不诚信行为处理初步意见,按照程序报批。
6.4.3 负责制定廉洁方面评估标准,参与评估审核。
6.4.4 负责修订廉洁方面不诚信行为处理标准、处理程序。
6.4.5 负责协调处理廉洁方面不诚信处理异议。
6.4.6 负责统筹廉洁方面不诚信行为评估标准的制定、完善,参与评估审核。
6.5 二级管理部门
6.5.1 集团公司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负责就招投标、质量、安全、廉洁、履约评价等方面不诚信行为处理提初步意见,配合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6.5.2 负责制定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并对参建单位开展履约评价。
6.5.3 负责就其他方面不诚信行为提出初步意见、按照程序报批。
6.5.4 负责出具评估意见,配合评估事宜。
7.管理要求
7.1 不诚信行为
7.1.1 合作企业、分包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安全不诚信行为:
7.1.1.1 生产经营场所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的。
7.1.1.2 发生基坑坍塌、隧道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系统设备失效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以及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合作企业/分包商(或合作企业/分包商直属的具体实施单位)被2次挂黑牌警示或3次挂红牌警示。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大面积运营晚点,或群体性事件等。
7.1.1.3 广州地铁控制保护区内工程活动的参建单位、分包商造成地铁隧道、地铁主体结构破损和其他地铁设施严重损坏的;或导致运营线路部分区间或线路连续中断行车1小时以上的。
7.1.2 工程质量不诚信行为:
7.1.2.1 由于质量问题对集团公司地铁运营功能、设备设施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7.1.2.2 凡是由运营事业总部或其他设备设施使用单位在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依据规范、标准、合同评定属于质量问题的,且经总工程师室及相关会议明确责任的。
7.1.2.3 凡同一个工地(设施)或设备供应商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从第一次整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多次被集团公司要求停工整改的。
7.1.2.4 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7.1.3 履约评价不诚信行为有:
7.1.3.1 在集团公司同一二级单位或全资子公司的同一类业务的履约评价中连续两次及以上排名处于末位档。
7.1.3.2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范围内履约评价累计三次及以上排名处于末位档。
7.1.3.3 履约评价由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及全资子公司自行制定制度明确相关规则并开展。
7.1.4 其他不诚信行为有:
7.1.4.1 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指非客观原因的弃标行为)、提供虚假资料。
7.1.4.2 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合作企业/分包商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7.1.4.3 因合作企业/分包商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7.1.4.4 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7.1.4.5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7.1.4.5.1 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7.1.4.5.2 提供虚假资料的。
7.1.4.5.3 拒不履行合同且集团公司发函后仍无正当理由不履约的。
7.1.4.5.4 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7.1.4.5.5 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7.1.4.5.6 关键工期进度滞后,关键项目里程碑节点履约管理不到位的。
7.1.4.5.7 现场施工管理责任履约不到位的。
7.1.4.5.8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不到位的。
7.1.4.5.9 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7.1.4.6 与我司有合同、管理关系,或曾与我司有合作关系,或以分包商身份参与我司相关项目,或为我司相关项目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含所辖人员),在集团公司项目范围内存在廉洁协议范本所列的不廉洁行为的。
7.1.4.7 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7.1.4.8 为谋取非法利益,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
7.1.4.9 因合作企业/分包商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7.1.4.10 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7.2 不诚信行为处理标准
7.2.1 有安全不诚信行为的,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和有关个人处以一定时期内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项目的投标(以下简称限制投标)、诚信综合评分清零、事故扣罚、事故通报、安全约谈、不得参与评先等处理,同时,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
7.2.2 有质量、履约评价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和有关个人处以一定时期内限制投标、诚信综合评分清零、处理通报、不得参与评先等处理,同时,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
7.2.3 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对象。不诚信行为的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对象如下:
7.2.3.1 在总承包项目中,合作企业为总承包企业的,为合作企业、合作企业直属的具体实施单位及其下属所有公司和具体责任分包单位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7.2.3.2 在总承包项目中,合作企业/分包商为总承包企业子公司的,为合作企业/分包商及其下属所有公司和具体责任分包单位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7.2.3.3 在总承包项目中,合作企业/分包商为总承包企业孙公司的,为合作企业/分包商及其下属所有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母公司及该母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和具体责任分包单位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7.2.3.4 合作企业/分包商为上述企业性质以外的,为合作企业/分包商及其下属所有公司和具体责任分包单位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7.2.4 对安全不诚信行为的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期
7.2.4.1 合作企业/分包商属于总承包企业且不属于事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的,或对事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仅有管理关系(不含监理)不承担现场具体实施工作的单位,对于安全监察部调查后认定需进行处理并通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的处以:
a)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2起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或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2起一般事故的(该数量为所有该单位承建的广州地铁项目所发生的事件或事故的合计数,下同),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限制投标3个月至1年,且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对事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按7.2.4.2条执行。
b)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1起较大事故的,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限制投标6个月至2年,且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对事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按7.2.4.2条执行。
c)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5起(含)以上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或发生5起(含)以上一般事故或发生3起(含)以上较大事故或发生1起(含)以上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或不廉洁行为情形严重的(如导致我司人员职务犯罪)或三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三次被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的,合作企业/分包商清除出所有企业库,相关个人限制投标,且合作企业/分包商限制合作。对事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按7.2.4.2条执行。
7.2.4.2 合作企业/分包商为7.2.4.1条所述合作企业/分包商类型以外的
7.2.4.2.1 有7.1.1.1条情形的,每起事故处理如下:
a)发生死亡1~2人的,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限制投标6个月至2年,且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
b)发生死亡3~9人的,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限制投标2年至4年,且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
c)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3起(含)以上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或发生3起(含)以上一般事故或发生2起(含)以上较大事故或发生1起(含)以上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或不廉洁行为情形严重的(如导致我司人员职务犯罪)或三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三次被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的,合作企业/分包商清除出所有企业库,相关个人限制投标,且合作企业/分包商限制合作。
7.2.4.2.2 有7.1.1.2条情形或7.1.1.3条情形的,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限制投标6个月至2年,且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
7.2.4.2.3 对发生安全不诚信行为,存在信息迟报、漏报的,在原有限制投标的时限上再增加限制投标期3个月;存在信息瞒报、谎报的,在原有限制投标的时限上再增加限制投标期6个月。
7.2.4.2.4 在限制投标期内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的,安全监察部根据政府事故调查报告判断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单位限制投标期延长6个月,且相应匹配延长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6个月;在限制投标期结束后,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的,安全监察部根据政府事故调查报告判断事故责任单位,自政府认定之日起,事故责任单位限制投标期增加6个月,且相应匹配延长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6个月。
7.2.5 对质量不诚信行为的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期
