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沙尔湖矿区五号露天煤矿一期500万吨/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3-383)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沙尔湖矿区五号露天煤矿一期500万吨/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新疆沙尔湖矿区五号露天煤矿一期500万吨/年项目位于哈密伊州区沙尔湖矿区,建设规模500万吨/年,沙尔湖矿区东北部,哈密市西南147km处,行政区划属哈密市管辖。探矿权证面积:50.21km2,露天煤矿煤炭储量丰富探矿权范围内-150m水平以浅共获得各类煤炭资源量377308万t,煤层埋藏深度一般为0m~680m,可采煤层总厚度在1.04m~142.61m,平均为93.32m。埋藏相对浅、煤质好、岩石硬度小、开采条件优越、外部条件齐备。
2.2 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沙尔湖矿区
2.3 采购内容:
华能新疆沙尔湖矿区五号露天煤矿一期500万吨/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报审服务。主要执行技术标准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和《采矿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747-2016)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大纲要求,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总论
(2)建设项目概况
(3)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4)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5)建设项目用水量合理性分析
(6)建设项目退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7)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取水户的影响分析
(8)水资源保护措施
(9)影响其他用水户权益的补偿方案
(10)水资源论证结论
工作成果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验收标准为取得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技术审查意见及批复。
2.4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开始至2023年 11 月27日完成审查并取得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投标人所产生的人员差旅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报审手续需缴纳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合同总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和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甲级证书(业务范围含有地表水(采矿)和地下水(采矿),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及以上120万吨/年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水文学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务工程专业(环境工程)或水资源专业),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及以上120万吨/年煤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项目业绩(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国家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复文件、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为项目经理的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31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监督电话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799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电 话: | 0991-6558143(商务)、0991-6558036(技术)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22 |
电子邮箱: | zhangwenjiehnxj@163.com | 电子邮箱: | f_li@chng.com.cn |
联 系 人: | 张文杰(商务)、樊 闻(技术)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2023 年 05 月 3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