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数智科技承揽煤矿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1.5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5/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数智科技承揽煤矿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数智科技承揽煤矿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1318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1318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隋昕 电话:010-58134657
邮箱:2006506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数智科技承揽煤矿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1318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13186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电中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41.560000 | 150.301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ITSS信息技术服务合格证书、三级、ITSS-YW-3-320020180092、2027年04月26日 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0022023ITSM015R1CLMN、2026年01月01日 | 1、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ITSS-YW-3-110020191312、2025年12月30日 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0212025ITSM0001R1M、2028年01月06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滑县非现场执法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滑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2022.9.30 2、重庆市城口县公安局应指工程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重庆市城口县公安局、2022.1.1 3、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维护、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8.16 4、国网山东省电科院建筑智能化系统运维项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22.1.25 5、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系统运维护服务、2022.6.2 6、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机房动力环境维保服务项目、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2022.6.21 7、南京润泰市场安防及广播系统维保项目、南京商旅润粮投资有限公司、2022.1.22 | 1、智能矿山示范工程总承包项目2022年运维项目、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2021.12.20 2、瑞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业电视监视系统维保、江西瑞金爱思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022.5.17 3、万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厂弱电网络通讯系统维保、瀚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2.1.17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隋昕 电话:010-58134657
邮箱:2006506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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