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赞璋街(希琥路~庆珪路)新建工程EPC赞璋街(希琥路~庆珪路)新建工程EPC(HBSJ-202309SZ-01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37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09sz-013001001
预算金额3700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谢女士139955195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浩伟186271916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赞璋街(希琥路~庆珪路)新建工程EPC赞璋街(希琥路~庆珪路)新建工程EPC(HBSJ-202309SZ-01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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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09SZ-0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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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赞璋街(希琥路~庆珪路)新建工程已由武汉东湖高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武新管政务[2022]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花山生态新城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部花山生态新城,路线西起希琥路,沿线经羡璧路、立琮路、大长山侧路,东至庆珪路,规划红线宽24m,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1160.58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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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和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深化工作、专项设计协调工作、施工方案咨询审查工作、竣工图编制。施工图设计深化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在审查合格图纸范围内深化技术方案,从技术上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自身工程实践经验和设计经验进行深化,控制工程造价。专项设计协调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给水、电力等专项设计工作与工程承包内容进行统筹协调,优化管线布局和竖向布置。施工方案咨询审查主要包括对重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对重难点工程提出建议。竣工图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在施工结束后配合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测量成果编制竣工图归档。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完成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专项工程(含现状给水管道迁改、路灯高压外线等)等工程建设工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工作等,确保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等,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具体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37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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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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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3.1.3人员要求:①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担任过至少一个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拟派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③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④设计团队的专业配置应完整,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结构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施工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包括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成员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⑥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团队、施工管理团队)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
3.1.4近五年(2018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3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和单项合同金额在3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 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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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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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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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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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 http://www.hbslft.com/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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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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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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