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
金额
472.1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8/0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2.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瑞烽
公告正文
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
Report

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贵州省莲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02月09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8)0159号-1

标段(包)名称:龙里县莲花湿地公园水景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省莲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海景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分:
92.53
项目负责人:
张瑞烽
报价:
472109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宜兴市方正喷泉设备有限公司
总分:
81.75
项目负责人:
岑佳伟
报价:
472364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宜兴市水沐年华喷泉设备有限公司
总分:
77.95
项目负责人:
刘洪
报价:
4714317元

公 示 期: 2018-02-112018-02-1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4-5631341

重要提示:此处附件所含的招标文件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查看,若投标人要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及时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填写投标信息、网上支付、下载招标文件三个步骤,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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