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财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c-2025-cf-002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Shift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财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C-2025-CF-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财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财务外包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财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财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所属日期为2024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禁止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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