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审批【2017】20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CZXM17209。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新蜀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信息安全(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产城一体建设项目—明湖新型社区清翠苑B区住宅及配套工程燃气设计 |
建设地点 | 成都崇州经开区 |
实施时间 | 15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四川省信息安全(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产城一体建设项目—明湖新型社区清翠苑B区住宅及配套工程自市政管网接口至天然气户表前以及总平主管网工程(含户表)燃气设计 |
建设资金 | 银行贷款及自筹 |
其他 |
设计1 | 四川省信息安全(大数据)产业示范园区产城一体建设项目—明湖新型社区清翠苑B区住宅及配套工程燃气设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燃气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2、财务要求:近3年(2014年、2015、2016年)无亏损;3、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市政设计项目业绩;4、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6、投标人应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7、采用A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备注栏里注明项目名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转账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传真或将扫描件传至比选人邮箱(578134217@qq.com)。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9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9月30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成都新蜀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崇州支行
账 号:850201040001666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设计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5.00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10月09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新蜀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崇州市中南街482号疾控中心内)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成都新蜀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州市中南街482号疾控中心内
邮 编:611230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8-82159018
传 真:028-82159018
电子邮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