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东安县紫云片区牛角湾区域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东安县紫云片区牛角湾区域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紫云片区牛角湾区域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一标段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21】60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东安县大庙口国有林场,代理机构为湖南永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紫云片区牛角湾区域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紫云片区牛角湾区域。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规 模:(1)在1#渣堆北部区域对牛角湾7处总计约8.97万立方米历史遗留废渣进行集中就地风险管控处置,修建挡土墙,进行底部、边坡及封场防渗、修建截排沟、渗滤液收集并进行生态恢复,减轻遗留废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风险。
(2)对废渣堆原址、临时施工便道等区域约2.45万㎡实施生态恢复工程,美化环境并防止水土流失。
(3)对项目区域内9个未封堵矿硐进行封堵,所有矿硐设置标示牌。
2.5 资金来源:环保专项资金,投资金额为:15929218.39元。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批复下发60天内,必须开工建设,设计、施工工期合计16个月。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按照《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指南(试行)》(湘环函【2018】353号)要求通过效果评估和竣工验收。
2.8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不包含勘察、测绘、监理等服务内容)。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具体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均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21年5月-2021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承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4企业近三年(2018年10月-2021年10月)独立承担过790万元(约本项目投资额的一半)及以上废渣综合治理EPC项目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
3.5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报名时间和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11 月 24 日8:00至2021 年 12月 23日17:00止,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发邮件至(2928595768@qq.com) ,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 12月 24日9 时 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保证金额度贰拾万元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形式三:电子保函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承包监管机构监督。
监管单位: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46--421223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安县大庙口国有林场
地 址:东安县大庙口
联 系 人:唐隆平
电 话:13874689871
代理机构:湖南永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传芳路(中央新城B区对面)
项目负责人:文洋萍 电话:1816627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