7.2.5.1 合作企业/分包商为总承包企业的,对于总工程师室调查后认定需进行处理并通过集团招标领导小组会审议的处以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2起第7.1.2.1条情形的,限制投标6个月,且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对合作企业/分包商直属的具体实施单位限制投标,有第7.1.2.1条情形的,限制投标6个月,且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
7.2.5.2 合作企业/分包商为总承包企业以外的,有第7.1.2.1条情形的,限制投标6个月,且合作企业/分包商处以上述同等时期内限制合作。
7.2.5.3 有第7.1.2.2条情形的,合作企业/分包商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期限为整个质量问题整改期。起算时点和解除时点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审定为准。
7.2.5.4 有7.1.2.3条情形的,合作企业/分包商为总承包企业的,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日年度内(从第一次整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被集团公司要求停工整改超过9次(含9次)的,则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直至整改完成。合作企业/分包商为总承包企业以外的,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日年度内(从第一次整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被集团公司要求停工整改超过3次(含3次)的,则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直至整改完成。起算时点和解除时点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审定为准。
7.2.5.5 有第7.1.2.4条情形的,限制投标和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6个月至2年。
7.2.6 对履约评价不诚信行为的限制投标及限制合作期
7.2.6.1 在集团公司同一二级单位或全资子公司的同一类业务的履约评价中连续两次排名处于末位档的,或一个自然年度内,在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范围内履约评价累计三次排名处于末位档的,处以1年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处理;
7.2.6.2 在集团公司同一二级单位或全资子公司的同一类业务的履约评价中连续三次排名处于末位档的,或一个自然年度内,在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范围内履约评价累计四次排名处于末位档的,处以2年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处理。
7.2.7 有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处以6个月至2年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处理。对于有1次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集团公司发函三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的或不廉洁行为情形严重的(如导致我司人员职务犯罪),可处以永久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处理。
7.2.8 合作企业/分包商有以下情形的,可处以永久限制投标和永久限制合作的处理:
7.2.8.1 对于在集团公司管辖项目范围内五年弃标达2次的。
7.2.8.2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7.2.8.3 集团公司发函三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7.2.8.4 在集团公司同一二级单位或全资子公司的同一类业务的履约评价中连续四次或以上排名处于末位档的。
7.2.9 有期限限制投标期间再次有不诚信行为的,从重处理,限制投标时间和限制合作时间自前起处理期末顺延。
7.2.10 诚信综合评分清零。限制投标期内合作企业诚信综合评分清零。
7.2.11 事故扣罚。有第7.1.1.1条情形的,事故扣罚如下:
7.2.11.1 工程类
7.2.11.1.1 对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集成商、设备维护维保单位,每死亡1人扣罚50万元。如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再追加扣罚100万元。
7.2.11.1.2 对监理单位,每死亡1人扣罚10万元。如被政府认定为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再追加扣罚20万元。
7.2.11.1.3 上述扣罚若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按从重原则进行扣罚。
7.2.11.2 其他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罚。
7.2.12 不诚信行为通报。将不诚信行为及处理情况向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的所有相关合作企业进行通报。总承包企业有安全不诚信行为的,向其发函警示。
7.2.13 安全约谈。视情况由集团公司或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约谈合作企业/分包商法人代表或合作企业/分包商子公司负责人。
7.2.14 参与评先要求
7.2.14.1 对于合作企业/分包商为不属于事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或对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仅有管理关系(不含监理)、不承担现场具体实施工作的总承包企业,若在评先年度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b)未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则在非限制投标期可参与年度的评先活动。
7.2.14.2 除7.2.14.1外的企业有不诚信行为的当年,及限制投标期所在年度均不得参与广州市轨道交通及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任何评先活动。
7.3 不诚信行为的处理程序
7.3.1 安全不诚信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7.3.1.1 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按以下流程处理:
7.3.1.1.1 发生安全不诚信行为后,安全监察部或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有第7.1.1.1条或7.1.1.2条情形的,由安全监察部汇报;有第7.1.1.3条情形的,由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汇报)立即汇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判定暂定处理对象和暂定处理措施,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作出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和对应诚信评分清零的暂定处理,暂定处理之日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判定之日起算。安全监察部负责将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意见告知法律合约部。法律合约部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7.3.1.1.2 安全监察部或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具体分工同7.3.1.1.1)立即组织调查,结合政府定性(适用于政府立案情形)和信息报送情况(如是否存在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提出处理建议,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安全监察部向法律合约部告知审定结果。
7.3.1.1.3 根据集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结果,安全监察部向合作企业/分包商法人发函;法律合约部将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期限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7.3.1.1.4 暂定处理之日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之日的期限计算在整个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期内。
7.3.1.1.5 合作企业/分包商为总承包企业的,对合作企业/分包商的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处理由安全监察部提出,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并自审定之日起执行。
7.3.1.2 诚信综合评分清零。在暂定和审定的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期间,诚信综合评分同步清零,由法律合约部知会合作企业/分包商所在企业库的主办单位及时公示。
7.3.1.3 事故扣罚。资源服务中心及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依据事故通报,办理事故扣罚,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合作企业缴纳扣罚。
7.3.1.4 事故通报。事发后一周内,安全监察部将事故情况向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的所有相关合作企业及事故分包商进行通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结果后,向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通报。总承包企业有安全不诚信行为的,安全监察部一周内向其发函警示。
7.3.1.5 安全约谈。集团公司约谈的,由安全监察部组织进行;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约谈的,由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7.3.1.6 不得参与评先。党群工作部、集团公司工会、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等依据事故通报,落实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不得参与评先。
7.3.2 工程质量不诚信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7.3.2.1 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
7.3.2.1.1 有第7.1.2.1、7.1.2.4条情形的,事发相应二级部门书面告知总工程师室;总工程师室负责认定不诚信行为事实、划分责任,提出处理的初步意见,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相关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自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审定之日起执行,法律合约部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7.3.2.1.2 有第7.1.2.2、7.1.2.3条情形的,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起算和解除时点认定程序均按照本条第7.3.2.1.1条执行。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解除前,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书面告知总工程师室质量整改完毕或通过验收。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起算和解除时点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会审定之日为准。
7.3.2.2 诚信综合评分清零。法律合约部依据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审定结果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并知会不诚信的合作企业/分包商所在企业库的主办单位及时将其诚信综合评分清零同时及时公布。
7.3.2.3 不得参与评先。党群工作部、集团公司工会、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等依据通报,落实合作企业/分包商和相关个人不得参与评先。
7.3.3 履约评价、其他不诚信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7.3.3.1 履约评价单位/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应就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提出初步意见,初步意见应包括不诚信行为简述、分析定性、处理建议等内容,该初步意见须通过履约评价单位/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总部级/公司级招标领导小组会审议。
