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已由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发〔2017〕184号文件批准建设,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及补助资金、政府补助等多方式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润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管线延伸建设、主干道照明安防及消防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管线延伸建设、主干道照明安防及消防工程
2.2招标范围: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管线延伸建设、主干道照明安防及消防工程的施工及监理,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管线延伸建设工程(敷设供电线路、供水管道、原有绿化供水管道改线等)、主干道照明安防及消防工程(主干道两侧安装太阳能路灯、安装360度球型彩色摄像机、安装安全围栏(铁丝围网)、完善基地内消防管网、安装消火栓等)及相应配套工程(给排水、供电、供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北临兴惠路,东临110国道,南邻矿安路,西为园区一期建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1)施工一标段: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管线延伸建设、主干道照明安防及消防工程中(室外供电工程)施工;施工二标段: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管线延伸建设、主干道照明安防及消防工程施工(不含室外供电工程);
(2)监理标段: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管线延伸建设、主干道照明安防及消防工程监理。
2.5招标编号:
(1)施工一标段:GZ4-19-03-099/G/1;施工二标段:GZ4-19-03-099/G/2。
(2)监理标段:GZ4-19-03-100/F。
2.6建设周期:
(1)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2)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施工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含)以上许可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施工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外省企业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3日(截止于2019年4月3日18时00分)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4月4日18时00分止。
5.3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备案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大厅或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办事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三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润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大汝路19-4-1号
联 系 人:伏女士
电 话:0952-589582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天源财汇中心(虹桥南街西侧)C座14层
联 系 人:李峰
电 话:0951-7829186转8401
传 真:0951-7829186转8401
电 子 邮 箱:nxzb5058217@126.com
网 址:www.nxgjzb.com
邮 编:7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