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广陵区入河(湖)排污口专项监测、溯源、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002-jsds-c2023-0003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菲菲0514-821608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广陵区入河(湖)排污口专项监测、溯源、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3-03-24】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广陵区入河(湖)排污口专项监测、溯源、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广陵区入河(湖)排污口专项监测、溯源、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月4日 14点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02-JSDS-C2023-0003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广陵区入河(湖)排污口专项监测、溯源、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针对已建立排污口名录的199个排污口开展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3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1-3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
无需提供第5-7条。
20%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招标文件中相应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3月 24日至 2023年3月31日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 2023 年 4 月 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4 月 4日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jsdsxmgl@126.com(邮件标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公司全称),我代理机构将以邮箱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需电话与我代理机构负责人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单独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word或PDF等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纸质版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陵区行政审批局5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14-87313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
联系方式:0514-8216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菲
电 话:0514-82160879
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C2023-0003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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