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曙区口腔医院迁扩建项目防辐射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海曙区口腔医院迁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10-330203-04-01-58207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区财政局及招标人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辐射防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044万元,工程概算23719.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9050.06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19049.76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11720.84 平方米,地下约 7328.92 平方米。本项目包括DR机房、牙片机房、口腔全景机房、移动DR机房、CT机房的辐射防护与内部装饰、安装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姚丰地段内,东至薛家北路,对面为在建住宅区,南侧为在建姚丰邻里中心,北侧为福德禅寺,西侧为城市沿河绿化带,与高桥镇博泽学校隔河相望。
2.2招标范围:海曙区口腔医院迁扩建项目防辐射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辐射防护、内部装饰与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399384元。
2.3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并配合总承包工期要求。
2.4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获得“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 9:00 至2023年8月29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7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楼)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zhdh.jhtml)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亚细亚B座6楼
联系人: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周旭东、陈文昌
联系电话:0574-872874375
海曙区口腔医院迁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10-330203-04-01-58207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区财政局及招标人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辐射防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4044万元,工程概算23719.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9050.06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19049.76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11720.84 平方米,地下约 7328.92 平方米。本项目包括DR机房、牙片机房、口腔全景机房、移动DR机房、CT机房的辐射防护与内部装饰、安装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姚丰地段内,东至薛家北路,对面为在建住宅区,南侧为在建姚丰邻里中心,北侧为福德禅寺,西侧为城市沿河绿化带,与高桥镇博泽学校隔河相望。
2.2招标范围:海曙区口腔医院迁扩建项目防辐射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辐射防护、内部装饰与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399384元。
2.3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并配合总承包工期要求。
2.4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获得“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 9:00 至2023年8月29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柒仟元(¥7000.00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7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楼)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zhdh.jhtml)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亚细亚B座6楼
联系人: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周旭东、陈文昌
联系电话:0574-87287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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