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水利局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区域水质综合评价人工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08日 10: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区域水质综合评价人工监测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10: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 ||
预算金额 | ¥48.708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素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8679988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伟佳153922278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素雅0595-28679988 |
项目概况
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区域水质综合评价人工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QZ2024118S
项目名称: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区域水质综合评价人工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70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水利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XSCGQZ2024118S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区域水质综合评价人工监测服务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4、本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零捌拾元整(¥48708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磋商公告期限: 2024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止。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2024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5 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磋商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9 日 15: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 15:30 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 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市水利局(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联系人:宋伟佳,联系电话:15392227873。
十一、磋商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标书费及服务费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二、有关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8 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4、本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零捌拾元整(¥48708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磋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层
方式:邮寄或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水利局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
联系方式:宋伟佳15392227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曾素雅0595-2867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素雅
电 话: 0595-286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