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研究院】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程普通钻孔施工分包商资格入围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程普通钻孔施工分包商资格入围招标公告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程普通钻孔施工分包商资格入围招标公告已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入围单位。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程普通钻孔施工分包商资格入围。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程普通钻孔施工项目选择入围分包商,主要为招标人提供钻孔(含不同孔径瓦斯抽排、地质勘探、水力割缝及预测效检孔等)施工及钻渣清运,施工设备及耗材,施工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检修等管理,钻孔施工相关辅助工作等。当采用水力割缝时,钻杆、水尾、钻头等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分包内容以各项目实际情况为准,可见文件第二部分协议条款及格式。
其中,水力割缝工艺技术,是以水为介质,对钻孔周围的煤体进行冲刷、剥离,增加煤体中的裂隙,起到卸压作用,并提高透气性和瓦斯释放能力,提高瓦斯抽采率,节约瓦斯抽采达标时间。
水力割缝施工主要包括割缝前准备、钻孔施工、割缝作业三个阶段。
(1) 割缝前准备
①供水系统准备,供水流量需满足割缝作业所需水流量,并确保连续供水。
②超高压清水泵摆放地点需平整。
③排水系统准备,主要包括排水沟、沉淀池等。
④供电系统准备,满足清水泵1140V或660V的用电要求。
⑤封孔、抽采材料准备,进行钻孔施工、割缝时须提前安装抽采管路及抽采监控计量装置,准备好封孔及抽采所需材料。
(2) 钻孔施工
依次连接金刚石复合片钻头、高低压转换割缝器、水力割缝浅螺旋钻杆、矿用低压水尾,利用低压水对钻孔进行钻进,施工至钻孔设计深度。
加接钻杆时需注意加装密封圈,并且保证钻杆外锥螺纹及其内腔清洁。
(3) 割缝作业
钻孔施工完后,卸下低压水尾,换接上超高压旋转水尾及超高压管路,安设警戒线,按一定的割缝间距退钻进行割缝作业。
开启清水泵直至钻孔正常返水后,开启钻机带动钻杆以适当速度旋转,控制调压阀,将泵压缓慢匀速调至80~90MPa,水经过超高压软管进入钻杆内,由高低压转换割缝器上的喷嘴射出形成射流,煤体进行切割。
每刀割缝结束后,将泵压回零后再关停,根据设定的割缝间距,将高低压转换割缝器退至下一刀割缝位置,继续进行割缝作业。
割缝完成后,关闭超高压清水泵,撤卸水力割缝浅螺旋整体钻杆并堆放整齐,将高低压转换割缝器、金刚石复合片钻头、超高压旋转水尾妥善保管。
1.3入围家数:最终入围单位家数由招标人确定。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质量控制能力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未发生工伤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应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具有项目经理的条件要求:
(1)项目经理3名以上;
(2)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类似工程施工直接管理业绩。
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装备条件要求:
(1)扭矩4000N.m、钻进深度150m及以上的全液压钻机不少于4台;
(2)封孔泵不少于3台;
(3)每台钻机至少配备有防喷装置和孔口防尘装置;
(4)以上设备以购买合同和发票为准,或租赁合同、抵账证明等钻机拥有证明材料。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3个煤矿井下瓦斯治理工程普通钻孔施工的业绩,且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或协议书证明材料为准。
2.6 瓦斯抽采项目钻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煤矿瓦斯抽采作业”、“钻机操作证”证书,能熟练操作钻机。电器操作与维护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煤矿井下电器作业”证书,施工所需的其它特种作业人员也必须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
2.7 购买、使用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钻机的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在承担招标人的工程或在新购钻机设备时,投标人应优先使用或购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的钻机。
2.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9 单位负责人、主要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或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2.10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加盖投标人公司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人员证书(钻机操作人员、电器操作与维护人员、其它特种人员投标时一次性提供)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发售登记表于招标公告发后5天之内发送到2471230833 @qq.com邮箱进行报名登记缴纳文件费;招标代理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3.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从我单位邮箱发出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以最终通知为准。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网上邮件报名。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号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
