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EPC+F)招标公告
金额
4977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555002
预算金额49774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斗铖0591-28360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1
公告正文
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EPC+F)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E3501210102100555002的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EPC+F)已由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闽工信备[2022]A080062号、闽工信备[2022]A080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投资估算49,77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融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EPC+F)(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
2.3 项目概况:
①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主要建筑面积37161平方米,项目土建总投资约30,454万元;②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主要建筑面积50830平方米,项目土建总投资约19,320万元。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2.4.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①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主要建筑面积37161平方米,购买智能柔性焊装线、自动化装配线、分检配送车间、智能制造系统等先进设备。建成年产12万台生产线一条;②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主要建筑面积50830平方米,购买前处理电泳线、喷涂机器人、干式喷房、浓缩转轮沸石处理设备等先进设备。建成年产12万台生产线一条。
2.4.2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EPC+F)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规定招标人授予中标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特许权。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并承担风险;在签订《投资建设合作合同》同时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中标人按照《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交付给招标人。
2.4.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及建设工作,详见上述第2.3款所述的项目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为准。
2.4.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30日历天;关键节点工期: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总工期270日历天。
项目关键节点要求如下:
① 总装车间(改造)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3年4月5日
② 焊装车间(改造)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3年4月30日
③ 总装车间扩建及交检车间:2023年5月25日
④ 涂装车间(新建)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3年9月30日
⑤ 厂区交付:2023年8月30日
2.4.5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且勘察成果文件能通过相关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6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为397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8277万元,勘察设计费:人民币1000万元,暂定金额:人民币4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或其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投标人可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④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2.5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6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由金融机构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时点存款证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10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间的任意1个日历日);
3.2.7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③投标人股东(指相对控股的股东)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所持有的投标人股权未被冻结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9 本项目允许分包,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投资、主体工程施工应由中标人自行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可将投资、主体工程施工以外的工作内容依法依规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中标人需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人实施方案等报发包人备案。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对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人不得进行再次非法分包或转包。
3.3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购买招标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只能允许一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5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
8.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9.履约担保的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10%银行保函或保险保证担保或现金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履约保证金证明材料到发包人指定地点与发包人签订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邮编:350119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766566-2322,传真: /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2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jdzbwb@qq.com
电话: 0591-28360898、 0591-38872095 ,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谢斗铖、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mw.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