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尼勒克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果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南伟疆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尼勒克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名称: 尼勒克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果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尼勒克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果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2%春雷霉素水剂(加收米)790公斤、46%氢氧化铜水分散粒剂(可杀得叁仟)300公斤、3%噻霉酮粉剂(细杀)300公斤、3%中生菌素可溶性粉剂1000公斤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林业财政专项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0]46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拨付我县防治资金用于购置林果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尼勒克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有关专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后达成如下结论:根据自治区苹果枝枯病科研攻关专家组药效试验结果以及自治区、自治州专家意见,结合自治区、自治州防控方案,建议尼勒克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果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药剂选用广东江门植保有限公司生产的2%春雷霉素水剂(加收米)、科迪华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46%氢氧化铜水分散粒剂(可杀得叁仟)、陕西西大华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噻霉酮粉剂(细杀)。以上药剂目前授权新疆天福绿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销售。综合上述原因,尼勒克县林业和草原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天福绿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号1幢15层商务办公1504号房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自公示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南伟疆

联系地址:新疆尼勒克县县城

联系电话:0999-462263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黄静

联系电话:0999-779807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媛媛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01室

联系电话:13109995377

五、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pdf专家论证.pdf

    1.5 M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1/ZcyAnnouncement3012/MDmAhz6mIy6WKdLDI+Qiz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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