7.3.3.2 有7.1.4.1条招投标方面的不诚信行为的,由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书面告知法律合约部,法律合约部提出复核意见。有7.1.4.6条属于廉洁方面的不诚信行为的,由事发相应二级部门书面告知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提出复核意见。其他方面的不诚信行为,由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内部复核。
7.3.3.3 履约评价单位/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将通过复核的初步意见送集团公司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例会预审后,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审定。法律合约部依据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审定结果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并知会不诚信的合作企业/分包商所在企业库的主办单位及时将其诚信综合评分清零同时及时公布。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从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审定之日起执行。
7.3.3.4 不诚信行为通报由履约评价单位/事发相应二级管理部门参照7.3.1.4条执行。
7.3.3.5 不得参与评先按照7.3.1.6条执行。
7.3.4 合同方为联合体的合作企业,有7.1.1.1条情形的,在调查认定前能界定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联合体成员在暂定处理之日起被暂定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若需调查认定后才能界定联合体成员责任的,联合体内全部合作企业在暂定处理之日起被暂定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待调查认定后对负有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按照第7.2.3条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调查认定后对该次不诚信行为不负有责任的联合体成员不进行该次不诚信行为的处理。合同方为联合体的合作企业,有除第7.1.1.1条外情形的,须调查认定后对负有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按照第7.2.3条原则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
7.3.5 项目合同授予过程中,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合作企业/分包商被作出限制投标和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处理(即限制合作)的,视为不符合候选人条件,将按照评审结果依次上升递补,或重新招标/招商/比选。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形,在合同签订前,合作企业/分包商被作出限制投标和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处理(即限制合作)的,视为不符合合同签订人条件,将重新确定合同乙方单位。
7.3.6 被处以诚信分清零的合作企业/分包商,在处理解除后,其诚信分恢复至基础分30分。恢复为基础分的时间以最终解除处理时间为准。
7.4 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解除
7.4.1 对因第7.1.1条、第7.1.2条不诚信行为被限制投标和/或限制合作的合作企业/分包商,须按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合作企业、分包商评估管理规范》接受并通过相应评估后方可解除限制。
7.4.2 对因第7.1.3条、7.1.4条不诚信行为被限制投标和/或限制合作的合作企业/分包商,一般情况下在限制期到期后自动解除。
7.4.3 为促进合作企业/分包商积极整改,对因第7.1.3条不诚信行为被限制投标和/或限制合作的合作企业/分包商,若在限制期内出现一次重大立功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抢险、进度突出、为集团公司获得国家级荣誉奖项等),或获得一次集团公司特别嘉奖,或在履约评价中获评一次优秀档,经立功、嘉奖所涉业务负责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履约评价单位提报法律合约部复核,法律合约部复核无异议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审定后,可缩短其限制投标和/或限制合作期三个月。
7.5 关联应用。若政府部门有颁布相关规定的,则执行相关规定并予以关联应用。
7.6 业务主办部门在发布公告前一日历日,须按照集团公司内网的“不诚信企业名单”更新公告中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拒绝的投标人和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拒绝的参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即限制合作)名单等匹配性内容。
7.7 依据本办法对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作出的处理结果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管辖的项目。
8.支持文件
流程文件 | 编号 | 作业规范 | 编号 |
无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合作企业、分包商评估管理规范 | Q/GD-GL-HTGF-GF-01 |
9.文档历史
版本号 | 修改内容及理由 | 拟制/修改责任人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批准者 |
1.0 | 首次编制 | 金晓光、陈立平 | 2018年4月16日 | 2018年4月16日 | 竺维彬 |
1.1 | 首次修订 | 邹锦峰 | 2019年5月8日 | 2019年5月8日 | 竺维彬 |
1.2 | 第二次修订 | 邹锦峰 | 2019年6月26日 | 2019年6月26日 | 竺维彬 |
2.0 | 第三次修订 | 邹锦峰 | 2020年7月29日 | 2020年7月29日 | 张林富 |
2.1 | 第四次修订 | 陈立平 | 2021年7月26日 | 2021年7月26日 | 王苹 |
2.2 | 第五次修订 | 陈立平 | 2021年9月7日 | 2021年9月7日 | 王苹 |
10.附则
10.1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文件编码:Q/GD-GL-HTGF-BF-03,文件版本:2.1)同时废止。
10.2 本办法由法律合约部负责解释。
附件七:检测人员
附件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项目说明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二、 检测范围及内容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主要内容如下:(一)见证取样检测包括如下内容: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防水材料等。(二)专项检测包括如下内容: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混凝土耐久性,管片螺栓镀锌层厚度、硬度、耐盐雾试验,钢管片防腐涂层厚度、附着力检测)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各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服务内容
在质量检测过程中,质量检测单位应始终以维护业主利益为宗旨,严格按照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以下各项管控服务工作,协调业主与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质量检测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满足质量控制和工程验收的要求,做好质量监控,协助业主办理相关结算事宜等。
1.人员配置
如实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组织架构配备人员,成立项目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检测人员等,组织开展各项检测服务工作。安排不少于1名检测人员由业主单位统一调配,且此人应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和工程协调能力,有较高的检测管理技术能力和水平、检测管理经验丰富。
2.计划管理
严格按已审批备案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检测工作,不定期检查检测方案编制和检测进度,检测方案编制、工程检测应与工程进度同步。
根据施工单位材料进场计划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申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申报工程实体检测,并对现场检测试验的准备和配合工作进行检查。
编制检测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入本项目的组织结构框架、检测人员岗位及其职责、技术创新成果实施计划、质量管控采取的措施等。
3.质量管理
对于质量检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检测质量问题分析报告,同时对现场工程质量及质量管控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标准养护室,并参与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规范标准、规章、设计等文件要求编制检测方案,并认真审查等。
统计在建线路质量检测数量,做好在建线路质量检测数量台账,每月进行统计分析。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对不合格项进行处理,并对处理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建立各在建线路检测不合格项台帐,督促不合格项闭合处理,审核不合格项处理的合法合规性,做好不合格项台帐闭合销项工作。
在检测质量控制过程中,协调业主与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工程检质量检测纠纷问题;检测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时,提出处理方案。
检测单位应根据业主要求建设检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业主的综合监控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检测数据及时上传。
4. 支付、变更及结算管理
核对计量支付材料,核对计量支付申请工程量与工程量确认表(监理签证)、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提交的正式检测成果报告为准),以及人员到位、检测工作质量、进度等综合考核情况,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及抵扣联,符合增值税相关规定要求)是否与计量金额一致。
审核变更申请材料,审核变更申请工程量与工程量确认表(监理签证)、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提交的正式检测成果报告为准)是否一致。
做好核对结算数据、提供结算支持材料、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结算事宜。
5. 资料管理
做好招投标、合同、变更、结算资料的整理、装订并归档工作。
做好质量检测报告的归档工作。
6.知识管理
为确保服务工作质量可靠,有效提升检测工作品质,该线路质量检测应留有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并形成一套完整完善的电子版培训资料。同时,配套开发技术创新成果,包括软著、经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简称CSCD)收录的期刊或业主认可的核心期刊、授权专利等。
电子版培训资料以 PPT、现场图片、视频等形式归档留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的编制、检测工作的准备及配合、检测不合格的处理等。
