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13-00139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检测种类 | CMA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 | 备注 |
地下水 | 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总大肠菌群、硝酸盐及亚硝酸盐 | CMA证书附表需完全包含以上检测项,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
(2)精准落实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工作要求
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张贴海报、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精准宣传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工作要求,讲深讲透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参与治理方式。参照《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台账,强化农村生活杂排水收集处理,规范进行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
(3)科学安排治理升级措施
在村庄浅层地下水有关监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或满足Ⅳ类标准,且年均值同比无恶化趋势时,可认定资源化治理有效。在有关监测指标不满足Ⅳ类标准或满足Ⅳ类标准,但年均值同比存在恶化趋势时,可认定治理未达到效果,需针对性安排治理升级措施,包括实施改厕、封闭窨井和未防渗粪坑、建设边沟和氧化塘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或实施截污纳管工程等。县(市、区)政府应统一实施有关治理升级措施,并将其纳入有关改厕、污水治理规划。
2、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工作内容:
1.对2022年资源化治理的36个村进行一次地下水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收集整理本次资源化治理的43个村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台账(采购人负责协调相关街道配合成交供应商完成台账填报);
3.在43个村的资源化检测点位设立标识牌;
4.在2023年,对本次资源化治理的43个村进行两次地下水检测,丰水期(夏季)、枯水期(冬季)各检测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二阶段工作内容:
1. 在2024年,对本次资源化治理的43个村进行两次地下水检测,丰水期(夏季)、
枯水期(冬季)各检测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
2. 根据2023年及2024年污水资源化治理检测报告,编制沈北新区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资源化管控项目工作报告。
3、服务范围:
2022年36个任务村:
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计划 | |||
序号 | 街道 | 行政村 | 实施自然村 |
1 | 财落街道 | 尹家 | 下坎子村 |
2 | 财落街道 | 新农 | 新农 |
3 | 财落街道 | 茨榆村 | 茨榆村 |
4 | 财落街道 | 姚家 | 姚家 |
5 | 财落街道 | 光荣 | 光荣 |
6 | 道义街道 | 沟子沿 | 沟子沿 |
7 | 黄家街道 | 龙岗子 | 诸民屯 |
8 | 黄家街道 | 安家 | 安家 |
何付 | |||
9 | 黄家街道 | 高坎村 | 老龙岗子 |
后高坎 | |||
10 | 黄家街道 | 大孤家子 | 大孤家子 |
11 | 黄家街道 | 黄家 | 黄家 |
12 | 辉山街道 | 千佛 | 千佛 |
13 | 辉山街道 | 马家 | 马家 |
14 | 马刚街道 | 王岗台 | 王岗台 |
15 | 马刚街道 | 下寺 | 下寺村 |
董三家子村 | |||
16 | 马刚街道 | 中寺 | 中寺村 |
17 | 马刚街道 | 马刚 | 马刚 |
18 | 马刚街道 | 苇塘沟 | 苇塘沟 |
19 | 马刚街道 | 湾道 | 旁风 |
20 | 马刚街道 | 依路 | 依路 |
21 | 马刚街道 | 柳条河 | 柳条河 |
22 | 清水街道 | 中五旗村 | 中五旗村 |
东五旗 | |||
23 | 清水台街道 | 前屯村 | 前屯村 |
熊家岗子 | |||
24 | 新城子街道 | 新城子 | 新城子 |
25 | 新城子街道 | 五五 | 五五 |
26 | 新城子街道 | 北四家子 | 八间房 |
27 | 兴隆台街道 | 小黑 | 中心台 |
28 | 兴隆台街道 | 石佛二 | 沙岗子 |
29 | 兴隆台街道 | 房身 | 四龙湾村 |
30 | 虎石台街道 | 大桥子 | 大桥子 |
31 | 虎石台街道 | 小桥子 | 小桥子 |
32 | 马刚街道 | 铁营子 | |
33 | 财落街道 | 营盘 | |
34 | 财落街道 | 郎家寺 | |
35 | 财落街道 | 穆家 | |
36 | 兴隆台街道 | 大孤柳 | |
2023年及2024年43个任务村:
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名单 | |||
序号 | 街道 | 行政村 | 自然村数量 |
1 | 黄家街道 | 王家村 | 1 |
2 | 达连村 | 2 | |
3 | 拉塔湖村 | 2 | |
4 | 八家子村 | 1 | |
5 | 岳士村 | 1 | |
6 | 长河村 | 1 | |
7 | 大丁村 | 1 | |
8 | 吴家村 | 3 | |
9 | 马刚街道 | 树林子村 | 1 |
10 | 洋什村 | 1 | |
11 | 拥屯村 | 1 | |
12 | 董楼子村 | 1 | |
13 | 后腰堡村 | 1 | |
14 | 清水台街道 | 清泉村 | 2 |
15 | 小洋河村 | 2 | |
16 | 前腰堡村 | 2 | |
17 | 后屯村 | 1 | |
18 | 辉山街道 | 马庄村 | 1 |
19 | 汪千村 | 1 | |
20 | 蒿甸子村 | 1 | |
21 | 尖台子村 | 2 | |
22 | 孙家(新岗) | | |
23 | 兴隆台街道 | 盘古台村 | 1 |
24 | 新民村 | 2 | |
25 | 兴隆台村 | 1 | |
26 | 烟台村 | 1 | |
27 | 救兵台村 | 2 | |
28 | 大营子村 | 2 | |
29 | 小屯村 | 1 | |
30 | 立新村 | 1 | |
31 | 孟家台村 | 1 | |
32 | 鲁家村 | 2 | |
33 | 大黑台子村 | 1 | |
34 | 兴胜村 | 2 | |
35 | 新城子街道 | 六王村 | 1 |
36 | 西五旗村 | 1 | |
37 | 大洋河村 | 1 | |
38 | 新台子村 | 1 | |
39 | 财落街道 | 财落一村 | 2 |
40 | 财落二村 | 1 | |
41 | 小营子村 | 1 | |
42 | 曙光村 | 1 | |
43 | 东拉拉村 | 2 |
★三、项目成果:
1.对区域范围内浅层地下水监测,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建立水质变化情况和治理台账,记录特征污染物年际变化,同步建立监测档案;
3.参照《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台账。
4.编制沈北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管控项目工作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批准的能力范围包括采购需求中的《主要检测项目》列表内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66号
联系方式: 024-67767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 024-22852669
邮箱地址: xuzheng_lnhongj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4540104000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铮
电 话: 024-2285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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