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信号系统质保期后技术支援委外服务项目(2024-2028年)(重2)更正公告(一)
委外服务
金额
4.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4.69万元
招标公司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袁柳林0771-5572399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08
公告正文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信号系统质保期后技术支援委外服务项目(2024-2028 年)(重2)更正公告(一) (招标编号:202212300002(重2)) 一、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序号章节(条款)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招标文件内容: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陆万元 (¥4460000.00元),其中1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 元),2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 元),3号线维保部分 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 元),故障件返修部分设置分项招标控制单 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D4-4。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 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肆万元整(¥4440000.00 元),其中1号线维保部分控 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2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 万伍仟元整(¥795000.00 元),3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 (¥795000.00元),故障件返修部分设置分项招标控制单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D4- 4. 2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 原招标文件内容5.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5.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7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控制价 原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陆万元 (¥4460000.00元),其中1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 元),2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元),3号线维保部分 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元),故障件返修部分设置招标控制单价,
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D4-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各线路维保部分招标控制价 或单项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肆万元整(¥4440000.00元),其中1号线 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2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 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3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 整(¥795000.00元),故障件返修部分设置招标控制单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D4-4。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各线路维保部分招标控制价或单项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 按否决投标处理。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截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截止时 间:2024年7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 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其他原招标文件内容: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 制价编制贽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暂按招标控制价 446 万元计算,预计46948.00元。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根据招标人与 代理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按服务 类标准计取,具体计算方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0.8其他,更正后招标文件 内容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 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暂按招标控制价444 万元计算,预计 46772.00元。最终实际支付金 O 额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 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按服务类标准计取,具体计算方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 文部分10.8其他。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0.8其他原招标文件内容:例:以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例,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用计算过程如下:中标金额: 4460000.00元 1000000×1.5%=15000.00 (4460000.00-1000000)×0.8%=27680.00元 合计=4268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 20%=34144.00元 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下浮70%=12804.00元
合计=46948.00元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例:以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例,招标代理服务费 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用计算过程如下:中标金额:4440000.00元 1000000×1.5%=15000.00 (4440000.00-1000000)×0.8%=27520.00 元 合计=4252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34016.00元 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下浮70%=12756.00元 合计=46772.00元 投标人按上述更正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条款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 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71-27787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502号 联系人: 袁柳林 电 话: 0771-5572399 电子邮件: nngdjd@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且负责入〗林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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