各线路技术创新成果要求如下:(1)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软著1项、发表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3篇、授权专利2项;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二标)软著1项、发表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3篇、授权专利2项;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三标)软著1项、发表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3篇、授权专利2项;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四标)软著1项、发表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2篇、授权专利1项。(2)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一标)发表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3篇、授权专利2项;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二标)发表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2篇、授权专利1项;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三标)发表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2篇;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四标)发表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2篇。以上各标段技术创新成果数量均为最低要求,且第一完成单位均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质量检测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投标内容 | 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4、廉洁承诺书 | |
5、检测单位组织机构表 | |
6、工程量清单 | |
7、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 | |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 |
9、检测大纲 | |
10、资格审查资料 | |
11、须评审的其他资料(含技术创新相关证明等材料,格式自拟) |
备注:检测单位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评标办法及其前附表中提及的评审项目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质量检测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含税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按合同约定完成检测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则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如有);
(4)工程量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检测大纲;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及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有效期 | / | 180日历天 | |
2 | 投标内容 | /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
4 | 技术负责人 | / | 姓名: | |
5 | 服务期限 | /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6 | 质量标准 | / | 工作质量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检测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相关事项的情况下提供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贵司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工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已经充分阅读并清楚理解招标要求,我公司参加投标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我公司保证不出现串通投标的情形,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同时不出现任何其他不廉洁行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我公司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我公司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期限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中标(中选)无效等处理,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中标(中选),我公司愿意与贵司签署并严格执行《廉洁协议》。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检测单位组织机构表
检测单位组织机构表
1、简 况 | ||
单位名称: | ||
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
成立日期: | ||
本届领导班子起始日期: | ||
2、领导层名单 | ||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3、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的形式表示出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 | ||
4、检测单位概述(文字叙述) |
6.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只是为投标提供一个共同的基础,但不能完全作为最后对承包人进行支付的依据。投标人按照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修改工程量。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资料为依据;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技术方案相对应。
1.2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合价已包括了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检验/检测费、材料费、安装费、措施项目费、保险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还包括临时工程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利润、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工程检测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检测材料以及加工费、检测作业仪器设备和机具的搬运费、装拆费、加荷体的吊装费和进退场费、过路过桥费等,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业务等费用。
1.3 凡工程量清单中标有数量的每个项目均须填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在实施时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括在工程量清单相关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1.4 用于支付已完成工程的计算和支付,应符合“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1.5 合同执行中所列工程量的增减或调整,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的约束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检测人按要求的标准进行试验检测的责任。
1.6 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要求。由于检测原因造成工程检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增加的费用。由于检测人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1.7本工程量清单所采用的计量单位为国际单位制(SI)。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合价全用人民币表示。
1.8投标人须对现场进行摸查,充分考虑检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在报价时,应包含所有技术处理等发生的费用,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不另行计量支付。
(二)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合同段:
序号 | 检测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不含税价) | 税金(元) | 投标报价 (含税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总计: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
序号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备注 |
1.1 | 砂常规检测 | 含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含泥量、氯离子含量、泥块及有机物含量 | 29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 | 石常规检测 | 含压碎指标、级配、表观及堆积密度、含泥及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石子压碎指标试验 | 18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3 |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 含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 | 75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4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含屈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断裂状态、重量偏差、弯曲试验 | 30000 | 根 | 单价包干 | |||||
1.5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钢筋焊接力学性能检测 | 5000 | 根 | 单价包干 | |||||
1.6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钢筋机械接力学性能检测 | 25497 | 根 | 单价包干 | |||||
1.7 | 混凝土抗压检测 | 混凝土抗压检测 | 900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8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6 | 130 | 组 | 单价包干 | |||||
1.9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8 | 4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0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10 | 20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1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12 | 60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2 | 混凝土配合比 | 配合比验证 | 10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3 | 砂浆抗压 | 砂浆抗压检测 | 10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4 | 砂浆配合比 | 配合比验证 | 1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5 | 粉煤灰性能检测 | 含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率、密度、三氧化硫含量、游离氧化钙含量、安定性 | 10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6 | 高炉矿渣 | 活性指数、密度、流动度比、含水量、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比表面积 | 2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7 | 外加剂性能检测 | 含减水率、沁水率、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坍落度经时变化、含气量经时变化 | 3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8 | 速凝剂 | 净浆凝结时间、细度、抗压强度比、含水率、1d抗压强度 | 1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9 | 泵送剂 | 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坍落度经时变化、抗压强度比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20 | 防水剂 | 净浆安定性、抗压强度比、渗透高度比、吸水量比、凝结时间 | 5 | 组 | 单价包干 | |||||
