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城市环保回收综合管理平台云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3-10079)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应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城市环保回收综合管理平台云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JSZB-2023-1007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标段划分:不划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含税总价63.705万元,其中设备部分61.585万元,税率13%,集成服务部分2.12万元,税率6%。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城市环保回收综合管理平台云集成服务项目(第二次)所需的无人值守环保分类回收点设备(含摄像头云集成、存储云集成等一系列功能)及其维护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和设备清单。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2.5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及调试。
2.6质保期:1年。
2.7服务区域:江苏省常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8标段:不划分
2.9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2.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615850元,集成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212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2.11报价规则:报“设备部分(元,含税)”和“集成服务部分(元,含税)”,“含税总价(元)”作为评审价来参与价格评分,含税总价(元)=设备部分(元,含税)+集成服务部分(元,含税)。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1.5类似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参选人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单个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页、标的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