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及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年02月27日 16: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及第三方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 16: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2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2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业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562291-8322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31337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562291-8322 | ||
附件: | |||
附件1 | 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及第三方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3022402).zip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PA-2023-B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及第三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中10.付款方式,
原文为“(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乙方系统开发、测试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可以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乙方实施内容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5)项目免费一年质保期过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实际支付以财政部门关于项目相关财务支付规定要求为准。”
现修改为“(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乙方系统开发、测试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可以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乙方实施内容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实际支付以财政部门关于项目相关财务支付规定要求为准。”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表中第三项付款方式:
原文为“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乙方系统开发、测试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可以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35%,乙方实施内容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4期:支付比例5%,项目免费一年质保期过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实际支付以财政部门关于项目相关财务支付规定要求为准。”
现修改为“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乙方系统开发、测试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可以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40%,乙方实施内容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实际支付以财政部门关于项目相关财务支付规定要求为准。”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九条付款方式:
原文为“(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乙方系统开发、测试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可以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乙方实施内容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4)项目免费一年质保期过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实际支付以财政部门关于项目相关财务支付规定要求为准。”
现修改为“(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乙方系统开发、测试完成,达到试运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可以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乙方实施内容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实际支付以财政部门关于项目相关财务支付规定要求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6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联系方式:020-83133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联系方式:020-87562291-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业连
电 话:020-87562291-8322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