1.21 | 膨胀剂 | 凝结时间、细度、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 5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2 | 钢绞线 | 钢绞线工艺性能、力学性能检验 | 7 | 组 | 单价包干 | |||||
1.23 | 钢丝束 | 钢丝束工艺性能、力学性能检验 | 7 | 组 | 单价包干 | |||||
1.24 | 锚夹具 | 锚具硬度 | 7 | 个 | 单价包干 | |||||
1.25 | 锚夹具 | 夹具硬度 | 7 | 个 | 单价包干 | |||||
1.26 | 锚夹具及连接器静载性能检验 | 组装件极限抗拉力、组装件总应变、组装件破坏形式、锚具效率系数、夹具效率系数 | 7 | 孔 | 单价包干 | |||||
1.27 | 简易土工试验 | 最大干密度 | 30 | 项 | 单价包干 | |||||
1.28 | 简易土工试验 | 承载比(含击实试验) | 20 | 点 | 单价包干 | |||||
1.29 | 简易土工试验 | 弯沉试验 | 300 | 点 | 单价包干 | |||||
1.30 | 简易土工试验 | 回填土压实度检测 | 18000 | 点 | 单价包干 | |||||
1.31 | 管片螺栓 | 管片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200 | 批次 | 单价包干 | |||||
1.32 | 聚合物改性沥青 | 用于配合比(针入度、软化点、延度、密度(25℃))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33 | 聚合物改性沥青 | 完整试验(针入度25℃、延度5℃、软化点、运动粘度、闪点、沥青溶解度、弹性恢复、储存稳定性(离析)、老化试验(质量变化、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34 | 道路石油沥青 | 用于配合比(针入度、软化点、延度、密度(26℃))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35 | 道路石油沥青 | 完整试验(针入度25℃、软化点、60℃动力粘度、10℃、15℃延度、蜡含量、闪点、沥青溶解度、密度、老化试验(质量变化、残留针入度比25℃、残留10℃、15℃延度)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36 | 乳化沥青 | 常规试验(破乳速度、粒子电荷、残留分含量)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37 | 乳化沥青 | 道路用乳化沥青完整试验(破乳速度、粒子电荷、筛上残留物、粘度、蒸发残留物(残留分含量、溶解度、针入度、延度)、与粗集料粘附性、与粗、细粒式集料拌合试验、水泥拌合试验的筛上剩余常温储存稳定性(1d、5d))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38 | 乳化沥青 | 改性乳化沥青完整试验(破乳速度、粒子电荷、筛上残留物、粘度、蒸发残留物(含量、溶解度、针入度、软化点、延度)、与矿料粘附性、存储稳定性(1d、5d)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39 | 沥青用粗集料 | 用于配合比(筛分、密度)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0 | 沥青用粗集料 | 完整试验(含压碎指标、筛分、表观密度、吸水率、含水量、含泥及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坚固性)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1 | 沥青用细集料(用于配合比) | 用于配合比(筛分、密度)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2 | 沥青用细集料 | 完整试验(筛分、表观密度、吸水率、含水量、含泥量、坚固性、砂当量)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3 | 矿粉 | 用于配合比(筛分、密度)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4 | 矿粉 | 完整试验(表观密度、筛分、亲水系数)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5 | 配合比 | 配合比设计(AC、ATB、AM)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6 | 配合比 | 配合比设计(SMA)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7 | 沥青混合料 | 混合料(密度、马歇尔稳定度和流值、抽提筛分) | 3 | 组 | 单价包干 | |||||
1.48 | 沥青混合料 | 车辙试验(动稳定度) | 3 | 项 | 单价包干 | |||||
1.49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固体含量、表干时间、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撕裂强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0 |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PVC防水板) |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热处理尺寸变化率、低温弯折、抗冲击性能、撕裂强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1 |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厚度、可溶物含量、拉伸性能、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剥离强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2 | 土工布 |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厚度偏差率,断裂强度,标准强度对应伸长率,顶破强力,撕破强力,垂直渗透系数,幅宽偏差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3 | 外贴式PVC止水带 | 拉伸性能、硬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4 | 遇水膨胀橡胶止水胶 |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体积膨胀倍率、 低温柔性、体积膨胀倍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5 | 螺孔密封圈 | 拉伸性能,硬度,体积膨胀倍率,低温弯折,反复浸水试验拉伸性能,反复浸水试验体积膨胀倍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6 | 丁腈软木垫 | 硬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7 | 三元乙丙橡胶密封垫 | 硬度、拉伸强度能、压缩永久变形、热空气老化(拉伸性能变化率,硬度变化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8 | 盾构管片密封垫专用(胶氯丁-酚醛粘结剂) | 粘结面剪切强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
序号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备注 |
1.1 | 管桩低应变检测 | 管桩低应变检测 | 2190 | 根 | 单价包干 | |||||
1.2 | 灌注桩低应变检测 | 灌注桩低应变检测 | 8742 | 根 | 单价包干 | |||||
1.3 | CFG桩低应变检测 | CFG桩低应变检测 | 3114 | 根 | 单价包干 | |||||
1.4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8454 | 剖面 | 单价包干 | |||||
1.5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2358 | 剖面 | 单价包干 | |||||
1.6 | 土钉锚杆验收试验 | 土钉锚杆验收试验 | 20 | 根 | 单价包干 | |||||
1.7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500KN)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500KN) | 30 | 根 | 单价包干 | |||||
1.8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750KN)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750KN) | 30 | 根 | 单价包干 | |||||
1.9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1000KN)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1000KN) | 30 | 根 | 单价包干 | |||||
1.10 | 矿山法隧道支护锚杆验收试验 | 矿山法隧道支护锚杆验收试验 | 10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1 | 溶土洞注浆地基质量钻芯法(含标准贯入试验) | 溶土洞注浆地基质量钻芯法(含标准贯入试验) | 88811.83 | 米 | 单价包干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备注 |
1.1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500kN | 523 | 点 | 单价包干 | |||||
1.2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1000kN | 156 | 点 | 单价包干 | |||||
1.3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3000kN | 16 | 点 | 单价包干 | |||||
1.4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111 | 根 | 单价包干 | |||||
1.5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6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10000kN | 22 | 根 | 单价包干 | |||||
1.7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20000kN | 72 | 根 | 单价包干 | |||||
1.8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25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9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30000kN | 12 | 根 | 单价包干 | |||||
1.10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40000kN | 3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1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D《800 | 8 | 根 | 单价包干 | |||||
1.12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800<D《1000 | 25 | 根 | 单价包干 | |||||
1.13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D>1000 | 84 | 根 | 单价包干 | |||||
1.14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1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15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16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17 | 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1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18 | 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19 | 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20 | 基岩抽芯 | 岩石钻芯 | 1000 | 孔.米 | 单价包干 | |||||
1.21 | 桩基抽芯检测 | 水泥桩钻芯检测 | 7280 | 米 | 单价包干 | |||||
1.22 | 桩基抽芯检测 | 砼抽芯 | 44719 | 米 | 单价包干 | |||||
1.23 | 地基土性状 | 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 | 1100 | 点 | 单价包干 | |||||
1.24 | 地基土性状 |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 | 150 | 点 | 单价包干 | |||||
1.25 | 地基土性状 | 标准贯入试验 | 11 | 点 | 单价包干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
序号 | 检测 项目 | 技术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序号 | 检测 项目 | 技术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备注 |
