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技综合楼配套工程连廊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M-202204001
项目名称:医技综合楼配套工程连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工程连廊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74,396.4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卫慈善用房施工 |
医技综合楼配套工程连廊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0 |
2,874,396.4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工程连廊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工程连廊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项目经理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是本企业缴纳,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含企业名称的社保证明或有网址和网络验证码的网上查询截图)招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4.供应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无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供应商名称查询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至2021年度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5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5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须显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3日 至 2022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电子化投标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403室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招标文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提醒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8、由于近期疫情,请各位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检视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403室时须主动配合疫情监管,宝鸡市以外人员购买文件进入场地时,须持本人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执行不可进场确认报名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医院
地址:岐山县城东关街19号
联系方式:0917-8212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金玉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1403室
联系方式:0917-3130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917-3130217
宝鸡金玉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