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汽车运输道砟业务委外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5
公告正文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汽车运输道砟业务委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件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不含税)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备注 一 1 汽车运输石砟业务委外 立方米 2500 48元/立方米 履约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至集宁机务段 最终按照实际拉运量结算。税率9%。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人民币20万元以上。 3.企业具有近2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4.投标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具有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 5.车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二)服务要求 我公司负责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招标运输公司,时间紧任务重,承担运输任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施工进度等任何行为(不可抗力除外),如发生类似问题,集宁工务段有权拒绝支付运输费用,且因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运输公司承担,内蒙古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集宁工务段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保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运输途中道砟数量准确。若发生道砟数量不准确或货损货差超过标准损耗部分,需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3.保证运输途中道砟质量。由于道砟质量造成的损失和对铁路施工造成的损坏,中标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遇车辆年检或维护等情况,做好同型车辆替换工作,以免贻误施工封锁时间或影响施工任务顺利进行等类似问题发生。 5.运输车辆故障或交通意外,车辆无法正常开展运输工作,能够及时安排相同年限和车况的车辆替换,可有效避免贻误施工封锁时间或影响施工任务正常开展。 6.驾驶员因疾病或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运输工作,中标方能够做得到提前告知,并及时安排接替人员,避免造成贻误封锁点或影响施工任务。 7.不论何种原因,不得延误道砟运送时间或做出造成施工封锁时间贻误或影响施工任务正常开展的行为。 三、采购信息发布渠道: (一)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采购文件在《国铁采购平台》使用公共用户登录下载。 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人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内蒙古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二)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 11 月 14 日 16 时0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2年 11月 15日 10时00分 疫情期间,为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通行码在我区互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报价人做出如下要求: 1.必须办理我区健康通行码,申请方法:微信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在个人中心进行健康码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健康码”,显示绿色二维码方可入场; 2.只能委派被授权人单独参加线下开标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3.必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三)公开竞争性谈判及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24号物资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8947255797 联系人:孙持华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18704992860 联系人:柴国军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15184728182 联系人:李瑛华 合同签订单位咨询电话:18704992860 联系人:柴国军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电子扫描件带红色印章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457510392qq.com”,注明①投标编号;②公开竞争性谈判(包号)号;③报价人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报价人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体 温: ℃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最终供应商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单位,承认和履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公开竞争性谈判。 4.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交的报价文件(后简称报价)没有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做出实质性报价,该报价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后简称公告)的潜在报价人,均应在召开公开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召开公开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有对公告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公告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潜在报价人。 3.为使潜在报价人在编写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公告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报价日期,并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报价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告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报价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在完全掌握采购人对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报价文件。 ★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三、关于报价文件的说明 1.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就有关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报价文件主要构成:公开竞争性谈判函;报价表;报价人资格证明;项目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 3.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人应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报价表:报价人对报价物资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项目所需的详细内容。 ★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税金等到货发生的所有费用。 5.报价的项目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6.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确定的最终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报价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报价的项目符合公告规定的技术报价文件;对项目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涉及到设备的须提供规定保证项目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8.报价文件的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另报电子版一份(U盘)②报价人可根据报价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③报价文件须用打印,装订成册;凡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价人的公章。 四、关于报价的说明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报价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人、物资设备名称、编号、报价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报价文件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公开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采购人和报价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报价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五、关于公开竞争性谈判的说明 所有报价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确认报价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及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物资进行两轮次谈判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报价。 公开竞争性谈判的依据仅基于采购公告和报价文件;与采购公告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公告要求;交货期能够报价;涉及到设备的项目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报价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在满足采购需求和质量、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中标。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有权选择和否决报价人的报价,公开竞争性谈判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公开竞争性谈判信息,采购人没有向报价人解释的义务,不退回报价文件,但报价人如报价最低,其报价文件被否决,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向其说明理由。报价人在公开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选中资格。 报价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有权请报价人就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报价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报价人的澄清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报价文件的报价性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报价的报价将被否决;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报价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报价。 六、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依据集团公司企法部及物资采购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需缴纳质量保证金的,一般收取比例为5%,并根据合同条款及履行情况进行返还或扣除。 如供应商违约,暂停或取消其在物资公司组织的物资设备服务等相关公开竞争性谈判活动。 第三部分公开竞争性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 二、报价文件的否决。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对报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报价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价格确认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价竞争,其报价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高于报价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报价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争,其报价将被否决。 四、价格修正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单价、总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公开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24号物资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2年11月8日16时28分起至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24号物资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24号物资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24号物资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

电话:18704992860

项目联系人:物资公司经营和法律事务部

电话:1518472818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物资集团

日期: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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