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使能平台研发运营中心技术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重新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使能平台研发运营中心技术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重新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4-11531),比选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使能平台研发运营中心技术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重新公开比选项目。框架金额上限44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采购内容:
1.2.1服务目标:保障使能平台技术服务支撑正常生产运营,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平台南北向对接技术服务支撑、线上技术咨询以及工单故障处理等服务支持,推动平台客户、终端以及应用稳健发展。
1.2.2 服务内容:部署实施、业务割接和技术支撑等方面。
①提供平台工单实时接口、定位处理服务。
②提供客户终端、应用对接平台的引导及技术支撑服务。
③提供线上咨询及故障处理服务。
④提供重点项目、重点客户支撑保障服务。
1.2.3本次项目采购的规模、业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 业务名称 | 数量 | 框架金额上限 (元/不含税) |
1 | 使能平台研发运营中心技术支撑服务 | 1项 | 440,000.00 |
①★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②★技术服务周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比选人提供为期12个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③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④服务范围:全国。
⑤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为100%。比选人明确中选人份额=采购预估金额*中选人份额比例。
⑥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100.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折扣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人员管理要求:参选人应严格保证给公司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的稳定性,如有人员变动,应提前15天提出申请,并与公司协商解决;参选人应根据公司提出的需求,在7个工作日内配备相应人员到岗。对于参选人提供的人员,如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参选人需对此提供承诺函。
2.1.5比选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参选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参选均将被否决。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参选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3.1请登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4.6若公告附件无法下载请联系比选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六楼第三会议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使用邮寄、快递方式的(邮寄地址同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一致),参选人应为参选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参选人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选人名称、快递单图片及快递单号)发送给比选代理机构参选文件接收联系人:兰清煌,电话:18159090333,电子邮箱:lanqh.gyl@chinaccs.cn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4.4唱价方式:
本项目通过网络开价,在参选截止时间公开唱价,邀请各参选人请于参选截止时间前进入网络会议室。
参选人可通过智能设备入会( PC、iPhone/iPad、安卓手机/平板),登录网址https://cloudmeeting.189.cn/下载【天翼云会议】APP,注册登录后,加入会议。(会议号将在开价前半小时发至参选人邮箱和短信通知,若参选人未接收到会议号请联系比选代理工作人员)
5.4.5为确保参选人及时顺利进入,网络会议将于开价前30分钟完成调测并开通,若参选人无法进入网络会议室请联系比选代理工作人员,兰清煌,电话:18159090333,电子邮箱:lanqh.gyl@chinaccs.cn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斗门水头路22号
电话:0591-87575150-478
联系人:庄经理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项目报名、标书接收、发票领取、退保证金联系人:兰清煌,电话:18159090333,电子邮箱:lanqh.gyl@chinaccs.cn
项目负责人1:徐亦 电话:13313773999
项目负责人2:郭志翔 电话:18005011305
电子邮箱:xuyi.gyl@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