1.1 |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承载力、挠度、裂缝宽度、抗裂 | 400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2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水平拼装 | 43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3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渗漏 | 43 | 块 | 单价包干 | |||||
1.4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抗弯性能和抗拔性能 | 43 | 块 | 单价包干 | |||||
1.5 | 锚栓、植筋和直螺杆 | 拉拔试验 | 3000 | 根 | 单价包干 | |||||
1.6 | 铁轨螺旋道钉 | 拉拔试验 | 240 | 根 | 单价包干 | |||||
1.7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钻芯法强度检测 | 30 | 芯样 | 单价包干 | |||||
1.8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回弹法强度检测 | 7000 | 测区 | 单价包干 | |||||
1.9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钢筋分布和保护层厚度 | 1000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10 | 结构尺寸检测 | 构件厚度检测 | 580 | 点 | 单价包干 | |||||
1.11 | 钢结构焊缝探伤 | 钢结构焊缝探伤(超声波、磁粉、渗透) | 2000 | 米 | 单价包干 | |||||
1.12 | 网架螺栓球 | 网架螺栓球缺陷 | 11 | 个 | 单价包干 | |||||
1.13 | 网架焊接球 | 网架焊接球质量 | 11 | 个 | 单价包干 | |||||
1.14 | 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 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 11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15 | 防火涂层厚度 | 防火涂层厚度 | 11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16 | 焊接球节点 | 焊接球节点承载力(拉力和压力) | 11 | 组 | 单价包干 | |||||
1.17 | 螺栓球节点 | 螺栓球节点承载力(拉力) | 11 | 组 | 单价包干 | |||||
1.18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抗滑移系数 | 11 | 组 | 单价包干 | |||||
1.19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扭矩系数 | 11 | 组 | 单价包干 | |||||
1.20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连接副紧固力 | 11 | 组 | 单价包干 | |||||
1.21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螺栓拉力试验 | 11 | 组 | 单价包干 | |||||
1.22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螺母保证荷载 | 11 | 组 | 单价包干 | |||||
1.23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硬度 | 11 | 个 | 单价包干 | |||||
1.24 | 钢轨接头焊缝探伤 | 钢轨接头焊缝探伤 | 10000 | 个 | 单价包干 | |||||
1.25 | 钢结构网架挠度测量 | 钢结构网架挠度测量 | 11 | 个 | 单价包干 | |||||
1.26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3.6m×4.2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 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3 | 件 | 单价包干 | |||||
1.27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6m×4.8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 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3 | 件 | 单价包干 | |||||
1.28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6m×8.4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 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3 | 件 | 单价包干 | |||||
1.29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6m×12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 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3 | 件 | 单价包干 | |||||
1.30 |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相溶性、剥离粘结性、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 | 6 | 项 | 单价包干 | |||||
1.31 | 混凝土耐久性 | 硬化混凝土氯离子(试块送检)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2 | 混凝土耐久性 | 拌合物氯离子(现场检测)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3 | 混凝土耐久性 | 快速氯离子迁移系数法(RCM法)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4 | 混凝土耐久性 | 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电通量法)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5 | 混凝土耐久性 | 抗裂性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6 | 混凝土耐久性 | 抗碳化(28d)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7 | 混凝土耐久性 | 碱含量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8 | 管片螺栓 | 镀锌层厚度 | 18 | 组 | 单价包干 | |||||
1.39 | 管片螺栓 | 硬度 | 18 | 组 | 单价包干 | |||||
1.40 | 管片螺栓 | 耐盐雾试验 | 9000 | 小时 | 单价包干 | |||||
1.41 | 钢管片 | 涂层厚度 | 18 | 组 | 单价包干 | |||||
1.42 | 钢管片 | 附着力 | 18 | 组 | 单价包干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一标
序号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备注 |
1.1 | 砂常规检测 | 含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含泥量、氯离子含量、泥块及有机物含量 | 18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 | 石常规检测 | 含压碎指标、级配、表观及堆积密度、含泥及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石子压碎指标试验 | 21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3 |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 含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 | 50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4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含屈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断裂状态、重量偏差、弯曲试验 | 31200 | 根 | 单价包干 | |||||
1.5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钢筋焊接力学性能检测 | 28090 | 根 | 单价包干 | |||||
1.6 |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 钢筋机械接力学性能检测 | 28114 | 根 | 单价包干 | |||||
1.7 | 混凝土抗压检测 | 混凝土抗压检测 | 545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8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6 | 176 | 组 | 单价包干 | |||||
1.9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8 | 5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0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10 | 22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1 | 混凝土抗渗 | 混凝土抗渗P12 | 61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2 | 混凝土配合比 | 配合比验证 | 483 | 组 | 单价包干 | |||||
1.13 | 砂浆抗压 | 砂浆抗压检测 | 1151 | 组 | 单价包干 | |||||
1.14 | 砂浆配合比 | 配合比验证 | 317 | 组 | 单价包干 | |||||
1.15 | 粉煤灰性能检测 | 含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率、密度、三氧化硫含量、游离氧化钙含量、安定性 | 528 | 组 | 单价包干 | |||||
1.16 | 高炉矿渣 | 活性指数、密度、流动度比、含水量、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比表面积 | 2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7 | 外加剂性能检测 | 含减水率、沁水率、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坍落度经时变化、含气量经时变化 | 35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8 | 速凝剂 | 净浆凝结时间、细度、抗压强度比、含水率、1d抗压强度 | 8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9 | 泵送剂 | 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坍落度经时变化、抗压强度比 | 17 | 组 | 单价包干 | |||||
1.20 | 防水剂 | 净浆安定性、抗压强度比、渗透高度比、吸水量比、凝结时间 | 17 | 组 | 单价包干 | |||||
1.21 | 膨胀剂 | 凝结时间、细度、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 34 | 组 | 单价包干 | |||||
1.22 | 钢绞线 | 钢绞线工艺性能、力学性能检验 | 20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3 | 钢丝束 | 钢丝束工艺性能、力学性能检验 | 1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4 | 锚夹具 | 锚具硬度 | 10 | 个 | 单价包干 | |||||
1.25 | 锚夹具 | 夹具硬度 | 10 | 个 | 单价包干 | |||||
1.26 | 锚夹具及连接器静载性能检验 | 组装件极限抗拉力、组装件总应变、组装件破坏形式、锚具效率系数、夹具效率系数 | 10 | 孔 | 单价包干 | |||||
1.27 | 简易土工试验 | 最大干密度 | 46 | 项 | 单价包干 | |||||
1.28 | 简易土工试验 | 承载比(含击实试验) | 25 | 点 | 单价包干 | |||||
1.29 | 简易土工试验 | 弯沉试验 | 150 | 点 | 单价包干 | |||||
1.30 | 简易土工试验 | 回填土压实度检测 | 18000 | 点 | 单价包干 | |||||
1.31 | 管片螺栓 | 管片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257 | 批次 | 单价包干 | |||||
