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评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标题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评标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3000835006330001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3-27 22: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3000835006330001001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3-30 22:3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3-03-27 22:26:32 | |||||||||
公示发布媒介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
公示源URL | https://jsgc.huizhou.gov.cn/hz/user/showWebZBGS?ftype=0&pjtfsn=6330 |
内容公示
根据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定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仲恺【2023】042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质量要求 | 工期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书编号 |
惠州市屹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0.50% | 合格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程整体施工阶段的工期暂定为240日历天。 | 杨四明 00586035 |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惠州市屹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 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3月27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监理市政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市政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市政给水排水专业;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广东博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屹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其中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初步评审不通过,其余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初步评审不通过。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序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
1 | 广东博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356 |
2 | 惠州市屹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560 |
3 | 惠州志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781 |
三、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分别是5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惠州市屹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为0.50%。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联系电话:0752-3278475)。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惠州市屹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一册 公示版.docx |
公示开始时间:2023-03-27
公示结束时间:2023-03-3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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