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乡村振兴提升工程(垱头区后局家训家风广场) (项目名称) 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乡村振兴提升工程(垱头区后局家训家风广场) 标段招标公告
致: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鼎烨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乡村振兴提升工程(垱头区后局家训家风广场)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区财政、村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94491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房建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 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乡村振兴提升工程(垱头区后局家训家风广场);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4491 元; k值 (下浮率) : 10%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 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仍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4 ) 根据相关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5 )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2 年 7 月 4 日至 202 2 年 7 月 8 日 ,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长城广场贵族世家 17C )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 材料每套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仟 元整 (¥ 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2 年 7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金福路 1号) 递交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项目负责人相关 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收据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投标邀请书 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13109743200
联系人: 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长城广场贵族世家 17C
邮编: 350001 , 电子邮箱 : 1024889919@qq.com
电话: 0591-22283366 , 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金福路 1号)
- 投标邀请书.doc 投标邀请书.doc (md5:25837AA8C1BFBB68AD66D324282C5EB5)
发布日期: 2022-07-04 1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