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安云谷B2栋公寓4-9层物资采购项目
金额
40.53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xy-2024006
预算金额40.5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旭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工133122560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贵安新区产控集团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旭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对贵安云谷B2栋公寓4-9层物资采购项目组织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ZXY-2024006;

2.项目名称:贵安云谷B2栋公寓4-9层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含税最高限价40.5366万元;

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贵安云谷B2栋公寓4-9层物资采购项目,贵安云谷B2栋公寓4—9层房间共计126间,经排查,目前整体房间无窗帘、床等用品,为达到基本入住需求,根据租赁实际,每个房间急需配置窗帘、床上用品、床等物资。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说明。

5、交货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2.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2.4.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5.供应商为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经营范围应当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14时00分到2024年0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潜在供应商需持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证明及联系方式、④供应商项目文件费缴纳信息(汇款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按照邮件主题为:XXX公司(公司全称)+XXX项目报名材料发至上述邮箱,若主题内容不按要求填写,被作为垃圾邮件不予接收,造成供应商报名失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箱号:13312256025@139.com  ) ;

注:供应商需在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将上述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发送至上述邮箱,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正常获取文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支付方式:只接受公对公形式的银行电汇、网银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不接受微信支付宝转账。

文件售价: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凤凰湾支行

开户名:贵州旭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户:1754 0123 6700 0006 5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1、本项目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符合密封包装要求的签字盖章版响应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档U盘一份)。

2、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9月 25日 10: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递交文件地点: 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3栋706室会议室(乘坐低层电梯);

4、开标时间:  2024 年 09 月 25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3栋706室会议室(乘坐低层电梯)。

6、本项目邀请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参与现场开标环节须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开标环节。

五、发布媒介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贵州省门户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guizhou.gov.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安新区产控集团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产业大道贵安云谷综合体B1栋2楼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旭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3栋7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彭工 13312256025 

七、其他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