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项目(杨叶镇团山村、杨叶村、白沙村、三峡村)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15.5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mh-2023-027c
预算金额315.58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11-3226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9
公告正文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
用试点建设项目(杨叶镇团山村、杨叶村、白沙村、三峡村)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h-2023-027C)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
点建设项目(杨叶镇团山村、杨叶村、白沙村、三峡村)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55813.11元,招标人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人民政府。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155813.11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试点建设项目(杨叶镇团山村、杨叶村、白沙村、三峡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试点建设项目(杨叶镇团山村、杨叶村、白沙村、三峡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
件齐备、合格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
项目(杨叶镇团山村、杨叶村、白沙村、三峡村)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
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9日0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h-2023-027C
项目名称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试点建设项目(杨叶镇团山村、杨叶村、白沙村、三峡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55813.11元
最高限价:3155813.11元
采购需求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试点建设项目(杨叶镇团山村、杨叶村、白沙村、三峡村)(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
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
件齐备、合格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
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人民币 6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现场填写)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领取;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写上投
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
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
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招标范围的界定和招标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
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
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竞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表》,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
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5.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以
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人民政府
地 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杨叶大道86号
联系人:马主任
电 话:13197447009
电子邮件:5270206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州市武汉东国际家居博览城3号楼4楼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711-3226668
电子邮件: 114729859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λ≯HW(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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