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09: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竞秀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23〕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竞秀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HBZX2023034(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12条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敷设再生水管道18127.1米,雨水管道8919.5米,污水管道8919.5米,给水管道7662.14米,电力管线10339米,通信管线9034米,燃气管线2820米,热力管线1622米,包含道路的生态恢复和其他附属配套设施。(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保定市竞秀区,涉及路段具体包括: 包括4条主干路西三环(南二环-北二环)、西二环(南二环-北二环)、西二环(马坊路-建业路)、天威路(西二环-西堤路),6条次干路富昌路(向阳大街-朝阳大街)、富昌路(堤顶路-富江街)、金专路(瑞祥大街-恒祥大街)、隆昌路(阳光大街-瑞祥大街)、隆兴路(乐凯大街-向阳大街)、盛兴路(工业大街-乐凯大街),支路2条银杏路(乐凯大街-向阳大街)、新市场街(天鹅路-隆兴路)(3)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满足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竣工验收后达到合格标准。(4)合同估算价:93744.05万元(5)计划工期:一标段:4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7日二标段:37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3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16日(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整治提升项目,本标段涉及7条道路,分别为天威路(防洪堤-西二环)、西二环(南二环-北二环)、西三环(北二环-南二环)、隆兴路(向阳大街-乐凯大街)、金专路(恒祥大街-瑞祥大街)、盛兴路(工业大街-乐凯大街)、富昌路(富江街—堤顶路)。二标段:断头路项目,本标段涉及5条道路,分别为西二环北延(马坊路-建业路)、富昌路(向阳大街-朝阳大街)、隆昌路(阳光大街-瑞祥大街)、银杏路(乐凯大街-向阳大街)、新市场街(天鹅路-隆兴路)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三年内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设计资质:一标段: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甲级资质,二标段: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1项2018年3月1日以后已完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设计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其他要求:(1)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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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 成成员不得超过 4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9 09:00至2023-04-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4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高新区恒源西路88号 | 地址: | 保定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王腾 |
联系人: | 闫杰 |
电话: |
0312-3105119 |
电话: | 0312-3065553 |
传真: |
0312-3105119 |
传真: | 0312-306555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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