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481.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6-440115-04-01-652287
预算金额1481.2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工1591841219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8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pdf
公告内容.pdf 招标文件获取
开始时间:
2022-09-14 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2022-10-08 15:00:0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10-08 15:00:00
发布日期:
2022-09-14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励业路.doc招标公告-励业路.doc
日期:2022年9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招标公告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项目代码:2206-440115-04-01-652287招标项目名称: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招标项目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已由穗南东函[20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5918412196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490991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监督电话:020-84986039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楼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020-39006216
3、招标内容:2、项目编号:JG2022-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项目将对道路两侧围墙进行改造,长度约3100米;对道路两侧商铺进行外立面改造,长度约1500米;在原有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路面,铺筑面积约15900平方米;对道路损坏沥青路面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1000平方米;安装路灯28盏;道路沿线三线整治,长度约3790米;工厂蒸汽管道改造,长度约800米;对道路排水管网清淤,长度约3790米;以及雨水泵更新、集水池改造、乔木栽种、特色节点改造等。四、项目概况:项目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励业路及勤龙路、电厂路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路段全长约3.79公里。其中,励业路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励业路与市南大道交汇处,止点位于励业路与河堤边道路交汇处,长度2.2公里,为东涌镇主要道路;勤龙路(含分支路)、电厂路均为励业路支路,长度分别为0.91公里、0.68公里。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最高投标限价:1481.2546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49.547578万元;设计费:31.70705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7.906888万元,竣工图编制费3.800167万元)。4、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3、负责相关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配合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节能、防雷、质量安全、水利、航道、海事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2、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施工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工期、包承保范围内及合理的与承包范围有关的附属工程验收通过、包竣工图、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电等)、规划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现场服务等。
注: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事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为企业信息库内登记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时《投标登记申请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栏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申请人一旦投标登记成功,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直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到。4、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及拟报专职安全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九、投标人合格条件:2、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登记成功办理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八、招标文件获取:注: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等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4.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③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②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项目的需求。
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9、关于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各自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十、资格审查方式: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施工部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四、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十三、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105个日历天。十二、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形图测量单位)。十五、其他事项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异议受理电话:020-84909912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5、投标文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文件及招标文件所附格式需加盖电子印章,在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规定签名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其余可不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特别提示十八、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十九、其他说明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0)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8)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特此声明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联合体各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①:为整个项目的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任务,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主办方(仅限填写一家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该协议书为参考格式,按联合体各成员方实际情况填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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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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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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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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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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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已由穗南东函[20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东
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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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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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励业路沿线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项目代码:2206-440115-04-01-65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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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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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4909912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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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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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591841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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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省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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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赖工联系电话:020-3900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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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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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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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励业路及勤龙路、电厂路进行升级改造,管
升级改造路段全长约3.79公里。其中,励业路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励业路与市南大道网
交汇处,止点位于励业路与河堤边道路交汇处,长度2.2公里,为东涌镇主要道路;勤龙
路(含分支路)、电厂路均为励业路支路,长度分别为0.91公里、0.68公里。
项目将对道路两侧围墙进行改造,长度约3100米;对道路两侧商铺进行外立面改造,
长度约1500米;在原有混凝土路面上加铺沥青路面,铺筑面积约15900平方米;对道路损
坏沥青路面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1000平方米;安装路灯28盏;道路沿线三线整治,长
广,度约3790米;工厂蒸汽管道改造,长度约800米;对道路排水管网清淤,长度约3790米;
以及雨水泵更新、集水池改造、乔木栽种、特色节点改造等。
东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省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22-招
3、招标内容:
标
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电等)、规划报建、技术文件编
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现场服务等。投
2、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施工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标
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
监
广,保护、包工期、包承保范围内及合理的与承包范围有关的附属工程验收通过、包竣工图、
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管
东
业协调及配合等。
网
3、负责相关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配合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省
作(如有)。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节能、防雷、质量安全、水利、
招
航道、海事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
标
人提交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
4、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投
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
标
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且投
监
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5、最高投标限价:1481.2546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49.547578万元;设计费:管
31.70705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7.906888万元,竣工图编制费3.800167万元)。
网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广,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注: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
东
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事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为企业信
息库内登记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省
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时《投标登记申请表》中“项目负责
招
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栏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申请人一旦投标登记成功,
标
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直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除外)。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投
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及拟报专职安全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
标
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监
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广
承担。,管
东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网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省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
招
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开标时间:2022年月标日时分。
5、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到。投
注: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等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标
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编号)即
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监
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
管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网
八、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
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
确说明。
2、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登记成功办理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
广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
东
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省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
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投
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
标
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
监
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广
4.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管
东
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网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省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
招
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②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标
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项目的需,投
求。
标
③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
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监
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
管
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网
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广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
东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省
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
招
进行锁定。
标
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
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投
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标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
监
资格要求为: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广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管
东
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
网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省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
招
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标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投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标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
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各自诚信档案中
管
的在册人员。
网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
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
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广,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
东
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
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省
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招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
标
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施工部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投
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标
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
监
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广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管
东
十、资格审查方式:
网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省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
招
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标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投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 |
的监督。监 |
十三、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105个日历天。管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网 |
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 |
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 |
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 |
十四、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 |
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
广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 |
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东 |
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
十五、其他事项省 |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可研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
招
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形图测量单位)。
标[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 |
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投 |
构中标无效。标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监 |
广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 |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管东 |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网 |
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省 |
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招 |
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 |
5、投标文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文件及招标文件所附格式需加盖电子印章,在招标 |
文件所附格式规定签名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其余可不投 |
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标 |
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 |
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监 |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管 |
出。网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0991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广(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东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省 |
十八、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
招
有关的当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
标
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投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
标
后续工程投标。
监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广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管
东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网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省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招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标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投
一致的(如有)。
标
十九、其他说明
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监
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
管
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
网
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东,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
省
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
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
标
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投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监
广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管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东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网
省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招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标
(8)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投
(10)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标
(11)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监
(12)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管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网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8)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广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东
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省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
招
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
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标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
投
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
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标
拖欠工人工资。
监
广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
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管
东
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
网
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省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
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招
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标,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
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投
〔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标,号)
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
监
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
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管
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
网
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
广
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
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东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
省
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
招
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标
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
投
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标
监
广,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管
东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网
省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
标日期:年月日
投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字盖章。
标
监
管
网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广
(联合体各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
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东
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省
1、(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主办方(仅限填写一家单位)。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招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
标
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投
应责任。
标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为整个项目的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监的任务,还
广
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管
具体按合同要求。,东
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任务,具网
省
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招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标
主办方名称:,投(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标
监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管
网
年月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该协议书为参考格式,按联合
体各成员方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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