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zb2023-1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肖占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英文0937-26025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4-04 19: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04-06 10: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4-06 11: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4-06 15: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 ZXZB2023-16号 工程施工
1105478.62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1:承诺书格式.pdf
附件下载
附件2:
附件2: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工程量清单.PDF
  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对“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进行招标。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确定邀请甘肃三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金泰宇建设有限公司、甘肃秦军建设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XZB2023-16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人工生态修复项目区位于金塔县石梁子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固沙压沙项目区位于金塔县巴丹吉林沙漠西缘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
3.建设内容:完成人工生态修复,栽植梭梭和沙拐枣98公顷;完成草方格固沙压沙10.2公顷。
4.项目实施期:项目实施年限3年,建设期为2023年4月-2023年12月。2024-2025年为补植、管护期。
三、招标内容:完成人工生态修复,栽植梭梭和沙拐枣98公顷,包括后期的补植、管护服务等内容;完成草方格固沙压沙10.2公顷(具体内容详见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控制价:小写:¥1105478.62,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伍仟肆佰柒拾捌元陆角贰分。
五、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7.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招标公告内容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的资料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资料、报价资料在竞价完成后(一式两份)加盖鲜章,送至代理公司。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4日19时00分至2023年04月06日10时30分;
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04月04日19时00分至2023年04月06日10时50分;
竞价时间: 2023年04月06日11时00分至2023年04月06日15时00分。
八、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利润、保险、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苗木的采购、运送到现场、栽植、浇水、验收、后期补植、管护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对投标工程及服务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且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报价表在完成平台报价后,将纸质报价明细表同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递交至代理公司。
九、施工及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年限3年,建设期为2023年4月-2023年12月。2024-2025年为补植、管护期。
十、质量要求
1.人工生态修复质量要求:梭梭和沙拐枣栽植,株行距2m×4m,每穴植苗2株,质量达到甲方造林建设要求,第一年成活率达到85%,第三年保存率达到80%。使用Ⅰ级苗木,苗木必须有“三证一签”,即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森林植物检疫证,苗木检验合格证,苗木种苗标签证。
2.草方格固沙压沙质量要求:草方格固沙压沙材料可选择秸秆、麦秆或稻草等。网格沙障的设置规格为1×1m,障高15-20cm,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质量要求。
十一、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十二、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 标 人: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79号
联 系 人:肖占海
电   话:0937-456819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联 系 人:李英文
电     话: 0937-2602500 
附件1:承诺书格式
附件2:金塔县2023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工程量清单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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