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木材熏蒸库屋面1282.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
大丰港木材熏蒸库屋面1282.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港木材熏蒸库屋面1282.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拟于大丰港木材熏蒸库屋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拟装机容量约为1282.6kWp。厂房屋面为彩钢瓦屋面,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发电通过4回380V线路接入厂房配电室低压配电柜。
2.1.3招标控制价:460.07万元
2.1.4 建设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部分7日历天,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合同中明确具体节点工期及考核办法。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关于建筑工程设计的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确保项目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补充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
2、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大丰港木材熏蒸库屋面1282.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含光伏组件)采购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等及其伴随服务,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屋面承压测试、电能质量评估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调试、包试验、包检查测试、包试运行、包消缺、包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的承包方式)。
EPC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的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投标时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二级机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人数量仅限2人(含牵头人),其他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0/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02日09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投标前请及时关发布公告媒介上的“补充答疑”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补充答疑”等情况。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15-83927228。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许宇
联系电话:1536653721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28号
联系人:朱亮峰
电话:18962076160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5名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3.3.1项规改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见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详见评标方案 工程业绩,详见评标方案 | |
1.2.2 | 经济标 | 工程总承包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 |
1.2.3 | 技术标 | 方案设计文件,详见评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数量5名(数量不足5名的,按实际数量优选,但不少于3名); |
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设计说明 (3-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
整体布局和总体理念(5-10分) | 1.功能介绍、规划布局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空间。 3.是否满足屋顶承载。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5.是否满足日照间距及角度要求。 6.总平面布局符合规划要求。 | ||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0-3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设计深度(0-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注:如设计深度不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则不得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
以上评分项,评委在投标文件基础上自行打分 | |||
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评审要点得分低于评审要点满分的70%,则须出具相关说明。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9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 (1-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1-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2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如超过扣0.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评审要点得分低于评审要点满分的70%,则须出具相关说明。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外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1名):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1)以上1)~4)项人员配备齐全得满分2分,缺任1项扣0.5 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须保证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 |
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业绩(1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3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装机容量达750k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①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非招标项目不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投标人须确保合同的承包范围、规模、建设内容等上述评审要素明确无歧义,如提供的资料均未能体现上述要求的相关指标的,不予认可。如因提供的内容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