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a-2024-d-a29002
预算金额305.6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010-5850308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云涛18730117585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按照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4-D-A29002)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一)中标人情况

序号

产品

中标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中标人数量

1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北京康大诚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4-D-A29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对预估新增及改造的机房配套建设动环监控测点,需购置FSU、温湿度传感器、漏水传感器、烟雾传感器、门磁红外传感器、直流电压传感器、设备机箱、物联网电表等设备,投标人除提供产品外,还应提供设备相关的安装、调测、集成等所有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1

现场监控单元FSU(含辅助电源及通信设备)


1245

2

温湿度传感器


9600

3

线状漏水传感器


576

4

直流电压传感器


576

5

交流电压传感器


576

6

设备机箱


576

7

监控网管系统用HUB(硬件)


192

8

交流电流传感器


576

9

直流电流传感器


576

10

点状漏水传感器


576

11

烟雾传感器


480

12

门磁传感器


480

13

红外传感器


480

14

风速传感器


96

15

压力传感器


96

16

蓄电池24*2V单体监控模块(含单体电压、单体温度监控辅材)


26

17

蓄电池32*12V单体监控模块(含单体电压、单体温度监控辅材)


26

18

光电转换器


192

19

交直流电源转换器


192

20

智能电表


960

1.1.2 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1.1.3 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不含税为3,056,831.04元。
1.1.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含指定安装机房、指定安装位置)。
1.1.5技术要求:投标人技术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6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1.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从招标人MSS 系统下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投标人应将订单中包含的全部设备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1.8★保修期: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动环监控系统(包括系统内所有设备、元器件、材料等)进行保修,免费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名,具体中标份额为:
第2名投标总价高于或等于第1名投标总价1.1倍的,第1名份额70%,第2名份额30%;
第2名投标总价低于第1名投标总价1.1倍的,第1名份额60%,第2名份额40%。
★1.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本期不含税单价限价(人民币,元)

1

现场监控单元FSU(含辅助电源及通信设备)


1600.00

2

温湿度传感器


56.00

3

线状漏水传感器


173.80

4

直流电压传感器


84.00

5

交流电压传感器


38.40

6

设备机箱


33.00

7

监控网管系统用HUB(硬件)


39.00

8

交流电流传感器


28.80

9

直流电流传感器


31.20

10

点状漏水传感器


23.28

11

烟雾传感器


25.20

12

门磁传感器


18.72

13

红外传感器


25.20

14

风速传感器


79.20

15

压力传感器


79.20

16

蓄电池24*2V单体监控模块(含单体电压、单体温度监控辅材)


300.00

17

蓄电池32*12V单体监控模块(含单体电压、单体温度监控辅材)


427.20

18

光电转换器


39.00

19

交直流电源转换器


36.08

20

智能电表


208.8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2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至少包含能耗采集或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类)的业绩合同,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表,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4制造商要求:制造商投标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5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代工制造关系: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保函原件除外。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样品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前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会议室1。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10-585030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邮 编:10006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29002
联 系 人:王云涛、刘泽伟、赵宏月、高寒、魏宝强
电 话:18730117585(王)、17792641898(刘)
电子邮件:18730117585@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
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4-D-A2900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康大诚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2,750,577.00元,税率:13%。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从招标人MSS 系统下订单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投标人应将订单中包含的全部设备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12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康大诚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综合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2,577,545.00元,税率:13%。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从招标人MSS 系统下订单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投标人应将订单中包含的全部设备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12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综合排名第二。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北京中浩万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2,920,974.00元,税率:13%。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从招标人MSS 系统下订单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投标人应将订单中包含的全部设备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12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中浩万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综合排名第三。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云涛,18730117585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任经理,010-5950423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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