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cgq02m20240075g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芦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时间

NCGQ02M20240075G

高青县芦湖街道赵店村共富车间石磨面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挂牌价格

11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名称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赵店村村民委员会

住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赵店村

联系人

李彬

联系电话

13808943556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展示时间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性质

其它

标的明细

其他类型

标的说明

经民主决策,实施高青县芦湖街道赵店村共富车间石磨面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预计总价11万元,竞价步长为0.1万元。一、货物的规格、标准等要求:1.小麦毛粮综合清理淘洗设备一套,包括57型全自动清粮机一台,功率5.25千瓦,每小时清洗1000斤左右;300C型洗麦去石机一台。2.石磨面粉加工机组一套,SMYZ-3.6-2型石磨2+1机组,功率18.5千瓦,不锈钢板材管道家两个磨盘防尘罩,每小时加工小麦400斤左右,出粉260-300斤。3.对辊式皮芯分离面粉机双胎机组,6FTY-10C型面粉机,功率23千瓦,每小时加工小麦700-800斤,出粉500斤左右。4.玉米等杂粮面加工设备,包括330去杂脱皮机一台,功率7.5千瓦,320自吸上料全自动粉壁机一台,功率11千瓦。质量和验收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货到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验货。三、售后要求:竞得人需按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及时送货到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费和装卸费等费用,出现质量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付。四、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五、其他要求:竞争主体资格为法人。

流转(需求)要求

重大事项披露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

高青县芦湖街道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批准内容

同意挂牌

估价(预算)依据

机构

日期

价格 (万元)

备案单位

交易条件

熔断价

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挂牌 相关要求

挂牌方式

网络连续竞价

竞价方式

反向(减价)

报价时间

2024年10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1日10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4年11月01日10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01日(10时00分前截止)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自然人或交易乙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服务指南”→“农村产权”→“农村产权挂牌、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收费标准

■免费

其他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

交纳金额(万元)

1

交纳方式

及时间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4年11月01日10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退付方式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上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退付通知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联系方式

监督方

高青县芦湖街道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艳红

电话

0533-6966002

交易机构

芦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联系人

瞿兆晖

电话

0533-6951776

技术咨询电话

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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