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22500万元(不含税),其中营业服务、渠道支撑服务、政企客户服务、稽核服务、VIP客户维系服务预估采购金额为21250万元(不含税),维护服务预估采购金额为1250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4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包含:营业服务、渠道支撑服务、政企客户服务、稽核服务、VIP客户维系服务、维护服务。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及下辖各区县(含辛集)。
服务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2)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分项报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服务专业 |
结算指标/依据 |
口径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1 |
营业服务 |
一类厅(6星级及以上厅) |
营业厅分级,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1。若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
元/厅/月 |
19800.00 |
2 |
二类厅(4至5星级厅) |
元/厅/月 |
13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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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类厅(2至3星级厅) |
元/厅/月 |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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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类厅(0至1星级厅) |
元/厅/月 |
8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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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动业务发展(不含套餐79元及以上移动主卡) |
统计口径:移动业务发展量以自有渠道当月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当月发展当月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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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套餐79元及以上移动主卡发展 |
统计口径:移动主卡发展量以自有渠道当月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套餐是否达到79元以套餐名称为判定依据,未明确金额的套餐(例如随心套餐等)按79元以下计量。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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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宽带业务发展(不含千兆宽带) |
统计口径:宽带业务发展量以自有渠道当月宽带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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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千兆宽带业务发展 |
统计口径:宽带业务发展量以自有渠道当月宽带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8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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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视业务发展 |
统计口径:电视业务发展量以自有渠道当月电视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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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有渠道客户服务费 |
统计口径:操作笔数(同笔单号剔重)+缴费笔数。费用按月结算。 |
元/笔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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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有渠道即时满意度 |
统计口径:当月自有渠道用户即时满意度达到标准值97.5%按照报价结算,当月实际满意率较标准值每低1PP,扣罚2万,不足部分按线性计算,扣完为止。以客户服务部服务月报数据为准。 |
元/月 |
4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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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渠道支撑 |
代理商数量 |
代理商数量以实际有效实体渠道数量为准,按月结算。 |
元/月/个 |
209.00 |
13 |
移动业务发展(不含套餐79元及以上移动主卡) |
统计口径:移动业务发展量以当月城区、农村、商圈序列内社会渠道、直销渠道、电子渠道等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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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套餐79元及以上移动主卡发展 |
统计口径:移动主卡发展量以当月城区、农村、商圈序列内社会渠道、直销渠道、电子渠道等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套餐是否达到79元以套餐名称为判定依据,未明确金额的套餐(例如随心套餐等)按79元以下计量。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3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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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社会渠道用户即时满意率 |
统计口径:当月社会渠道用户即时满意度达到标准值97%按照报价结算,当月实际满意率较标准值每低1PP,扣罚2万,不足部分按线性计算,扣完为止。以客户服务部服务月报数据为准。 |
元/月 |
4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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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智家用户保有率 |
统计口径:当月智家用户保有率达到标准值97.5%按照报价结算,当月保有率较标准值每低1PP,扣罚2万,不足部分按线性计算,扣完为止。以2023年12月31日在网用户的智家用户保有数据为基准。 |
元/月 |
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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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公众宽带停机激活率 |
统计口径:当月公众宽带停机激活率达到标准值90%按照报价结算,当月实际激活率较标准值每高1pp奖励2万,不足部分按线性计算,最高奖励15万;较标准值每低1PP,扣罚2万,不足部分按线性计算,扣完为止。以公众宽带当月停机又再次复机用户数为准。 |
元/月 |
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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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新建社会渠道网点 |
新建社会渠道网点数量以其建档时间为准,费用按月结算。 |
元/月/个 |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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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社会渠道支局 |
以社会渠道实际支局数量为准。 |
元/月/支局 |
1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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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电视业务发展 |
统计口径:电视业务发展量以当月城区、农村、商圈序列内社会渠道、直销渠道、电子渠道等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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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宽带业务发展(不含千兆宽带) |
统计口径:宽带业务发展量以当月城区、农村、商圈序列内社会渠道、直销渠道、电子渠道等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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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千兆宽带业务发展 |
统计口径:宽带业务发展量以当月城区、农村、商圈序列内社会渠道、直销渠道、电子渠道等发展数据为准,并且剔除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费用按月结算。 |
元/户 |
3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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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宽带业务维系(不含千兆宽带用户) |
宽带业务维系量以2024年1月1日前社会渠道发展用户为准,剔除流失用户。 |
元/户/月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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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宽带业务维系(千兆宽带用户) |
宽带业务维系量以2024年1月1日前社会渠道发展用户为准,剔除流失用户。 |
元/户/月 |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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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政企客户服务 |
政企移动用户当月收入及保有情况 |
政企移动开账表中2024年1月1日之前入网且服务状态正常用户的开账收入,外包费用:月开账收入(含税)*单价(计提比例),按月进行结算。 |
计提比例 |
6.60% |
26 |
政企固网拍照用户当月收入及保有情况 |
政企固网开账表中2024年1月1日之前入网且服务状态正常用户(剔除IDC业务)的开账收入,外包费用:月开账收入(含税)*单价(计提比例),按月进行结算。 |
计提比例 |
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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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新增移动用户 |
政企移动开账表中发展渠道为直销经理渠道当月新发展的,服务状态正常用户并且剔除当月离网用户、测试用户。折算口径同市场部统计放号的口径。费用按月结算。 |
元/月/户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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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新增专线 |
政企固网开账表中当月新发展且发展渠道为直销经理渠道的,并且剔除当月离网用户、测试用户、公免公纳用户的专线物理条数。费用按月结算。 |
元/条 |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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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云业务净增积分 |
根据云中台提供当月营销人员净增积分数(剔除到期未续及退订),外包费用云净增积分*单价,按月进行结算 |
元/月/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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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稽核服务 |
上月稽核的业务收入 |
稽核的全业务收入。 |
计提比例 |
0.33% |
31 |
VIP客户维系服务 |
移动中高端客户 |
2023年 12 月 31 日锁定当前在网账户数,且账户级出账≥129 元 |
元/户/月 |
4.00 |
32 |
2023年 12 月 31 日锁定当前在网账户数,且99元≤账户级出账<129 元 |
元/户/月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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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维护服务业务 |
机房基站检查 |
主要工作内容为固网机房及承载固网业务的基站等站点的检查与管理,内容包括机房出入管理、机房安全检查、各类隐患排查、环境卫生及设备卫生检查、设备安装及线缆布放规范性检查、标签规范性检查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
元/月/个 |
297.00 |
34 |
资源管理 |
主要涉及传输、数据、IPRAN专业的新开业务资源分配、数据制作、资源管理与更新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
元/月/个 |
1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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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租赁费及电费管理 |
主要涉及租赁费及电费合同续签、租赁费及电费费用缴纳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
元/月/个 |
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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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IDC业务维护 |
负责市公司枢纽楼机房内IDC客户的业务开通和故障处理、负责IDC支撑系统工单接收、处理,出口流量监测、上报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
元/月/机柜 |
165.00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晓泽,13373416872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史丽兰,031189104601
异议接收邮箱:shililan.he@chinatelecom.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