电话:15223573576、18623161758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程普通钻孔施工分包商资格入围招标公告已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入围单位。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程普通钻孔施工分包商资格入围。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程普通钻孔施工项目选择入围分包商,主要为招标人提供钻孔(含不同孔径瓦斯抽排、地质勘探、水力割缝及预测效检孔等)施工及钻渣清运,施工设备及耗材,施工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检修等管理,钻孔施工相关辅助工作等。当采用水力割缝时,钻杆、水尾、钻头等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分包内容以各项目实际情况为准,可见文件第二部分协议条款及格式。
其中,水力割缝工艺技术,是以水为介质,对钻孔周围的煤体进行冲刷、剥离,增加煤体中的裂隙,起到卸压作用,并提高透气性和瓦斯释放能力,提高瓦斯抽采率,节约瓦斯抽采达标时间。
水力割缝施工主要包括割缝前准备、钻孔施工、割缝作业三个阶段。
(1) 割缝前准备
①供水系统准备,供水流量需满足割缝作业所需水流量,并确保连续供水。
②超高压清水泵摆放地点需平整。
③排水系统准备,主要包括排水沟、沉淀池等。
④供电系统准备,满足清水泵1140V或660V的用电要求。
⑤封孔、抽采材料准备,进行钻孔施工、割缝时须提前安装抽采管路及抽采监控计量装置,准备好封孔及抽采所需材料。
(2) 钻孔施工
依次连接金刚石复合片钻头、高低压转换割缝器、水力割缝浅螺旋钻杆、矿用低压水尾,利用低压水对钻孔进行钻进,施工至钻孔设计深度。
加接钻杆时需注意加装密封圈,并且保证钻杆外锥螺纹及其内腔清洁。
(3) 割缝作业
钻孔施工完后,卸下低压水尾,换接上超高压旋转水尾及超高压管路,安设警戒线,按一定的割缝间距退钻进行割缝作业。
开启清水泵直至钻孔正常返水后,开启钻机带动钻杆以适当速度旋转,控制调压阀,将泵压缓慢匀速调至80~90MPa,水经过超高压软管进入钻杆内,由高低压转换割缝器上的喷嘴射出形成射流,煤体进行切割。
每刀割缝结束后,将泵压回零后再关停,根据设定的割缝间距,将高低压转换割缝器退至下一刀割缝位置,继续进行割缝作业。
割缝完成后,关闭超高压清水泵,撤卸水力割缝浅螺旋整体钻杆并堆放整齐,将高低压转换割缝器、金刚石复合片钻头、超高压旋转水尾妥善保管。
1.3入围家数:最终入围单位家数由招标人确定。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质量控制能力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未发生工伤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应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具有项目经理的条件要求:
(1)项目经理3名以上;
(2)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类似工程施工直接管理业绩。
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装备条件要求:
(1)扭矩4000N.m、钻进深度150m及以上的全液压钻机不少于4台;
(2)封孔泵不少于3台;
(3)每台钻机至少配备有防喷装置和孔口防尘装置;
(4)以上设备以购买合同和发票为准,或租赁合同、抵账证明等钻机拥有证明材料。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3个煤矿井下瓦斯治理工程普通钻孔施工的业绩,且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或协议书证明材料为准。
2.6 瓦斯抽采项目钻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煤矿瓦斯抽采作业”、“钻机操作证”证书,能熟练操作钻机。电器操作与维护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煤矿井下电器作业”证书,施工所需的其它特种作业人员也必须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
2.7 购买、使用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钻机的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在承担招标人的工程或在新购钻机设备时,投标人应优先使用或购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的钻机。
2.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9 单位负责人、主要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或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2.10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加盖投标人公司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人员证书(钻机操作人员、电器操作与维护人员、其它特种人员投标时一次性提供)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发售登记表于招标公告发后5天之内发送到2471230833 @qq.com邮箱进行报名登记缴纳文件费;招标代理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3.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从我单位邮箱发出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以最终通知为准。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网上邮件报名。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号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
电话:15223573576、186231617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