1.32 | 聚合物改性沥青 | 用于配合比(针入度、软化点、延度、密度(25℃))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3 | 聚合物改性沥青 | 完整试验(针入度25℃、延度5℃、软化点、运动粘度、闪点、沥青溶解度、弹性恢复、储存稳定性(离析)、老化试验(质量变化、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4 | 道路石油沥青 | 用于配合比(针入度、软化点、延度、密度(26℃))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5 | 道路石油沥青 | 完整试验(针入度25℃、软化点、60℃动力粘度、10℃、15℃延度、蜡含量、闪点、沥青溶解度、密度、老化试验(质量变化、残留针入度比25℃、残留10℃、15℃延度)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6 | 乳化沥青 | 常规试验(破乳速度、粒子电荷、残留分含量)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7 | 乳化沥青 | 道路用乳化沥青完整试验(破乳速度、粒子电荷、筛上残留物、粘度、蒸发残留物(残留分含量、溶解度、针入度、延度)、与粗集料粘附性、与粗、细粒式集料拌合试验、水泥拌合试验的筛上剩余常温储存稳定性(1d、5d))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8 | 乳化沥青 | 改性乳化沥青完整试验(破乳速度、粒子电荷、筛上残留物、粘度、蒸发残留物(含量、溶解度、针入度、软化点、延度)、与矿料粘附性、存储稳定性(1d、5d)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9 | 沥青用粗集料 | 用于配合比(筛分、密度)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0 | 沥青用粗集料 | 完整试验(含压碎指标、筛分、表观密度、吸水率、含水量、含泥及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坚固性)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1 | 沥青用细集料(用于配合比) | 用于配合比(筛分、密度)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2 | 沥青用细集料 | 完整试验(筛分、表观密度、吸水率、含水量、含泥量、坚固性、砂当量)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3 | 矿粉 | 用于配合比(筛分、密度)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4 | 矿粉 | 完整试验(表观密度、筛分、亲水系数)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5 | 配合比 | 配合比设计(AC、ATB、AM)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6 | 配合比 | 配合比设计(SMA)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7 | 沥青混合料 | 混合料(密度、马歇尔稳定度和流值、抽提筛分) | 2 | 组 | 单价包干 | |||||
1.48 | 沥青混合料 | 车辙试验(动稳定度) | 2 | 项 | 单价包干 | |||||
1.49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固体含量、表干时间、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撕裂强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0 |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PVC防水板) |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热处理尺寸变化率、低温弯折、抗冲击性能、撕裂强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1 |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厚度、可溶物含量、拉伸性能、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剥离强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2 | 土工布 |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厚度偏差,断裂强度,标准强度对应伸长率,顶破强力,撕破强力,垂直渗透系数,幅宽偏差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3 | 外贴式PVC止水带 | 拉伸性能、硬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4 | 遇水膨胀橡胶止水胶 |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体积膨胀倍率、 低温柔性、体积膨胀倍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5 | 螺孔密封圈 | 拉伸性能,硬度,体积膨胀倍率,低温弯折,反复浸水试验拉伸性能,反复浸水试验体积膨胀倍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6 | 丁腈软木垫 | 硬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7 | 三元乙丙橡胶密封垫 | 硬度、拉伸强度能、压缩永久变形、热空气老化(拉伸性能变化率,硬度变化率)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
1.58 | 盾构管片密封垫专用(胶氯丁-酚醛粘剂) | 粘结面剪切强度 | 44 | 组 | 单价包干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二标
序号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备注 |
1.1 | 管桩低应变检测 | 管桩低应变检测 | 10 | 根 | 单价包干 | |||||
1.2 | 灌注桩低应变检测 | 灌注桩低应变检测 | 1415 | 根 | 单价包干 | |||||
1.3 | CFG桩低应变检测 | CFG桩低应变检测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4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1204 | 剖面 | 单价包干 | |||||
1.5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声波透射法检测 | 2635 | 剖面 | 单价包干 | |||||
1.6 | 土钉锚杆验收试验 | 土钉锚杆验收试验 | 10 | 根 | 单价包干 | |||||
1.7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500KN)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500KN) | 10 | 根 | 单价包干 | |||||
1.8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750KN)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750KN) | 10 | 根 | 单价包干 | |||||
1.9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1000KN) | 土层岩层锚杆验收试验(Q≤1000KN) | 10 | 根 | 单价包干 | |||||
1.10 | 矿山法隧道支护锚杆验收试验 | 矿山法隧道支护锚杆验收试验 | 89 | 根 | 单价包干 | |||||
1.11 | 溶土洞注浆地基质量钻芯法(含标准贯入试验) | 溶土洞注浆地基质量钻芯法(含标准贯入试验) | 55427.1 | 米 | 单价包干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三标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备注 |
1.1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500kN | 495 | 点 | 单价包干 | |||||
1.2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1000kN | 92 | 点 | 单价包干 | |||||
1.3 | 地基、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 | 承载力《3000kN | 154 | 点 | 单价包干 | |||||
1.4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38 | 根 | 单价包干 | |||||
1.5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11 | 根 | 单价包干 | |||||
1.6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10000kN | 16 | 根 | 单价包干 | |||||
1.7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20000kN | 9 | 根 | 单价包干 | |||||
1.8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25000kN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9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30000kN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0 | 桩的承载力检测 | 承载力《40000kN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1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D《800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2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800<D《1000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3 | 桩的水平静载试验 | D>1000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4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1000kN | 2 | 根 | 单价包干 | |||||
1.15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3 | 根 | 单价包干 | |||||
1.16 | 管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7 | 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1000kN | 1 | 根 | 单价包干 | |||||
1.18 | 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3000kN | 6 | 根 | 单价包干 | |||||
1.19 | 钻孔桩桩基高应变检测 | 承载力《5000kN | 20 | 根 | 单价包干 | |||||
1.20 | 基岩抽芯 | 岩石钻芯 | 400 | 孔.米 | 单价包干 | |||||
1.21 | 桩基抽芯检测 | 水泥桩钻芯检测 | 7172 | 米 | 单价包干 | |||||
1.22 | 桩基抽芯检测 | 砼抽芯 | 4540 | 米 | 单价包干 | |||||
1.23 | 地基土性状 | 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 | 1100 | 点 | 单价包干 | |||||
1.24 | 地基土性状 | 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 | 150 | 点 | 单价包干 | |||||
1.25 | 地基土性状 | 标准贯入试验 | 30 | 点 | 单价包干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合同段: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质量检测项目四标
序号 | 检测 项目 | 技术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序号 | 检测 项目 | 技术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备注 |
1.1 |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承载力、挠度、裂缝宽度、抗裂 | 61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2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水平拼装 | 55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3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渗漏 | 55 | 块 | 单价包干 | |||||
1.4 | 混凝土管片性能 | 抗弯性能和抗拔性能 | 55 | 块 | 单价包干 | |||||
1.5 | 锚栓、植筋和直螺杆 | 拉拔试验 | 2761 | 根 | 单价包干 | |||||
1.6 | 铁轨螺旋道钉 | 拉拔试验 | 267 | 根 | 单价包干 | |||||
1.7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钻芯法强度检测 | 63 | 芯样 | 单价包干 | |||||
1.8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回弹法强度检测 | 6500 | 测区 | 单价包干 | |||||
1.9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钢筋分布和保护层厚度 | 800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10 | 结构尺寸检测 | 构件厚度检测 | 515 | 点 | 单价包干 | |||||
1.11 | 钢结构焊缝探伤 | 钢结构焊缝探伤(超声波、磁粉、渗透) | 2000 | 米 | 单价包干 | |||||
1.12 | 网架螺栓球 | 网架螺栓球缺陷 | 10 | 个 | 单价包干 | |||||
