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ZC2022-G3-70021-GXYR
二、项目名称: 天等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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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营期第1年到第5年:10(%),运营期第6年到第10年:12(%),运营期第11年到第15年:14(%) | 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7层709-2-011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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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等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 | 天等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 | 本项目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统筹运营的原则进行。项目实施范围覆盖天等县全县的公共停车泊位(含道路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在全县城区街道分阶段规划设置运营泊位,首批针对1008个道路泊位进行智能系统建设,后续通过前期运营总结智慧停车收费管理经验和运营情况,再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分期分阶段对天等县城区剩余道路内、人行道划线车位、公共封闭式停车场车位进行智慧停车建设。 | 天等县智慧停车建设运营合作项目由社会资本方进行投资建设以及运营,上缴特许经营权管理费。 | 15年(不含1年建设期),负责运营期限内的收费运营管理及智慧停车设备设施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合同到期 | 货物和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15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京琦,黄新颖,卢汉源,周雪英(采购人代表),甘雪萍(采购人代表),吕春玲,蒙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投标人须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费方式计算(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服务类)标准下浮20%执行。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等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地 址:天等县天福路93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3526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2号龙光·玖珑臺(三期)22#办公楼四层407号
项目联系人:陈光华、梁晓迪
项目联系方式:0771-318440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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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doc
60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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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2.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