1.13 | 网架焊接球 | 网架焊接球质量 | 10 | 个 | 单价包干 | |||||
1.14 | 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 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 100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15 | 防火涂层厚度 | 防火涂层厚度 | 100 | 构件 | 单价包干 | |||||
1.16 | 焊接球节点 | 焊接球节点承载力(拉力和压力) | 1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7 | 螺栓球节点 | 螺栓球节点承载力(拉力) | 1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8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抗滑移系数 | 10 | 组 | 单价包干 | |||||
1.19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扭矩系数 | 1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0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 连接副紧固力 | 1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1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螺栓拉力试验 | 1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2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螺母保证荷载 | 10 | 组 | 单价包干 | |||||
1.23 | 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 | 硬度 | 10 | 个 | 单价包干 | |||||
1.24 | 钢轨接头焊缝探伤 | 钢轨接头焊缝探伤 | 9000 | 个 | 单价包干 | |||||
1.25 | 钢结构网架挠度测量 | 钢结构网架挠度测量 | 10 | 个 | 单价包干 | |||||
1.26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3.6m×4.2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 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2 | 件 | 单价包干 | |||||
1.27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6m×4.8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 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2 | 件 | 单价包干 | |||||
1.28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6m×8.4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 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2 | 件 | 单价包干 | |||||
1.29 |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6m×12m | 气密性:可开启部分的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整体幕墙试件(可开启部分)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水密性: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大压力差值; 抗风压检测:最大允许相对面法线挠度;平面变形检测:平面内层间位移角 | 2 | 件 | 单价包干 | |||||
1.30 |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相溶性、剥离粘结性、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 | 5 | 项 | 单价包干 | |||||
1.31 | 混凝土耐久性 | 硬化混凝土氯离子(试块送检)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2 | 混凝土耐久性 | 拌合物氯离子(现场检测)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3 | 混凝土耐久性 | 快速氯离子迁移系数法(RCM法)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4 | 混凝土耐久性 | 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电通量法)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5 | 混凝土耐久性 | 抗裂性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6 | 混凝土耐久性 | 抗碳化(28d)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7 | 混凝土耐久性 | 碱含量 | 22 | 组 | 单价包干 | |||||
1.38 | 管片螺栓 | 镀锌层厚度 | 18 | 组 | 单价包干 | |||||
1.39 | 管片螺栓 | 硬度 | 18 | 组 | 单价包干 | |||||
1.40 | 管片螺栓 | 耐盐雾试验 | 9000 | 小时 | 单价包干 | |||||
1.41 | 钢管片 | 涂层厚度 | 18 | 组 | 单价包干 | |||||
1.42 | 钢管片 | 附着力 | 18 | 组 | 单价包干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合同条款响应性承诺书
承诺书(放在投标函的后面)
(项目名称: )
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我司承诺: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第一卷第四章、第二卷第五章合同条款的要求,若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内容自动作废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若我方中标,我方同意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第一卷第四章、第二卷第五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否则视同我司放弃中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 (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 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制 造 厂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校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备注: 1、附该表所列仪器设备购买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
2、附该表所列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
9.检测大纲
检测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有效完成本项目的质量方针,包括目标和承诺;
三、投入本项目的组织结构框图;
四、各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岗位及其职责;
五、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六、试验检测工作申诉处理程序;
七、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
八、质量保证措施;
九、按期完成任务措施;
十、可提供的服务,包括如何解决试验检测过程中的问题,根据施工需要,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以及为招标人工作需要提供的技术服务等;
十一、投标人可提出自己认为本工程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
十二、配合施工服务措施。
10.资格审查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检测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检测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检测项目情况表
(类似工程的主要业绩)
( 年 月~ 年 月)
序 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 | 试验检测 项目内容 | 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 |
注:1、本表单位业绩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试验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并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毕业时间 | |||||
技术职称 | 从事试验检测 工作年限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位 | |||||
名称 | 起讫时间 | 任 职 | 工程名称 | 工作内容 | |||
个人简历 | |||||||
试验检测主要经历 |
注:本表后附试主要验检测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等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 号 | 姓名 | 拟在本项目中任职 | 毕业学校、专业 | 学 历 | 职 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年限 | 备注 |
注:若属外聘或返聘人员请注明。
(五)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六)入库登记证明(格式自拟)
1.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登记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格式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
出具日期: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
致: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贵方)
招标编号:___________ 号标之投标担保
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本担保作为__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按招标编号:__ 号招标邀请向贵方提供_____(项目名称) 之投标担保。
____(出具投标担保机构的名称) (以下简称本机构)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本机构第一次收到贵方有关以下任一情况之书面通知后7日内,本机构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将无论投标人有何反对,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以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贵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放弃中标(含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价;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合同签订工作的;
(5)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适用于有招标代理的项目);
(6)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7)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适用于电子标)。
本机构将在接到贵方第一次书面要求时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无须贵方证实此要求,本机构完全同意担保自投标截止日起生效,并在其后 天内(必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及贵方终止本担保前通知本机构的由贵方与投标人同意之标书有效延长期内保持有效。
机构名称:
签名(或签章): (印刷姓名和职务)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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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1.须评审的其他资料(含工程项目所在地自有实验室、技术创新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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